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立不可

最近接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当事人是一位93年的妹子,是这起离婚案的被告方,老公提起离婚诉讼,双方婚龄2年,女儿一岁。

我们第一次见面约在律所。那天是周六下午,我打算最多半个小时结束。因为此前的一个月,我们已互加微信,她已将案件大部分情况告知我,两人如何认识?感情为何破裂?为何会将一岁女儿丢给男方,男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她如何委屈等等。

本以为这次见面确定她的诉求,签完委托合同就能结束。却没想硬是用了两个多小时才结束谈话。

这两个多小时里,又重复听她诉说了这两年婚姻的点点滴滴。她诉说完后多少已缓解些许伤痛和焦虑。我相信被离婚这件事目前对她来说确实是她人生中最大的事。

其实,在看了对方的起诉材料以及妹子的陈述后,我已知道他们双方婚姻裂痕出在了妹子没有安全感,想从对方身上得到安全感,无法得到就心生怨恨,继而产生猜忌,最终引发争吵,双方失去信任,彼此从最爱的人变成了最恨的人。用她的话说,她自己也讨厌这样的自已,但是又控制不住自己。

今天,这个案子终于开庭结束。她的这段婚姻是结束了,但人生还在继续,从接受委托到今天,她在离或不离,要孩子或不要孩子,分不分割财产之间来回摇摆不定。如此徘徊,无非是没有底气,没有自信……

这类案件我处理过不少,也知道问题的根源,一个女人如果总想依附男人,不学习让自己经济独立,不学着坚强面对生活,最终越活越自卑,自卑就没了自信,一切的问题便由此产生。

最后,就这个案件用亦舒的话作一次总结:现如今还有谁照顾谁一辈子?那是多么沉重的包袱,所以,非自立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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