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的书大多是医学方面的科普性书籍,且都是在手机上用APP看的。许多零碎的想法都没有整理成型,就这么散落在APP上。这本书在我的书架上默默地躺了恐怕超过一年,最初是放在学校的,后来搬到江南西,再从江南西搬到如今的家里。某天早上躺沙发上数胎动,觉得看手机看得实在眼睛太累,就顺手从书架上抽出了这本书,没想到一看就停不下来。
书的封面是一个背影,戴着礼帽穿着大衣拄着拐杖,从略微佝偻的背可以看出是一位老人。老人孤身走着,脚下的路延伸到天际,看不到镜头。一开始我以为这本书是关于“信仰”的,毕竟“朝圣”这个词语大多都是用在宗教上的。而读完才发现,这本书的主题是——信念和救赎。
“四月中旬一个再平凡不过的早晨”,六十岁的哈罗德收到了故友奎妮的一封信。奎妮是哈罗德在酿酒厂时的同事,已经有二十年未见了。信中,奎妮说自己得了癌症,已经时日无多,故写信前来告别。哈罗德既震惊又悲痛,他不知该如何应对这件事,只得草草写了一封简短的回信。在出门寄信的路上,他想了很多,过去几十年的人生,和妻子莫琳、儿子戴维之间的种种,还有多年以前在酿酒厂和奎妮相识的经过。
他从家门口出发,走过了一个又一个路口,错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在一个加油站,哈罗德遇到了一位女孩,这位女孩在听了他的故事后提到一个词语——“信念”。哈罗德没有宗教信仰,“信念”对他而言是完全陌生的。然而,在这个得知老友罹患癌症将不久于人世的午后,他忽然被这个简单的词语打动了。再回想自己的人生,他忽然觉得,仅仅给奎妮寄一封短短的信是不够的,他已经错过了太多了。
于是,他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从英格兰南端的布里奇徒步到北部苏格兰的贝里克。
627英里,六十岁的哈罗德走了87天。这一路,他走过大大小小的道路,穿过农田和森林,涉过河流,经过旷野和荒原,翻越高峰,跨过深谷,还遇到了无数的人。每一个人都带有自己的故事,他经过他们,聆听他们,最后又离开他们。
途中,哈罗德一点一点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和那些面目模糊的阿姨,和莫琳初识的那个酒吧的夜晚,儿子戴维出生带来的欢乐,在酿酒厂与奎妮的相识,以及后来自己的家庭是如何分崩离析。深爱的人一个个离开,亲密的人渐渐疏远。哈罗德深深地感受到自己的无能为力。
那么,此刻的徒步又是否真的能拯救奎妮?信念真的能救赎我们吗?在路上,哈罗德对此产生了怀疑。而每次,当他想要放弃时,都会有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向他伸出援手,鼓励他,帮助他,让他坚信自己的行动并非毫无意义。
最终,哈罗德抵达贝里克,见到了弥留之际的奎妮。而妻子莫琳也在此刻来到他的身边,夫妻两人冰释前嫌。
这趟“徒步”,不止是哈罗德的“救赎之旅”,更是莫琳的“救赎之旅”。随着哈罗德走得越来越远,莫琳的态度也由最初的愤怒、责备、埋怨转变为最后的担忧、牵挂和安慰,甚至驱车到贝里克接哈罗德回家。是的,“回家”。只有爱人在地方,才能称之为“家”。
的确,哈罗德并没能拯救奎妮。即使最先进的医学也无法将奎妮从疾病中拯救出来。即便如此,他的举动对奎妮而言也并非毫无益处。若不是因为坚信他会到来,奎妮不会坚持这么久。最后,见到哈罗德后,奎妮安详地离开了,“几乎像个孩子一样”。
在黑暗的海边散步时,哈罗德与莫琳想起初次见面时的笑话,在一轮轮狂笑中,原本心中坚硬如铁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所有的怨恨、指责、自责和埋怨,都通通随风而去了。
他们终究谅解了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