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赋能乡镇治理实干践行为民初心

        1 月 7 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祖翼深入福州市仓山区、闽侯县、永泰县调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强调要深入践行法治为民宗旨,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 “十五五” 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作为基层工作者,我们是法治建设 “最后一公里” 的践行者,更是政策落地 “最后一米” 的执行者。周书记的调研讲话精神为基层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必须将其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以法治思维破解治理难题,以法治实践增进民生福祉,让法治之光照亮乡镇发展之路。

        一、铸魂强基,厚植法治信仰根基

        法治建设的成效,始于思想认识的深度。周祖翼书记在调研中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要求基层工作者必须把理论武装作为首要任务。乡镇工作繁杂具体,土地流转、惠民政策落实、矛盾纠纷调解等都离不开法律指引,唯有筑牢思想根基,才能确保工作不偏航、不走样。我们要对标调研要求,建立常态化学法机制,聚焦《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与农村发展、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专题研讨、案例剖析、法治讲堂等形式,摒弃 “经验办事” 的惯性思维,树立 “依法履职” 的行动自觉。要借鉴闽侯县南屿司法所的实践经验,将法治学习融入日常工作,在党政会议决策前开展集中学法,让法律知识成为乡镇干部的 “必修课” 和 “基本功”。同时,要主动传承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福建的孕育实践成果,把法治信仰转化为工作准则,做到心中有法、言必合法、行必循法,让法治理念扎根基层土壤。

        二、实干笃行,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法治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治理的实效源于实干。周祖翼书记要求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这正是基层治理的核心目标。基层作为治理体系的 “神经末梢”,既要应对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等常规工作,也要处理邻里纠纷、信访诉求等突发情况,必须以法治为利器提升治理效能。我们要借鉴永泰县综治中心 “常驻 + 轮驻 + 随驻” 的联动机制,健全乡镇 “四所一庭” 协调联动模式,整合政法、信访、人社等多方力量,打造 “一站式” 矛盾化解平台,让群众诉求 “只跑一地、一次办结”。参考仓山区烟台山法庭 “仓小法” 志愿团队的经验,培育乡村 “法律明白人” 队伍,在征地拆迁、项目审批等重点工作中全程提供法治保障,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对宅基地纠纷、土地流转等常见矛盾,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既守住法律底线,又兼顾情理温度。同时,要依托数字法治建设成果,运用 “榕易调” 等智慧平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以规范化治理筑牢乡村平安防线。

        三、为民践诺,彰显法治服务温度

        法治的本质是为民,治理的终极目标是利民。周祖翼书记在调研中反复强调法治为民宗旨,要求让群众享受便捷服务、增强司法公正获得感,这为乡镇法治工作指明了价值取向。乡镇公务员的工作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法治服务的温度,决定着群众的满意度。我们要延伸法治服务触角,借鉴海丝中央法务区 “服务优环境” 的定位,把法律服务送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针对老年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式、通俗化的法治帮扶,让法律条文从 “纸上” 走到 “群众心里”。要学习仓山区 “福州古厝” 检察保护教育基地的经验,将法治服务与乡村特色工作结合,在保护传统村落、传承民俗文化等工作中注入法治力量,实现法治与民生的深度融合。在惠民政策落实中,要坚持 “阳光执法、公正司法”,对低保救助、惠农补贴等资金发放,严格依法依规公开公示,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在涉侨涉台服务中,要落实台胞台企同等待遇,完善权益保障机制,让法治成为优化乡村营商环境的 “金名片”。通过一件件民生实事的依法办理,让群众感受到法治的公平正义,筑牢党群连心的法治桥梁。

        法治兴则乡村兴,法治强则基层稳。作为基层工作者,我们要始终牢记周祖翼书记的殷切嘱托,以法治为引领、以实干为支撑、以为民为初心,在基层治理的实践中锤炼法治本领,在服务群众的过程中传递法治温度,让全面依法治省的要求在乡镇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福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贡献基层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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