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党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第三次修订。经过修订,把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法纪的形式固定下来,标志着我们党的纪律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通过最近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章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要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和见叶知秋的敏锐,树牢纪律观念、强化纪律敬畏、严格纪律要求,切实把铁规禁令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实际行动推动业务工作和纪律作风“双提升”。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纪律建设。人无规矩则废,党无规矩则乱。我们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严格的纪律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有力保证,是中国共产党人与生俱来的独特基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将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坚持不懈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的状况,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我们必须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真正在勤学善思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二是明确学习内容,提高警醒意识。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开展好警示教育。不断深度挖掘案例资源,用足用好反面典型“活教材”,综合运用各种教育方法,通过观看职务犯罪人员忏悔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谈话诫勉、组织阅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等方式,持续自警自省,深入开展自我查摆,同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充分认识开展党纪学习的重要性和忽视、违反党纪的危害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绷紧纪律这根弦,敲响党纪警钟。
三是注重学用结合,坚持群众立场。“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要在于察其疾苦。”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将党纪学习教育的优秀成果与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紧密结合起来,要牢固树立“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积极踊跃投身于基层一线去,做好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要带头严格自律,发挥头雁作用和榜样力量,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保持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把严守纪律规矩落到实处,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在新征程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我们党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