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城市令你念念不忘,大抵是因为,那里有你深爱的人和一去不复返的青春。A市之于我,就是这样的一座城市。
深秋的傍晚,去人民路看枫叶漫舞。站在车来人往的街头,周围是已萧的树木。风起时,旋着叶子,卷着回忆,用力地扑来。
两千零零九年,在北方的A市遇见一个干净的少年,到如今整整爱了八年,至今还爱。大概时间能够治愈的只有停留的事吧,在路上的都会被记住,并且很清晰,例如爱。
孙宁是一个腼腆的少年,女孩子和他说话他会脸红,他和女孩子从来不敢说话。
我和他在同一个书城里共事将近两个月,从未见他和其他同事交流,终日都是默默的。不过,在工作上倒是很勤奋,也很有自己独特的想法,例如在新书速递的那一块,都是采用他的设计方案。
我喜欢逗他。每每归类、整理、摆放畅销书目和每月书榜时,我都故意完成不了,需要他的帮助。
“小宁,你帮我后台看下。”
“小宁,这个没有问题吧。”
“小宁,…”
我现在回头想想,那时我是多么幼稚和无理啊。
好在他每次都很乐意,从不表现出很不耐烦的样子,而我在每次的幼稚和无理中,慢慢地观察和注意,他认真工作的样子,无比动人。
当然心里的钟意并不是在一次次观察中萌生的,但亦说不清,或许是在很早以前吧,又或许是第一次。
感觉真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他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皮肤黝黑、五官端正但不精致、走路的姿势一点儿也不酷,是万千人之中,并不能立马能吸住人眼球的一种。
但偏偏他抬起头来的那一瞬间,睫毛慢慢地往上扬起,到达双眼皮处挺立住,你就感觉没有什么比这更好看了。
经过了幼稚和无理的阶段之后,我发现这个干净的少年,很惹人喜欢。每一次和他说话,他的脸都会瞬间红起来,而且话少,两字一句,不敢直视我的眼。
我开始转移“战略”。往日故意做不了的事情,我完成了,并且做得漂亮。完成以后,我对他一笑,到后来他也会回一个,两个人相视而笑的那一刻,我乐得心花儿都开了。
唯一不变的是,我依旧跟前跟后地嚷嚷“小宁,到点了,吃饭啦。”“喏,你的咖啡。”“小宁,…”
后来我离开了A市,临走前,我故作不经意地和他说:不如你也到南方,我那儿可好了。
但是固执的力量太强大了,他固执地不愿离开家乡,就像我固执地挂念着南方一样。而那一刻,我就如同一只远寻的蝶,自美丽的润谷飞到孤美的旱丘来寻找爱情,寻着了,却无法爱下去。
分开后,甚是想念,彼此联络间少不了嘘寒问暖,但是很多时候,我都认为我们只是恋人未满的状态而已。
五年后的某一天,他来南方见我,早上八点多的车到达,两眼疲倦,却说是昨晚就到了,已经休息过,早晨才过来的。
大概是想掩饰亢奋的心情,但他背包里露出一角的高铁票出卖了他,我不拆穿。
长时间分离,让彼此见面都尴尬起来。最开始我们都倚着珠江桥栏,沉默不语,渐渐地我先说,沉默了之后他再说。以往跟前跟后一个劲儿的小宁叫个不停,如今我却是最先不会找话说的人了。
他倒是比以前好了许多,偶尔会多说,言语之中更是多了一份稳重,越发地成熟了。我劝他留下来,他说要回去。就像家有妻儿等待的那份坚定。
相识至今已有八年之久,不咸不淡,亦从没说出超越当下关系的只言片语,或许都觉得,彼此关心就够了。
会有那一天的来临的,我相信有,我相信他也会相信有。
今日我来A市了,这座城市和我上一次见,变化不大,但又变化很大。
基础设施逐渐地完善,文化气息愈加浓厚,每个人看起来都更干净利落了。唯独故人犹在。
我和小宁约在人民路走走看看,他叫了两杯以前我买给他喝过的咖啡,坐下,两个人再次会心一笑。
末了,我说:“宁,我们交往,可以吗?”
“我……结婚了。”沉默了许久,他说,“八月中的时候。”
很多人,相逢时是什么样的状态,最好分开时也仍旧如此。我们共同经历过了彼此的青春,那是一段投满日光的晴朗旅程,没有多少风雨和坎坷。
如果途中有人离去,那么剩下的那个人会变得莫名尴尬。尴尬到只想成为一只不为人所知的蝶,在风中穿梭,旋着叶,看枫叶漫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