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本文参与冰冰组织的读书营活动。】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这是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书中最经典的一段话,多年之后,仍然被摘录被引用被津津乐道。
这红与白的纠葛,对于情爱中的男男女女,好不苦恼纠结痴缠难解?而我读着读着,总感觉这个小说有点类似钱钟书《围城》里所表达的有关婚姻的认识与矛盾。
反复阅读(这就是经典的魅力),它让我产生了很多的感想,甚至连它的题目,我脑海里也迅速蹦出来好几个。针对不同的观点、视角、侧重点等等,我最终确定《红与白的纠葛:解读张爱玲笔下的情感迷宫》。
因为通篇看下来,小说叙述了主人公振宝生命里举足轻重的几个女性,学徒时巴黎的妓女,英国的初恋玫瑰,情人“红玫瑰”王娇瑞,妻子“白玫瑰”孟烟鹂。四个女人在他生命里停留的时间各不相同。但还是以红玫瑰与白玫瑰作隐喻,进而是他们之间的感情纠葛,致使男主角情迷意乱,好像进入了情感迷宫,导致他挣扎、纠结、逃离、再闯入,揭示了人性的复杂与矛盾。
作为经典之作,我认为它最精彩的有以下几点:
1、深刻的主题与人性剖析
《红玫瑰与白玫瑰》最深刻主题就是爱情与婚姻的深刻探讨。小说通过佟振保与王娇蕊、孟烟鹂等之间的情感纠葛,深入探讨爱情与婚姻中的复杂情感和人性挣扎,它不仅仅是一个爱情故事,还是一个对人性的深刻剖析。
佟振保曾经也是一个很体面的人。书中说“他是正途出身,出洋得了学位,并在工厂实习过,非但是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赤手空拳打下来的天下。他在一家老牌子的外商染织公司做到很高的位置。”
“侍奉母亲,谁都没有他那么周到;提拔兄弟,谁都没有他那么经心;办公,谁都没有他那么火爆认真;待朋友,谁都没有他那么热心,那么义气,克己。他做人做得十分兴头;他是不相信有来生的,不然他化了名也要重新来一趟——一般富贵闲人与文艺青年前进青年虽然笑他俗,却都不嫌他,因为他的俗气是外国式的俗气。”
他的长相也是令人信服的诚恳。文中如是说:他个子不高,但是身手矫捷。晦暗的酱黄脸,戴着黑边眼镜,眉目五官的详情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但那模样是屹然;说话,如果不是笑话的时候,也是断然。爽快到极点,仿佛他这人完全可以一目了然的,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普通温和周到的人,却在女人他称之为“玫瑰”的人们身上,渐渐迷失了自己。
从曾经荒唐地找了一个巴黎妓女来体验男女之事,却觉得那是一个极不好的体验。他唯一能记住的就是那个女人腋下混合廉价香水的狐臭味儿。以至于多年以后每每想到此事,他很是以此为耻。
导致后来遇到初恋玫瑰,他都感觉不能随便亵渎了她,甚至连最后一次送玫瑰回家,车里玫瑰都主动贴身上前紧拥住他,“玫瑰的身子从衣服里蹦出来,蹦到他身上,但是他是他自己的主人。”他都能坐怀不乱,真正成了柳下惠。
而今租住到老同学的屋子遇到他热情似火善于风情的妻子王娇蕊,振宝就把持不住,跟她发展成了情人。可是待这个沦陷情网的痴情女子主动写信跟丈夫坦白时,振宝就逃也似的离去。
后来娶了家世清白清丽纯洁的孟烟鹂,新鲜感过后却觉得人家是个乏味的人。后来频繁嫖女人,不料一天偶然间得知妻子和裁缝有染便更加肆无忌惮地报复妻子,当着妻子的面带女人回来等等。这些让人觉得振宝失去了人性和责任,内心复杂又矛盾。
在这红与白之间,振宝陷入了情感的迷宫,走不出去,只能嗟叹和纠结。
2、细腻的人物刻画
通过细腻的笔触,刻画鲜明的角色形象。小说中的人物形象鲜明,比如热情奔放、风情万种、娇憨天真的王娇蕊,温柔娴淑的孟烟鹂,以及斯文潇洒、情根深种又矛盾挣扎的佟振保,都通过细腻的笔触刻画得栩栩如生。
文中对每个女人都有精彩的描写。比如和初恋玫瑰那一晚车里的暧昧,玫瑰的奉献,是这样写的:
振保把手伸到她的丝绒大衣底下面去搂着她,隔着酸凉的水钻,银脆的绢花,许许多多玲珑累赘的东西,她的年轻的身子仿佛从衣服里蹦了出来。玫瑰紧紧吊在他颈项上,老是觉得不对劲,换了一个姿势,又换一个姿势,不知道怎样贴得更紧一点才好,恨不得生在他身上,嵌在他身上。振保心里也乱了主意。
临别的时候,他捧着她的湿濡的脸,捧着咻咻的鼻息,眼泪水与闪动的睫毛,睫毛在他手掌心里扑动像个小飞虫。
这一段可谓是经典。那种氛围感实在太强了,将他们暧昧喷薄的“欲”描写得淋漓尽致,一个急切地想付出想奉献,一个坚定地克制压抑,令读者为振宝的定力大为惊叹。
以至于后来振宝常常拿这件事来激励自己:“在那种情形下都管得住自己,现在就管不住了吗?”
