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十几年前,我在网上看到了一条新闻,说是某市发布了一纸法规——《某市馒头标准》,里面规定了在该市可以合法销售的馒头的各种标准:包括了大小、形状、成分、原料、味道等,而且该市还预备成立“馒头办”,专门执法,落实这项标准,打算对所有在此地销售/生产不符合此项法规馒头的个人或企业进行罚款。
这条新闻报导后,此事在网上成了广大网民的笑料,大家觉得,馒头可以制定法定标准的话,面条、饺子、臭豆腐、米饭、稀饭、油条......都可以出台法定标准,可以成立对口的部门,比如:面条办、饺子办、臭豆腐办、米饭办、稀饭办、油条办......专门执法,多有趣啊!
后来,在舆论压力下,该市的馒头办最终没有成立。我觉得,这件事说明,很多事情,并不是政府管的越多越好,馒头的形状、大小、味道、成分,应该交给市场去选择,优胜劣汰即可,政府只要落实食品卫生法就可以了,只要食品安全、有营养即可,过多的干预,反而损害了消费者、生产者的利益,不利于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