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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说过,乌台诗案一开始,苏轼是不愿承认的,记录在案的是“虚称”,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谎称”、“矢口否认”、“妄图抵赖”。
此前,在从湖州到开封近二十天的押解过程中,行船时他曾想过投水自尽,因看守太严而未遂。
这里再次解释“根勘”,就是由皇帝亲自下令查办的要案、钦案,必须一查到底。在这样的力度下,任何抵抗都是徒劳的。
那么,被牵涉影响的规模有多大呢?
约20多人。广泛认可的数字是22人。包括:
1. 王诜(驸马都尉):
被削除一切官爵(左卫将军、驸马都尉等),撤销所有职务,成为平民。他是苏轼密友,因提前泄露抓捕消息给苏辙而获罪。
2. 王巩(苏轼学生):
被发配至广南西路宾州(今广西宾阳),是受罚最重者之一。苏轼称其“贬所最远,责最重”。
3. 苏辙(苏轼弟弟):
贬为筠州(今江西高安)酒监,负责监管地方酒务。他曾上书愿以官职赎兄罪。
4. 司马光:
虽未直接参与诗案,但因与苏轼书信往来被罚铜20斤。
5. 黄庭坚:
因与苏轼诗文唱和,被罚铜20斤。
6. 张方平、李清臣:
各罚铜30斤。张方平曾派儿子冒险进京为苏轼申冤。
7. 范镇、陈襄、孙觉、李常等:
各罚铜20斤。范镇曾参与营救苏轼。
其他受牵连者包括刘攽、刘挚、钱世雄等二十余人。
这里面不乏借题发挥的处罚,比如驸马王诜,表面因为泄密,实则与宋神宗对其长期不满有关。
牵涉的人数与此前此后的很多“连坐”案例相比,规模算很小的。
但此案成为宋代党争的标志性事件,也造成“因言获罪”的恶劣影响。
苏轼当时的处境,随着时间推移而采取的处理方式,应该说是妥当的,对朋友也充满真诚,从他后来与上述受牵连的亲朋好友的关系来看,他不存在“出卖”朋友一说。
【东坡日历】2025年10月24日,周五,乙巳蛇年,农历九月初四
44岁,是日,在开封,狱中第十七天。供状。轼。宋神宗元丰二年(1079)九月初四。
朋九万·东坡乌台诗案
今年七月二十八日,中使皇甫遵到湖州勾摄轼前来,至八月十八日,赴御史台出头。当日准问目,方知奉圣旨根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