「宪问篇第十四」39
【原文】
子击磬于卫,有荷蒉而过孔氏之门者,曰:“有心哉,击磬乎!”既而曰:“鄙哉!硁硁乎!莫己知也,斯己而已矣!‘深则厉,浅则揭’。”子曰:“果哉,末之难矣!”
【译文】
孔子在卫国时,有一次正在击磬。一人扛着草筐从孔子门外经过,说道:“这是有心思啊,像这样击磬!"一会儿又说:“真是见识浅陋啊!竟这样愚顽固执!没人了解自己,那自己就该无为啊!正如‘水深就放下衣襟涉水,水浅就提起衣襟涉水’。(干嘛不管水深水浅,都非要提起衣襟而执着于有为呢?)”孔子说:“果然那样,就无需为难了。”
【注释】
“磬”,音“庆”,乐石也。古时用石或玉雕成的乐器,悬于架上,击之而鸣。
“荷”,音“贺”,用肩扛或担;背负。如“负荷”、“荷枪”。
“蒉”,音“愧”,草器也。古时草编的筐子,一般用来盛土。
“有心”,怀有某种意念或想法。
“既而”,不久、一会儿。指上件事情发生后不久。
“鄙”,浅陋、鄙陋。
“硁硁”,音“坑”,象声词,敲击石头的声音,这里指击磬的声音。这里是暗喻浅陋固执、愚顽不化。如成语“硁硁之愚”。
“斯己而已”,那自己就该无为。“斯”,表示承接上文,得出结论。意为“则、就”。如《淮南子》中的“哀斯愤,愤斯怒,怒斯动”;“而”也是“则、就”之意,如《左传·襄公十八年》中的“若可,君而继之”;“已”,停止,意指“无为”。
“深则厉,浅则揭”,出自《诗经·邶风·匏(音“刨”)有苦叶》,意思是水浅时可提起衣襟过河,以免弄湿衣服;若水深,虽提起衣襟也无益,故可放下衣襟过河。“厉”,衣带以上的衣服,意为“以衣涉水”;“揭”,音“气”,膝以下的衣服,意为“提起衣襟”。这里是以“放下衣襟”比喻“无为”,以“提起衣襟”比喻“有为”。
“果”,果然。意指像“深则厉,浅则揭”那样,得遇则有为,不遇则无为。
“末之难”,意即无需为难。“末”,勿、无;“难”,为难。
【评析】
孔子在卫国时,有一次在家中击磬。有一个扛着草筐的路人从磬声中听出击磬人似乎满怀心事,颇有怀才不遇之憾,便说道:“鄙哉!硁硁乎!莫己知也,斯己而已矣!‘深则厉,浅则揭’。”路人认为击磬人见识浅陋,实属愚顽固执。因为若无人赏识自己,那自己就大可无为,而不必执着于有为。路人还引用了《诗经》中“深则厉,浅则揭”的诗句,来说明人应该相时而动、见几而作。好比涉水,水浅的时候提起衣襟可以防止弄湿衣服,若明知水深,提起衣襟也会弄湿衣服,却还是要提起衣襟,那就是“明知不可而为之”,是愚不可及之举。
孔子闻路人之言,说道:“果哉,末之难矣!”若像“深则厉,浅则揭”那样,得遇则有为,不遇则无为,当然就无需为难了。但孔子虽身处春秋乱世,其博济天下之心,却未尝敢忘一日。故“不遇则无为”于孔子而言,非不能也,实不忍也。
况且,孔子行道于天下,本就不是为了名利,而是不求有利于当下,但求有功在千秋。故得遇则有为,不遇亦有为。孔子一路周游列国,一路授徒弘道。假使仁义之说能假三千弟子之手传遍天下而“施于有政”(参见《善读「论语」2.21》),那又何尝不是“为政”?何尝不是“得遇”?圣人之真心,岂“荷蒉”之路人所能识得?
本章的“果哉,末之难矣”还可有另外一解,就是将“果”解作“果决”,即“武断”之意;将“难”解作“争辩”或“责问”。此解是说,路人闻孔子击磬之声而语出讥诮,众弟子欲出而理论,孔子出言制止道:“此人太过武断,无需与之争辩。”
想孔子在卫国时,年纪应已在“耳顺”之年上下。此时孔子的修为,已达到不受外界言论影响的境界。故“荷蒉”路人之言在孔门弟子听来虽然“逆耳”,但于孔子而言却已“耳顺”。孔子闻其言而断其人,知其必自以为是、刚愎武断者,与之多言无益。故令众弟子“末之难”,不许弟子们与其争辩。
历史上有很多人,都曾欲污孔子以自高。但无需夫子自辩,天道自然好还。污损孔子者,甚至曾砸孔庙、毁孔林。但最后又如何?砸了的庙、毁了的碑还不是得原样修复?而欲污圣人者,却只落得个自污而已!
所谓“大辩若讷”。是故子曰:“末之难矣”。信夫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