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身出户”通俗的讲就是离婚时一方放弃所有的财产,只带着自己的身体离开。影视剧作品中,经常会出现一方(通常是男方居多)因为有第三者,在离婚时“净身出户”的桥段,现实生活中,也不乏这种现象。
那么,法律上又是怎样规定的呢?《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可以看出,一般的“出轨”行为并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过错,不是可以提起损害赔偿的情形。况且,即使一方存在过错导致离婚,也并不影响离婚财产的分割,不会必然导致不分或者少分。
既然法律这样子规定,那有没有可能“净身出户”呢?可能是有的,离婚是一场持久战、拉锯战,特别是有“过错”的一方为了能尽快结束,往往会妥协。这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约定,出轨的一方放弃财产,甚至将自己个人财产赠与给另一方作为补偿,法律也是允许的。但需要注意的是,无偿赠与的约定必须是出于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是被胁迫或者被诱骗,则是无效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