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那会,对课外书有非常强烈的欲望。尤其在家长老师的严厉看管下,逆反心理作祟,越是不让看,偏偏越想看。但手里的零花钱有限,要想看更多的课外书就只能跟班里的同学互相借书。
借书有个约定俗成的规矩,书只能借一夜。下午放学的时候从主人那里拿到,次日早读需要归还。如果遇到周末,有同学愿意把自己的书借给你看两天,那真是称得上“过命的交情”了。
书拿到手里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看的,吃了晚饭需要写老师留的家庭作业,写完作业才能在家长睁只眼闭只眼的默许下偷偷摸摸看。如果借到了自己十分喜欢的书,在回家的路上心就莫名激动,手脚也变得轻松,恨不得手舞足蹈一番才好。那书装在书包里好像也不肯安分,总觉得活蹦乱跳的,像一尾被网住的鱼,挣扎着要跳出来。
小时候我跟祖母住在一起,吃过晚饭,父母略微坐坐就回房睡觉了,剩下的时间由我自由支配,心情放飞,畅快淋漓。急匆匆把作业写完,连忙捧着借到的书津津有味的看着。也幸亏那会老师留的作业不多,一般都是把当天学的词语抄写两遍就好。书看着看着时间就飞走了,感觉才过了十分钟,可钟表上的时针却走了一圈。祖母一遍又一遍地催促着早点睡觉,我只能恋恋不舍地把书收拾好。有了这样的经历,下次再借到书就会多留点时间,自己也会加快看书的速度。我现在能一目十行,跟那会的经历脱不了关系。
记得有一次运气不太好,父亲饭后没有回房,絮絮叨叨地跟祖母说着话,好像个老太太。我早就做完了作业,刚借到的《聊斋》非要从书包里出来,我只能小心地安抚他的躁动。《新闻联播》播完了,《天气预报》也结束,眼看着《焦点访谈》的主持人都要说再见,我把心一横,鬼鬼祟祟地掏出了书,把左腿支起来打掩护,侧躺着开始看书。屋里挂着黄澄澄的灯泡,照出一屋子的昏黄,身体在书上投下薄薄的阴影,我如饥似渴地抱着书,由于长时间保持着一个姿势,最后腿都局部抽筋了。
借书的经历中有两次意外惊喜。那时候学校放假比较随意,会跟着农忙一起走。五月麦子金灿灿,秋天稻谷笑弯了腰,深秋红薯急着破土而出,学校都会放几天假,让老师回家忙收成,学生也会回家帮帮忙。那是麦假刚开始没几天,同村的同学传给我一本《格林童话》。因为放假,这本书只能在同村的人手里流传,我以前一直想借,可惜书的日程安排太满,没想到能有这样的好机会。书挺厚的,要是平时借肯定看不完,但假期可以多看两天,等看完再传给下一个同学就可以。书有厚厚的红色封皮,我抱在怀里好像抱了一块金砖。我就坐在门前的石头上,一页一页的看着,沉浸在那些异国风情的故事里忘记了时间。
另一次惊喜来自于《十万个为什么》。同班同学的叔叔在北京工作,千里迢迢送给他这本书。这本书精美绝伦,硬纸板做的书皮,里面的书页是彩色的,摸起来光溜溜。应该是铜版纸,那会真觉得稀奇。班里好多人都想借来看看,于是只能排队来,我排了好几天才能把书带回家。现在已经忘了书里面的内容,只记得有很多插画,画着形形色色、五彩缤纷的鸟。
果然是“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现在有条件买书,但我却没有了看书的心情。自从有了手机这个新伙伴,读书这项活动已经很久没有参与,买的许多书都只是让它们躲在角落里与蜘蛛网作伴,真应该好好反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