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善良的天性,让人习惯性的去同情弱者,也或许是受“锄强扶弱”的传统文化的影响,每当“不平事”的发生,弱者一方总能获取众人的同情与帮助,而强者一方总是那么的不受待见。
每当事情发生纠纷或冲突,有些人总喜欢往自己身上披上一件“弱势群体”的“保护衣”,以此博得众人的“同情”,借以开脱自己犯下的过错,逃避追责,甚至从中牟取利益。很多时候,其中真正的受害者反而因为“强势”,无辜的成为了他们的替罪羔羊,平白遭受众人的“道德”指责和金钱上的损失。即便之后得以“平反”,也未必会让“弱势”一方得到应有的惩罚,有时还得迫于“道德”舆论而选择“原谅”与放弃追责。
如果你欺负“弱者”,那不好意思,只能说算你“倒霉”,等待你的将会是社会大众接踵而来的“道德”指责。不管事情的真相如何,更不管是非对错。只要你能够在众人“围观”之前,为自己打上“弱者”的标签,营造出一幅被他人“持强凌弱”的画面,那么,基本上可以说是“成功”了一半,舆论的“枪炮”将为你所用,为你讨回个“公道”!作为“强者”,无论怎么说,在众人眼中,都只是推卸责任的“狡辩”。即便最终真相败露,“弱者”的标签同样能够为你减轻罪责,甚至免于罪责!
这样不公的“乌龙”事件更是时常在众人的身边上演着,而对于“弱势群体”所引起的争议似乎也因此愈演愈烈,其中最为备受争议的就是医疗纠纷、交通纠纷、老人讹人的事件了。
很多时候,社会的舆论对于这样的事情总会在第一时间站出来支持“弱者”,甚至对其中的“恶”视而不见,喜欢站在“道德”的至高点对“强者”口诛笔伐。口口声声说着要惩治他们眼中的“作恶者”,想要做那惩奸除恶的“大英雄”,却不知早已沦为他人牟利的“帮凶”,反而成为了自己口中那持强凌弱的“恶人”。
事实上,“我弱我有理”这样的乌龙事件的频频发生不仅没能起到应有的警示,让众人能更冷静的看待“弱势群体”所引起的纠纷,甚至有了大行其道的趋势,还形成了一种特殊的“行业”。某些“弱者”在众人舆论的“庇护”下,使得许多执法无法得到公平公正的执行,从而获得了一定程度上的“特权”。只要不是犯下那些烧杀抢掠之类的滔天罪行,即便是造谣、闹事、伤人、讹人,最终都可能因“情有可原”而获得“原谅”,减轻所犯下的罪行追责,甚至免于责罚。
很多时候,老人、孕妇、伤者、患者与其家属、底层打工者,甚至普通居民街坊,这样的身份似乎已成为了他们最好的“保护伞”,他们总觉得法律就应该“保护”他们这些“弱者”的利益。有时明知错不在己,大多也只能选择息事宁人,尽快将此事了结。如果与其纠缠不休,“没同情心”、“没人性”、“欺凌弱小”等各种无端指责就会随之纷纷袭来,甚至会被视为社会的“公敌”而遭受众人的“人肉审判”。
同情弱者、帮助弱小,这本没有什么过错,但也要分清是非对错,而不是盲目的扶持和宽容,一味的偏帮。
很多人口中的“同情心”往往是因为事不关己,如若身处其中,自己就是那“强者”一方,自己口中的那点“同情心”是否还能奏效?是否还能认为“弱者”说的都是对的?当事情真相败露时,那些口口声声说着要替“弱者”讨回“公道”,“公审”真正的受害者,甚至躲在网络背后对其“人肉”的人,又有多少人是敢于站出来跟那真正的受害者真诚的说句“对不起”的?或许那吵得最凶的正是那遛的最快的人把。甚至还有那“你又不差那点钱,就这么算了吧”、“反正你也没太大的损失,别再咄咄逼人了”、“人家这么大年纪了,也不容易,算了吧”......之类的劝解。
有时看到这样的纠纷,没有第一时间站出来帮助“弱者”,并非没有“同情心”,只是说,在没有理清前因后果之前不该就此妄下定论,很多时候或许就这么吵着吵着,剧情就突然发生反转,“弱者”反而成为了那撒泼无赖的一方,这样的事也是时常能够见到的。
如果说,同样的“套路”能忽悠你一次两次,还能说是没留心,但是,给人用同样的套路“骗”个十几二十次了都还不懂得吸取“教训”的,那该说你蠢好呢,还是该说你太天真?或许,只有等你亲身体会那孤立无助、有理说不清的困境才能明白?
即便是“弱势群体”也要遵纪守法,不能持“弱”行“凶”,更不能因为其为“弱者”就可理所应当的损坏他人的利益。这样的人就不该这么一直惯着,出了事,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该罚则罚,不能因为一句“弱者”就享有“特权”,更不能被社会舆论和道德所绑架。否则,还要法律干嘛,就看谁的背后站的人多,谁占“道理”,谁就赢了?
只想说,对于那些整天打着“弱者”标签,却又厚着脸皮持“弱”行那有损他人利益的事,事后又仗着众人的“同情心”耍无赖的人,你们真的够了,你们那样的嘴脸真的很令人讨厌!
(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