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终函子

这一节的主要结果应该与经典结果比较,在实分析或者复分析中,如果序列收敛,那么任意子列收敛到同一个极限。

一个函子G是终的,当对任意的范畴和函子F满足以下条件

1.如果F的限制存在,那么这个限制经G回溯是F\circ G的限制。

2.如果F\circ G的限制存在,那么F限制也存在。

观察条件2,并且带入条件1,立即说明了F的限制就是条件1中的那种形式。经常,人们将这个定义简写F的限制存在当且仅当F\circ G的限制存在,并且这些限制相等。

下一条命题给出了终函子的一个充分条件,但不是必要条件。

一个函子是终的,当满足下面两个条件,看图吧。

考虑带拉回的范畴及其满子范畴,满足一定条件,含入函子就是终的

考虑带初始对象的范畴,初始对象的含入函子是终的。

考虑带初始对象的范畴,以及任意函子,则函子的限制存在。

根据上例的条件,可得恒等函子的限制。

最后的结果,粗略的讲,空函子的余限制也是恒等函子的限制。这个结果有一个有趣的推广,一个函子的余限制可以经由另一个函子的限制来描述。需要付的代价就是D是小范畴,C未必还是小范畴。如上面的例子,D是空的,C则和A一样大。


就这样,有点匆忙,有空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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