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的就写下了这封信的,我只记得,昨天晚上我的头痛得厉害,昏昏沉沉,像是有汽车的轰鸣声在我的脑里一直喧嚣着,半夜醒来了好几次,总也睡不着,额头滚烫得厉害,从床头的袋子里窸窸窣窣的摸索出体温计,试了一下体温,39℃,原来是已经发烧了呀。身体真的是难受得可以,我知道有退烧药在床下的抽屉里,但是我连爬下去的气力也没有了,想着,也许在睡一下,捂着出身汗就会好了吧!但是我翻来覆去的总也睡不着,于是起身干坐着,在黑暗中盯着天花板的电风扇发呆了好久。
恍恍惚惚,我突然的就想到了过去遇到的很多人,很多事,他们在我的脑海里都是那么走马观花似的行色匆匆,一闪而过。
直到想起了你,就是那么霸道的赖在了我的回忆里,于是,现在的一些不愿意被想起,不愿意向人提起的事,竟然如此清晰又鲜活的,不顾及我的感受在我的眼前出现,我赶也赶不走了。
你在我的回忆里,总是会有那么一个场景。
有一条很长很长看不到尽头的路,那条路,是一幅美丽的画,画纸上用水彩画了一山坡的山茶花。路的两边,是用餐巾纸折成的七彩玫瑰花,美艳的开满了一路,早晨的清凉,我一个人在路上行走,你从后面追上来,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回过头,什么也没说,然后我们沉默着肩并肩的一起走着。我们从早晨一直走到了中午,清晨的薄凉变成了午后的阳光,你从路旁的玫瑰花丛摘下了一片树叶,认真的递给了我,我看着你递过来的叶子,注视着你的眼睛。你的眼神真挚而清澈,如琉璃琥珀,仿佛盛满了那天午后最干净的阳光,于是我接下了那片叶子。这时,天空下起了爆米花,白色的柔软,轻轻的落在了画纸上,仿佛一场盛大的雪景,你打开随身带的雨伞,把|爆米花挡在了伞外,我和你在伞下走着。这时,你给我念了一首席慕容的《印记》,让我很是欢喜。
途中,我跟你聊起了天,我跟你说,我喜欢冬天里开放的梨花,住在银河里的绿风筝,以及,想去看睡着了的水……你笑了,摸摸我的头,跟我说,“梨花只会在春天开放,风筝是在天空翱翔,还有,怎么会有睡着了的水呢,不要去想那些不可能的事情了好不好”。
我很难过,原来,你并不懂我。
我们走着,走着,到了傍晚,爆米花下的雨停了。这时,我跟你说,“我给你写了一张明信片,装在了信封里,现在要给你,我很羞涩,不想你跟我在一起时看,你就在这里离开这条路吧,等离开了,再打开信封。”你答应了我,接过了我的信封,离开了这条路。
我还是一个人在这条路上走着,后来天空下了一场桂花香的酒雨,叮铃铃的声音是风铃在空中响着,此刻已然没有人在为我打伞了,我不喜欢酒雨,奔跑着想要逃避,跑着跑着,一不小心就被路边的玫瑰刺给划伤了右脚丫,温热鲜红的血流在了洁白的爆米花上,我的脚伤了,走不了了,于是我干脆就躺在了爆米花上,双手捂住了眼睛,任由桂花香的酒雨打在我的身上,就这样,醉在了酒雨里,等到了天亮,酒雨停了,右脚的血也不流了,我醒来,发现你给我的玫瑰叶已经被酒雨腐蚀,烂掉了。我丢掉了叶子,颤巍巍的站起身来,有点微醉的晃晃悠悠,拖着并不灵便的右脚,继续在路上走着……。
我想,现在你肯定已经看到了我给你的明信片上留的那句话了吧:我喜欢你,和爱情无关。
