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学习了“徐爱录”的最后几段,篇幅较长,体会较深的是以下两点:
一、博文与约礼
“‘礼’即‘理’。‘理’显示可见的为‘文’,‘文’隐蔽不能见的为‘理’,原本是一物。理可以见到的是文字,文字之后的意义才是真理。就如同传习录,或者其他文章一样,背后代表的是作者的思想,这些本来就是一件事。譬如,理在侍亲时显现,心即在侍亲上存此天理;理在身临富贵贫贱时显现,心即在身临富贵贫贱上存此天理;理在身处患难困厄中显现,心即在身处患难困厄上存此天理。无论行止语默,时时如此,理显现在什么地方,就在那上面学一个存天理。所以阳明在此提醒的就是要在外部的现象中,抓住其内在的本质,而要诀就是要用心。所以阳明最后说呢,博文约礼和惟精惟一,就其终极本质来说,都是一个事。
二、道心与人心
阳明说:是啊,心就只有一个心啊,哪有什么道心人心的区别。没有夹杂人的私念是为道心,夹杂了人的私念为人心。人心若能守正即为道心,不能守正即为人心,不是人生来就有两颗心。程子认为人心即私欲,道心即天理,如此好象把道心人心分离开来,但意思正确。这里说道程颐的对人心道心的,理解,起码他没有把心分为两颗,只是不同的显现而已。就像你在当学生是一个样,当子女是一个样,当职员又是一个样,但是你终归是你(真我),不同角色只是你处于不同位置的表现不同。而朱熹认为以道心为主,人心听从于道心,如此真正把一颗心分为两颗心了。意思就是有无数个你,一百个不同情境的你就有一百个你(假我)。就像盲人摸象那个故事一样,同样是大象,摸到的不一样,就产生了不同的假象,而真相却只有一个。天理、私欲不能共存,怎么会有以天理为主要,私欲又听从于天理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