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中学——早晨跑步回来的路上,我深刻地感觉到这句话是多么的正确。这几天我在准备开庭的资料,按照要求和顺序整理了证据。快开庭了,因为是第一次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利益,并且要亲自出庭,难免有些紧张。于是在前一天不厌其烦地在各个平台看了一些别人分享的经验。
尽管了解了很多信息,但是内心还是充满了不安。离开庭还有十几分钟的时候,对方来人了,也是对法律不了解的同事。他人很好,笑嘻嘻的,他说他是被临时委派的,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聊天的过程中我悬着的心放下来了。
到时间了,我们被领到原定的庭审室。庭审室就是摆了三张桌子的小会议室。庭上,在仲裁员的主持下各自对对方提供的证据真实性等做了阐述。庭后,签了笔录。整个过程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可怖”,不用和对方说话,仲裁员问什么答什么,类似于访谈,很轻松愉快。要劳仲的伙伴不要怕,只要自己的诉求合情合理、证据简单有力就没有问题,开庭时,提前准备好仲裁员可能要问的问题答案,比如入职时间,离职时间,职位,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考勤方式等等,庭上质证、表达意见的时候按照事实说出来即可。
我和对方都没有类似的经历,尽管我看了很多经验分享,但是我的表达上没有那么干净利落,双方都在想着为争取利益想多说话,其实仲裁都是围绕证据裁判的,证据摆在那,就不用担心。
在事中学,果然如此。经过这一套流程,“奇奇怪怪”的经验又增加了一个,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情,对怎么申请,怎么准备资料等等,都会“游刃有余。”以对方的“单位品”,仲裁结果出来后,有极大的可能还要上诉。有了这次经历,我对一审二审充满了期待,希望好好修正一下这次答辩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