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姆通过对现代生存状态的考察,提出
“并没有获得能使他的个人自我得以实现,即他的智力、感情和感官方面的潜力得以发挥这一意义上的积极自由。自由给人带来了独立和理性,但同时又使人陷于孤独、充满忧虑、软弱无力。”
“人摆脱了所有精神权威的束缚,获得了自由,但正是这种自由给他带来了孤独和忧虑,使他被一种个人无意义和无权力感压得喘不过气来。”
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托马斯正是这一问题的代言人。他是一个离异多年的外科医生,曾经拥有众多的情人,过着风流而快活的自由生活。然而特里莎的闯入打破了他的自由,托马斯一直在爱恋特里莎和追求自由之间徘徊选择。
离婚以后的托马斯是愉快自在的,婚姻对他来说是一种责任的束缚,阻碍了他体会生命的快感,在无数的情人中,他获得了美好的自由之轻。
特雷莎无疑是这种生活的终结者,她紧紧握住托马斯的手使他感到了久违的责任并体会到了其中的美好,可是他又不愿意放弃多年来的“自由”。
对于托马斯来说,独居还是与特雷莎结合,已经从一个爱情问题转变成了对“自由”的哲学思考。
自由之轻
自由是如此的美好,“不自由,毋宁死”,“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自由的价值甚至超过了生命存在本身。
当朝九晚五的工作限制我们外出旅行时,当孩子们不得不每天在学校连续六个小时以上听课时,“自由”意味着摆脱时间和场地限制,随心所欲做我们想做的事。我们真希望有一天能“抛开一切”。
对于萨特而言,自由是一次机会。我们一直都是绝对的自由。无论任何事,每一个行动背后都有一个决定,每一个决定都是我们自由做出的选择,我们也为这个选择负责。我们自由行动的同时也意味着不被一切影响。
自由之重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我们,从生理上切断了与母体的脐带,到意识上认识到“我”的存在,我们对自由、独立的追求也越发强烈。
但另一方面,在成长过程中一种无以言说的孤独感也日益增长。离家的游子尤其怀恋最初原始关系中的安全感,故乡与母亲让我们产生归属。
有时候我们不得不做出影响一生的选择,比如选择专业,选择伴侣,这让我们感到压力。有时候面对“今天晚上吃什么的问题”,若是有人帮我们确定,反而如释重负。
终极的自由
自由依赖于“自我认同”。对自我的看法即相应是关于自由的看法。
一个理性的自我会把深思熟虑后的决定看作是自由,若应付突发的状况便不自由;一个受感情支配的人直抒胸臆感到自由,克制情感三思而行则不自由。
凡事皆因果,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并没有终极的自由。
自由不是欲望。欲望越多,自由就越被限制。
在现实给予的多项选择中,我们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而放弃所有的其他。
自律方得自由。如果每个人都按合乎自己对世界的看法制定自己行为的法则,便不会再有内在和外在的冲突。
借鉴邓晓芒老师的一句话作对“自由”的总结:社会的腐败决不是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引起的,而是由于少数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大多数人却想干什么都干不成而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