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里克兰德说:“我必须画画儿。”
于是“我”被感动了:我好像感觉到一种猛烈的力量正在他身体里面奋力挣扎;我觉得这种力量非常强大,压倒一切,仿佛违拗着他自己的意志,并把他紧紧抓在手中。
最初我不理解为什么作者毛姆先生要把斯特里克兰德这样的天才描绘成为了画画抛弃妻儿,毁坏他人家庭的坏蛋,直到看到最后我才明白,这个天才已经被梦想俘虏,为了梦想,它可以牺牲一切,或者可以说,除了梦想,其他一切都是微不足道的事情,他甚至厌恶情欲厌恶人的本能而无法克制,想跨出却总是遍体鳞伤。
“上帝的磨盘转动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明明不是《圣经》里的句子,人们却都虔诚地信仰。真的会磨得很细吗?你看思特里克兰德,无论是一穷二白还是获得施特略夫的妻子,他都对他的画不满意,直到去了马赛,直到和爱塔一起生活在原始的自然的深林,直到他得病之后,他才真正释放他心中的艺术。那种生活状态,应该是很粗糙的吧?一知半解的我只知道这句话是正能量,能够给失意的人一句安慰。
可是在书的结尾,“魔鬼要干坏事总可以引证《圣经》。”瞬间懵圈,什么意思啊这是?《圣经》是人性的规范纲领,是社会管理的良药,是信仰的源泉,所以这是在说《圣经》其实是遮掩恶俗的玩意儿?还是在说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在思特里克兰德成名前和成名后变化大?抱歉,没有读懂,还请高人指教。
但是我却看到了“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看到了月亮。”
他可以为了画画而放弃本已稳定的生活,他可以为了画画饱受饥寒而无所谓。六便士有那么多,可他偏偏看到了那个月亮,那个一直发着淡淡光辉照亮黑暗的月亮,所以他被月亮俘虏,心甘情愿地。
私以为,梦想是个很奢侈的东西,拥有梦想并愿意为之疯狂的人一定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因为通往梦想的路上并不只有自己,还有许多同行的人,然而王冠只有一个,想要得到定会多多少少地牺牲同行的人。
所以是人们大多是被梦想俘虏,而不是征服梦想。
可是,拥有梦想是个多么幸福的事情啊,因为有了方向,因为有了战斗力,因为有了月亮照路,所以才有天才,所以才有进步。
所以,自私一点,我宁愿成为被梦想俘虏的人,而不是只看到六便士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