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至仁主为你们的子女而命令你们。一个男子得两个女子的份额。如果亡人有两个以上的女儿,那么,她们共得遗产的三分之二;如果只有一个女儿,那么,她得二分之一。如果亡人有子女,那么,亡人的父母各得遗产的六分之一。如果他没有子女,只有父母承受遗产,那么,他母亲得三分之一。如果他有几个兄弟姐妹,那么,他母亲得六分之一。(这种分配), 须在亡人所嘱的遗赠或清偿亡人所欠的债务之后。——你们的父母和子女,谁对于你们是更有裨益的,你们不知道——这是从至仁主降示的定制。至仁主确是全知的,确是至睿的。
12.如果你们的妻室没有子女,那么,你们得她们的遗产的二分之一。 如果她们有子女,那么,你们得她们的遗产的四分之一。(这种分配)须在交付亡人所嘱的遗赠或清偿亡人所欠的债务之后。如果你们没有子女,那么,你们的妻室得你们遗产的四分之一。如果你们有子女,那么,她们得你们遗产的八分之一。(这种分配),须在交付亡人所嘱的遗赠或清偿亡人所欠的债务之后。 如果被继承的男子或女子,上无父母,下无子女,只有(同母异父的)更多的兄弟和姐妹, 那么,他们和她们均分遗产的三分之一。(这种分配), 须在交付亡人所嘱的遗赠或清偿亡人所欠的债务之后,但留遗嘱的时候,不得妨害继承人的权利。 这是从至仁主发出的命令。至仁主是全知的,是至容的。
13.这些是至仁主的法度。谁服从至仁主和使者,至仁主将使谁入那下临诸河的乐园,而永居其中。这是伟大的成功。
14.谁违抗至仁主和使者,并超越他的法度,至仁主将使谁入火坑,而永居其中,他将受凌辱的刑罚。]——参阅 尊贵的《古南》[妇女]章 马坚教授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