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医院的骨科住院部有10层用于接诊不同的骨科病人,不同层根据不同的受伤部位做了命名,岳母的病房位于17层的综合骨科。
这里接诊的病人受伤的部位多是手和脚。
关于是否手术,医生给与分析各自的利与弊。:
不手术:手部的灵活度会受到限制,手部因为骨头复位不好,在活动的时候会出现摩擦,容易出现炎症;
手术:手部的灵活性会更好一些,明显在于手部的上抬和下弯的动作。
在手术的过程中,会根据是否出现骨头缺位填充相应的人造骨头。以便于打钢板固定。
要拆钢板必须在两年内进行,否则,骨头会把钉子吃得太紧而无法拔出。原则上,钢板是按可内置终身的要求设计的,所以不一定要取出来。
手术中因为要切断一些神经,这些细小的神经无法再接,会导致具备皮肤麻木。
可能出现手术的伤口感染,需要用抗生素治疗,而尽量减少抗生素使用是目前国家所要求的。
手术后的恢复期要在两个月以上的时间,需要按要求做一些康复性的训练。
开始,岳母不想做手术,因为觉得手部恢复得还不错,自己剪开了一点石膏,涂了一些外用药,肿已经消了,手指也可以灵活的动了。
岳母一旦做出决定就会很激动的在短时间内坚持自己的决定。甚至跑到主治医生那里对他说:“我要出院。”主治医生也很简单的回答:“可以,马上给你办出院手续。”在医院里,你做出的任何决定,医生都会予以配合,你退出的病床马上就有人接上。医生不会给你做工作谈价格,只会给你分析利弊,就这样,如果不是实在是因为钱的问题,90%以上的病人都会遵循医生的建议。即便病人不愿意,家属的心理关能过得去吗?
有时决定做与不做,不是自己主观决定的,因为没有人是100%的专家,甚至连医生都 不是。在如此模糊是状态下,选择动手术是唯一的选择。
我追上去跟医生说:“等等,我们还要商量一下。”
回到病房,也没说什么。或者是成灿的一句话:“不做也行,以后出现问题不要怪我们就行。”
岳母转变了态度,答应动手术。
预存的两万五还是很有压力的。
老妈是在园点出的事,理应这笔款由园点先垫上。跟杨老师沟通,了解账目上只有五千元的现金,我让她先转过来,剩下的部分只好我们自己先垫上了。
老妈的卡钱做了理财,如果要调用必须提前一天办理取现业务;爱人那边凑足一万五的现金加上园点的五千总共两万先交了,后来我问了医生那边说也可以。
人有旦夕祸福,现金储备是非常有必要的,即便你办了医社保,但它属于就诊后结算,哪怕报销比例再高,没有现金一样看不了病。医院从来不做赊账的买卖。
关于医保,骨科就诊和其他科不一样,必须在医保科申请激活,这样所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才算入医保范畴。辛亏我们在住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了申请,不然前面的费用都将属于自费了。
为什么骨科要走这样的程序呢?和申请表上要写的一段文字有关系:无第三方责任人。如果是打架斗殴所导致的受伤,医保是不予赔偿的。如果是第三方责任人造成的,医保中心肯定也不会自己掏这个腰包的。
这些属于医院里的常识只有你与医院产生了关系,才会一一让你被动的学会。
老妈明天手术,但时间却定不下来,因为明天排的病人很多,需要排队。医生不忘强调了一下:“不会因为你年龄比别人大就给你排到最后去,这一点上医院是一视同仁的。”
“晚上八点钟后不能吃饭,十点钟后不能喝水,早上起来穿好手术衣,不能穿内衣,身上的饰品和假牙之类的东西都必须摘掉。”医生护士反复的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