他还真管不住!往严重了说是放浪形骸,往轻了说是风流成性了。
对于王娇蕊,那可是同学的妻子,自己还和弟弟租住在人家的一间空屋里。人们常说“兔子不吃窝边草”还有“朋友妻不可欺”。振宝完全是抛开了这些伦理道德,飞蛾扑火般地撞进去了。
振宝初次见王娇蕊,只见她——
内室走出一个女人来,正在洗头发,堆着一头的肥皂沫子,高高砌出云石塑像似的雪白的波鬈。她那肥皂塑就的白头发下的脸是金棕色的,皮肉紧致,绷得油光水滑,把眼睛像伶人似的吊了起来。一件条纹布浴衣,不曾系带,松松合在身上,从那淡墨条子上可以约略猜出身体的轮廓,一条一条,一寸寸都是活的。
这些描写说明振宝眼里的王娇蕊是活色生香的。以至于她正欲要跟振宝握手但又看到手上有肥皂泡便将手在毛巾上揩了揩,溅了点沫子到振保手背上,都让振宝觉得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
在王娇蕊洗过的浴室里,水气蒸腾,振宝看着满地成团飘逐的头发,似乎都是她的影子,牵牵绊绊的,他还鬼使神差地蹲下去,把瓷砖上的乱头发一团团拣了起来,集成一嘟噜。把它塞到裤袋里去,他的手停留在口袋里,只觉浑身燥热。这样的举动毕竟太可笑了。他又把那团头发取了出来,轻轻抛入痰盂。
这段的描写实在令人忍俊不禁,觉得振宝犯意淫症,预示着他将会和王娇蕊在接下来的相处里发生点什么埋下伏笔。
作者的细腻笔触随处可见,好像电影画面一样,每一帧每一幅都不忍错过。
特别是有一次振宝回家拿雨衣,看到一个裁缝在家里,这雨已经下了一个多钟头了,裁缝的包袱却是干的,脚上也没穿套鞋,他不由地紧张起来。他的紧张似曾相识,因为他想到曾经娇蕊,那是值得纪念的一天。可是待细细感受此刻家里额氛围,他觉察出异样。
裁缝被他一看,像是昏了头,走过去从包袱里抽出一管尺来替烟鹂量尺寸。她那样子像是要推开了裁缝去拿雨衣,然而毕竟没动,立在那里被他测量。久经情场的振保很知道,和一个女人发生关系之后,当着别人再碰她的身体,那神情完全是两样的,极其明显。
“振保冷眼看着他们俩。雨的大白嘴唇紧紧贴在玻璃窗上,喷着气,外头是一片冷与糊涂,里面关得严严的,分外亲切地可以觉得房间里有这样的三个人。”
这一段读来很微妙紧张,一向高高在上的振宝被重重暴击,也将毫无出轨经验的烟鹂吓得手足无措,慌乱、跟随、观察,想做点事来遮掩烟鹂的尴尬和心绪不宁。而这一切都被振宝看在眼里,他心里愤怒无比——
“我待她不错呀!我不爱她,可是我没有什么对不起她的地方。我待她不能算坏了。下贱东西,大约她知道自己太不行,必须找个比她再下贱的。来安慰她自己。可是我待她这么好,这么好——”典型的男权主义和自私心理。
文章中这样的描写实在很多,读来不忍移目。
我总在想,这样短短不到三万字的小说,却将一个男人跟几个女人的情感纠葛写得如此生动、完整,写得细细密密,却又不感觉繁杂,反而引人入胜。作者是如何做到的?张爱玲她真不愧是天才作家。
3、独特的叙事风格和语言艺术
张爱玲擅长用绚丽的色彩语言来营造小说的意境。如开篇玫瑰与女人的比喻。“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这反复的一红一白,对比鲜明醒目。
文中多次运用各种色彩的描写,都给人一种强烈的视觉冲击力。
写初次见到王娇蕊堆着一头的肥皂沫子,高高砌出云石塑像似的雪白的波鬈。这个比喻好形象啊,没有生活基础没有想象力,怎么会比喻得如此生动和恰如其分。