我在这里叙述了一段只有你才可能看得懂的文字,也是现在的我纠结了那么长的时间才想明白的道理。
原来,终究还是我太自私了,我放不下的,始终是当年那个任性的我,舍不得的,始终是那一份来自于你的温情。
一个人在自己人生的这条道路上行走,真的是一场寂寞的修行,很多人,注定了只能当你的过客。
如果能有那么一个人,不由分说的闯进你的世界,对你说“喂,看你孤独得可怜,这条路以后就让我陪你走下去吧”,你说,怎么不能让人情动呢?我是个凡人,喜欢温暖,下雨天有人给我打伞,喜欢感动,生病时有人买药,喜欢风花雪月,在晴天时给我写情诗……所以,我动情了,但是,我没有动心,因为,你还是不懂我。
说了那么多,我告诉你一下我的近况好不好?我呢,现在在一座以风筝出名的城市上学,这里的风大得惊人,但是雨却很少下,前不久刚下了一场大雨,学校内湖面的水平面也顺着这场大雨漫了上来。
今天上午我上完了两节史学概论的课程,我喜欢那个老师讲话的方式,但是我不喜欢她教授的这门课程,你知道的,正直繁杂的学术问题真的是要了我的命。
下午上完了选修,我就在学校内湖边的大石头蹲上坐着,看着湖水发呆了近一个小时。湖里的水并不干净,混浊的绿,还有一条翻着肚皮的死鱼被水推着留在了岸边,然后又冲到了湖里。凉亭里有一对情侣在亲密的交谈,白色耳机的耳塞分别戴在了女孩的左耳和男孩的右耳,湖的对面还有一个大爷和小男孩,小男孩不安分得紧,一直在跑来跑去的,有时捡起地上的碎石头,“砰”的一声,扔进了湖里。
发完呆,我站起身,向湖的对面走去,那里的岸边开了一大丛的刺玫花,你知道吗?我很喜欢这种花,粉色重瓣的花朵,嫩黄的花蕊,带了一股冷冽的清香,有着故乡儿时的味道。
接着,我去摘樱桃了,五月份,学校里的樱桃树结果了,小小的朱红色,娇俏玲珑得紧,一个一个的挂在了树上,真是精致得可爱,我摘了几个下来尝了,酸酸甜甜的,味道不好也不坏。
最后我去了学校北门那里,一个叫缘分粥铺的小摊上买了加糖的燕麦粥,回了宿舍,我喜欢这里的粥,不稠也不稀,温柔而缱绻。
我发现,渐渐的,我喜欢上了这座城市,这里有风,有刺玫花,有樱桃树,有温柔的燕麦粥…
还有就是,我喜欢上了这里一个男生的眼睛,微微上挑的眼型慵懒而倦怠,像极了你的丹凤眼。
这一封啰啰嗦嗦甚至有些前言不搭后语的信,我在手机上花了很长的时间才把它打了出来,我想,既然写了,那么最后我应该会很认真的把每一个字都誊写在信纸上,然后装进信封,贴上邮票,写上收信人你的姓名,收信地址一个你不在的城市,然后再把它寄出去。
我没有在自欺欺人,虽然这是一封永远也不会寄到收信人手里的信,也许它最后的结局会被埋没到哪个角落里蒙上尘埃,被扔进垃圾桶里和废旧的报纸和散发着酸臭味的果皮做伴,也许阴差阳错的它真的被寄了出去,然后在一个陌生人的手里朗读……,
无论最后是何种结果,都没有关系的,因为,因为,我只是想要以这样的形式对自己有一个交代,以及和过去的你做一个告别。
愿你以后所有的温柔都不曾被辜负,愿岁月美好如初,你和她两不相误。
还有就是,希望你以后不要再遇上像我这样既差劲自私又懦弱胆怯,甚至还有一点神经兮兮的人了。
就此,别过!
后记:这是以前用餐巾纸染色给他折的玫瑰花,现在一看,仍旧还能够忆起以前那个看到他就满心欢喜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