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鸡就是白凤,凤爪,实为鸡爪。何时称之为凤爪的,已经无从考证。不过,但凡普通食物,如果没有噱头,一般很难打开市场,名垂青史。
乾隆皇帝微服私访时,看到饭铺里面的鸡爪就写成了凤爪。想发作,没有带马仔,再说也不是什么杀头大罪,根本无从搞“文字狱”。
烹制鸡爪,一般也就洗净、盐腌、切生姜、倒料酒,蒸制而成。属于家常菜,口味一般。要想颜色、味道都好,估计还要放八角、茴香、赤酱油及味精、鸡精。
超市里面的袋装泡椒凤爪,一般都有防腐剂,俺是敬而远之。
熟菜店里面的凤爪,店不同,味亦不同。“紫燕百味鸡”做鸡不错,做凤爪一般。无锡人民医院对面的“蒸可爱”的其他菜没尝过,啃了其“紫凤爪”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没有丝毫的腥膻味,估计用了草果等中草药。味道不咸不淡,色泽柔和黄润,鲜香可口。最主要的是,耐吃。
鸭脖子害怕有淋巴,也啃不干净。凤爪就不怕,杨梅酒数杯,凤爪一袋,之乎者也,幸甚至哉。
欧美人不吃鸡爪,与其当做垃圾或肥料,还不如卖给华人。貌似日本人也不吃凤爪,有一次我陪日本客户,不慎点了鹅掌,居然基本都没吃,就一个客户给我面子,算是尝了一口,也面露难色。甚至有个日本人和我讲,看着中国的女子如此文雅端庄,吃鸡爪可真厉害,一不留神,噗,一根骨头从左边飞出,又过了一会,噗,又一根骨头从右边飞了出来……
我突然想起小时候看过的一个故事《詹厨师艺服刁亲王》。说是清朝时期有个喜欢中华饮食外国人,因口味刁钻、身份特殊,绰号“刁亲王”。某日来一家中国餐厅“踢馆”,让詹厨师烧一道价值三千美金的菜。厨师过了许久,端出来一道菜,长长的像豆芽,圆圆的像黄豆。刁亲王尝了一口,脆、香、鲜,挑不出毛病,就问为啥这么贵?詹厨师回答:长的是鲤鱼须,圆的是鸡爪中心肉,这道菜用了500条鲤鱼、300百只鸡,就价值3000美金。光这个还不止,还有调料、酒、粉、火、人工都没有算。刁亲王无可奈何,只好说声I服了You,风紧扯呼。
大鱼大肉吃不惯,小小凤爪尝新鲜。休闲观影皆可食,佐餐下酒自无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