接着娇蕊那一抹溅在手背上的肥皂沫子,不仅是两人初相见时的微妙描绘,也预示着他们情感纠葛的开始。这种情感如同海洋中的涟漪注定会逐步汇聚成波澜壮阔的情感洪流,将读者带入一个充满张力的情感世界。
一件条纹布浴衣,不曾系带,松松合在身上,从那淡墨条子上可以约略猜出身体的轮廓,一条一条,一寸寸都是活的。——处处不提性感,却隐晦地写出了娇蕊的丰满性感迷人。
丈夫才出远门,娇蕊就忙着约见男朋友。刚巧振宝回来,见她穿着一件曳地鲜辣潮湿的绿色长袍,衣服似乎小了,两边迸开一寸半的裂缝,用绿缎带十字交叉一路络了起来,露出里面深粉红的衬裙。很惹眼,只有她才能若无其事地穿着。
反观他的白玫瑰妻子,孟烟鹂,无趣也无聊。有个画面,也很深入人心,就是振宝见到他的妻子在卫生间的样子:她提着裤子,弯着腰,正要站起身,头发从脸上直披下来,已经换了白地小花的睡衣,短衫搂得高高的,一半压在颔下,睡裤臃肿地堆在脚面上,中间露出长长一截白蚕似的身躯。
小说的语言描写细腻富有感染力,能够准确捕捉并表达人物内心的微妙的情感变化。
印象中最感慨的莫属振宝和笃宝在公交车上偶遇王娇蕊和她的孩子了。振保起初不认得,后来才认出是娇蕊,比前胖了,但也没有如当初担忧的,胖到痴肥的程度;很憔悴,还打扮着,涂着脂粉,耳上戴着金色的缅甸佛顶珠环,因为是中年的女人,那艳丽便显得是俗艳。
直到快下车了,一直沉默的振宝才开口说话。他不敢看王娇蕊的脸,而是向空中问道:“怎么样?你好么?”娇蕊也沉默了一会,方道:“很好。”振保道:“那姓朱的,你爱他么?”娇蕊点点头,道:“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
振保低声道:“你很快乐。”娇蕊笑了一声道:“我不过是往前闯,碰到什么就是什么。”振保冷笑道:“你碰到的无非是男人。”娇蕊并不生气,侧过头去想了一想,道:“是的,年纪轻,长得好看的时候,大约无论到社会上做什么事,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后来,除了男人之外总还有别的……总还有别的……”
这一段读来有种失落感,又回味无穷。那种曾经刻骨铭心的爱却因为振宝的胆怯羞愧仓皇逃离,使得娇蕊离婚后另找栖身之枝。如今偶遇,已经是今非昔比物是人非了。振宝有酸楚、怅然、羞愧、也有吃醋嫉妒的成分,不然他不会挖苦地说“你碰到的无非是男人。”
回到家吃得很多仿佛要拿饭来结结实实填满他心里的空虚。又抬眼看到自己的妻子仍旧是像什么事都没经过似的,空洞白净,永远如此,不觉既烦躁又嫉妒。
这是怎样一种心理?按照一般人来讲,自家老婆七八年了仍旧不老,一是说明你做老公的爱滋养了她,二是说明她的天生丽质,这是多少老公的虚荣。而振宝却因此厌恶烦躁——他是觉得亏欠了娇蕊,这里面也反衬出振宝的羞愧和嫉妒等复杂的内心。
总之,作者以她超凡的深入骨髓的洞力,使得她的文字能够直击人心,让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产生强烈共鸣和反思。
我在想,小说篇幅短短两万多字,却将故事情节写得完整,脉络清晰,人物鲜明,情节密密匝匝、枝枝蔓蔓,丰满、生动、细腻、精彩,意蕴深刻,真是佩服作家张爱玲对小说的全局把控能力和文字运用能力。
这便是好作家的文字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