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马克的观点
拉马克认为,生物会对环境做出反应,这就是用进废退。随着环境的持续影响,生物习性也会随之改变,并且这种改变会遗传下去,这就是获得性遗传。
达尔文的观点
所有生物都可能发生变异而产生变种,而环境会清除适应能力较弱的变种,只有适应能力较强的变种才能活下来,并最终变成新的物种。这就是物种进化,而物种进化的终极动力,就是自然选择。
比较
长颈鹿的脖子是怎么长那么长的。
在拉马克看来,长颈鹿原本是矮个子,因为低处的树叶不够吃,或者抢不过别的动物,矮颈鹿的祖先不得不拼命伸长脖子去吃更高的树叶,结果脖子越伸越长,终于变成现在这么长。这就是“用进”。(如果按照达尔文的论点:生物进化,脖子短的长颈鹿被自然淘汰,拥有优良特性的脖子长的长颈鹿没有被自然淘汰。物种进化和获得性遗传是两回事)
拉马克的获得性遗传举个反例:父亲经常在地中干农活,于是脚掌上生长出了老茧,按照获得性遗传来说,脚掌上的老茧会遗传给孩子。
拉马克的观点是生物主动适应环境做出性状的改变,相当于选择权在生物自己手里。而达尔文的观点是生物变异是随机的,可能变得更适应环境也可能变得不能适应环境,然后由自然做出选择,选择权在大自然手里,换言之,生物是被动地保留适应环境的基因,适者生存,不适者死。
进化论讲,基因突变是没有好坏之分的,由环境选择。
其他
赫胥黎语气坚决地总结道:“我声明,我再次声明,一个人,没有理由因为可能有一个大猩猩祖先而感到羞耻。真正应该感到羞耻的是,他的祖先是这样的一个人,他不是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在某个领域获得成功,而是利用自己口若悬河的言辞、偷梁换柱的雄辩和求助于宗教偏见的娴熟技巧来分散听众的注意力,借以干涉他自己不懂的科学问题。”
教育只是代表了一种利益,也就是群体利益,并非个体利益。教育的目的就是要把群体利益强加在个体利益之上。教育的过程与手段,与追求自由意志的教育原则是一对永远的矛盾。因为教育在表面上一再大声宣扬要发展个人自由意志,其实却是对自由意志的有步骤剥夺。
听起来很讽刺吧?
这也进一步引出了后续的话题。在社会管理中,道德说教的作用永远不如制度建设有效。道德是一种劝导,而制度是一种震慑。劝导可听可不听,人们往往选择不听。而震慑不需要考虑个人意愿,那是必须服从的铁的规则,否则就会遭到处罚,死刑是其中最严厉的手段。法律正在用某种形式代替自然选择的力量,从而强力塑造理想的社会形态。在这种社会形态中,每个人都必须收敛起自己最原始的欲望,代之以另一种外衣,我们称之为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