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原》里白嘉轩发疯鞭打儿子背后的礼治社会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中说,与法治社会相比,乡土社会可以说这是个“无法”的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

《白鹿原》中的白孝文,“礼治”和他的一生相伴相随,可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他从一个大家敬仰的族长位置,被田小娥引诱到炕头,成了父亲谩骂的败家子、村里人唾弃的乞丐。


从小受到父亲的严格封建传统礼法教育的他,直到新婚当晚,都对男女之事一窍不通。

孔子讲“克己复礼”,可以说,白孝先一开始完全做到了这个“克”,也达成了这个“礼”,他勤奋好学,为以后当族长打下基础,他不敢越雷池一步,因为他不敢也不能不孝、不义和无礼。

在没有和田小娥欢好之前,白孝文是这样的男人:

孝文出得门来走过街巷,那些在荫凉下裸着胸膛给娃娃们喂奶的女人,就会慌忙拉扯下衣襟来捂住自己的胸膛躲回屋去;那些在碾道里围观公狗母狗交配的小伙子,远远瞧见孝文走过来,就立即散开。

白孝文在乡亲们的眼里,就是“仁义礼智信”的化身,他的博学和正直深得乡亲们的信赖和敬仰。

而这一切,在被田小娥引诱后,全变了。

落入陷阱的白孝文,沉迷于田小娥的温柔乡里不能自拔,为了和田小娥尽情欢爱,他卖光家里的粮食后,又开始卖地。


白孝文成了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

因为他做了不合乎礼治的事情。

在现代“法治”社会中,白孝文做的事情,就是找小三,婚内出轨,不会说他犯法吧。

“法治”讲究外在的约束,不懂法律也可以在社会上生活,谁还会天天请“法律顾问”来生活。

在礼治社会可不同了,礼讲究的是内在的自我约束,“克己复礼为仁”。

白孝文和田小娥厮混在一起,完全不顾及礼了,丢尽了族人的颜面。

所以白孝文遭到父亲残酷的鞭刑。


在现代法治社会中,遭到这种酷刑,录个小视频,绝对可以给白嘉轩判刑了。

但是在礼治社会里,这些都是默认的礼俗,“子不教,父之过” 打得好。

在《乡土中国》里,作者这样说:

残酷与否并非合礼与否的问题。“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恻隐之心并没有使孔子同意于取消相当残忍的行为。

面对父亲的鞭刑,白孝文并没有顺从,他变本加厉地和田小娥彻底好上了。


他完全不顾礼治,甚至有点报复“礼治”社会的感觉。

也许这是他觉得唯一可以和“礼治”对抗的方式。

这种残忍行为,放在现代社会,如果白孝文把父亲告到了法院,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白嘉轩肯定会绳之以法的。

但在乡土社会,假如白孝文真的用了“法律”,他你不仅是“奸夫”了,更犯了礼治社会中不孝的大罪。

《乡土中国》里说:

不知道法律并不成为“败类”。但是事实上,到司法处去打官司的,正是那些乡间所认为“败类”的人物。

《白鹿原》以白孝文一生,向我们展示了乡土社会中,礼治是怎么产生效用的,以及它的效用之大。

礼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礼治社会是并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的,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

就像孔子所说的,“我处理各种案件,不像别人,我是使这个社会没有任何诉讼案件的发生”。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由此可见,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在身内的良心。所以这种秩序注重修身,注重克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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