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这标志着我党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的决心,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的态度。作为党员干部,我认真学习条例全文,结合自身工作,我有以下两个方面的感悟:
一方面做到以德为先,德才兼备。我们中华民族历来崇尚道德,无论市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还是以老子为代表的道家思想,都以高尚的道德作为他们的至高境界。修订后的《条例》新增了“以德为先”的选人原则,突出干部的“德”在素质要求中的首要地位,突出干部选任“以德为先”,将“德”作为一条“红线”,牢牢树立在组工干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心头。干部有德,需从根本上提升自身品德修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特别是党员干部,时刻心系群众,用心用力解决好群众需求,永葆公仆本色。在选人用人时,不仅看干部八小时以内的表现,而且看其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坚决克服重才轻德现象。 另一方面是建立科学选人用人机制,科学选任。在学习《条例》过程中,对其中“第四章 民主推荐”有关内容感触较深。 能不能选好、用好、保护好干部是对我们党性修养的检验,也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考验,一定要立足部门定位和岗位职能,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作用,严格把关推荐人选,把公开竞争、民主测评作为选拔干部的主要途径,由干部职工来参与决策和选拔。坚持把 考察选用干部时,不仅看干部的平时表现,而且看其在关键时刻,重大问题面前的表现,特别看其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另外要坚持群众路线,认真落实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反映和意见,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和选人用人的公信度,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作为年轻干部的我们,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我们要不断学习《条例》,并不断提升自己,让资金成为政治过硬、德才兼备、堪当重任的干部,在组织需要我们的时候贡献出应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