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星期六,我的好朋友晚上打电话。好久不见聊什么呢?两个多小时的电话粥不记得嘟嘟囔囔聊些什么,忘记了时间,忘记了深夜。
同学这种朋友的结缘可能更为纯朴些,关系也是更为真挚些。想到哪说到哪,好像都可以接受,也可以互相理解。
周一下午快放学的时候,接到同学电话,她已经从开封回老家了,要见我。说我不激动是假的。
车上三个年过半百的女人,一路疯疯癫癫,有疯言也疯语。
小美说:“我经常给我办公室的人说,我让他们看了你的文章《我的半旧情怀》,说我那同学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之人。”
疯笑一阵。
又说:“你就适合背着一个包,满世界跑的人,不像现实中的老师。”
我开车,他们讨论我是如何不食人间烟火。
不食人间烟火的意思是:指道教谓神仙或修道者不吃熟食。比喻人有出世之意。后也比喻诗画之意高超,不同凡俗。贬义是形容人性格孤僻,不合人群。
如果我真的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之人。不管是褒义词的用法,还是贬义词的用法。我知道同学说的是前者,但是我又如何接受冠以的不食人间烟火之人,我只是一个俗人中的不食人间烟火吧
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性格在慢慢的趋于后者。有时候在冥冥之中也想让自己孤僻起来。
我时常会想到三毛,会想到她的撒哈拉大沙漠,而我最大的旅游梦想地就是沙漠,在我十几岁的时候就想今生去趟沙漠,比看海都要渴望。
我时常会想到鲁迅,想他的语言,想他血淋淋的语言,想他那杀人不见血,而好像有“刀刀见血”。
我时常想……
我想的这些人,他们都活在人间,永远活在我的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