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公与商鞅变法
秦孝公在二十一岁时继承王位,这个时候,秦国的形势依然不够理想,献公在位二十四年,虽然取得了数次军事上的胜利,却依然不能改变诸侯视秦为夷狄的现状。这是因为战国有七强,秦虽居其一,但地理位置偏远,只与楚魏接界,距中原汉文化中心偏远。《史记》所载:“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狄遇之。”秦国还没有取得相当的大国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年轻的秦孝公一上位就实行了改革,他广布德惠,接济孤寡,招揽战士,明确功赏制度,而且下令国中:
昔我缪公自岐雍之间,修德行武,东平晋乱,以河为界,西霸戎翟,广地千里,天子致伯,诸侯毕贺,为后世开业,甚光美。会往者厉、躁、简公、出子之不宁,国家内忧,未遑外事,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诸侯卑秦、丑莫大焉。献公即位,镇抚边境,徙治栎阳,且欲东伐,复缪公之故地,修缪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于心。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
这道招贤令带来的后果是巨大的,因为他招到了秦国甚至中国历史上划时代的人才商鞅。商鞅本是卫国的庶公子,姓公孙氏,名鞅,投奔魏国的丞相公叔座,受到公叔座的礼遇,公叔座病重,魏惠王向他询问遗言,公叔座郑重推荐了卫鞅,但是魏惠王对公叔座的推荐不以为然,阳奉阴违。这时候卫鞅听到了秦孝公的求贤令,知道秦国将会向东收复被魏国夺去的土地,于是西入秦国,投奔景监(太监景),在景监的推荐下见到孝公。但是卫鞅第一次游说孝公用的是所谓帝道的道理,并没有成功,孝公在长时间的游说过程中听得直打瞌睡,并且怪罪景监所荐非人;第二次卫鞅用王道游说,还是没有打动孝公;第三次卫鞅用霸道进说,孝公被打动,对景监说道:“汝客善,可与语矣。”于是在第四次,卫鞅用霸道及法家治术进言,孝公被彻底打动,接连谈论数日,都不觉疲倦。
卫鞅说服孝公,但政治上还要有所准备,孝公重用卫鞅,而卫鞅一心要改变秦法。对于改变秦法,孝公心怀顾虑,于是命令群臣在朝廷进行讨论。卫鞅在这次讨论中力压秦国的保守势力,终于促使孝公下定决心。随后任命卫鞅为左庶长,确定实行变法的国策。
卫鞅的变法,内容主要是耕与战,手段就是一个赏刑,形式就是法治。具体的则有:
什伍连坐:确定什伍制,五家为一保,十保相连,荣辱与共,一家有罪,其他九家都要举报,如不举报,则受连坐之罪,不告奸的要腰斩,告奸的则获得与战场上斩杀敌人的首级者同样的赏赐,而隐匿奸行人的则受到与降敌者同样的处罚。这使得王室打破了作战首领对于属民的控制,能够更有效地控制国民,集中国力。
分家:民众家如果有两个男子而不分异,就加倍收其赋,这有助于打破氏族制度和思想伦理,使得秦国有更多的以家为基础的单位。
功赏制度:有军功的受上等爵位;私人打斗的,按事实受刑;被籍没其身的,如果家人努力耕种织布,可以赎回;并确立严格的尊卑制度:“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这样提升了王室的权威,抑制了宗室的权势,这一点,彻底打击了秦国的守旧势力,应当说,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的最终形成,一种中央集权制的最终成就并成为中国古代一直沿袭的国家形式,其开始具备伦理法理基础,就是从商鞅变法开始的。
耕战制度:商鞅变法对于秦国的民众的影响就在于,从此他们必须被两件事所束缚,他们的一生离不开耕战,所有的行为以这两件事为中心。与齐国重商的政策不同,商鞅变法是重农而抑商的,如果秦民不肯努力耕种,经营商业而又没有成绩,就会被收编为官府的奴隶,其赎回的方法还是家人耕战有了成绩。耕战制度并不完全适合中国的每一个时代,但这种制度对于战国时代争伐不断的现实形势,是最为有效的,正是耕战制度的实施,使得秦国在以后超出六国,并统一天下。
这些简单的法令确立后,恐怕秦民不信服,于是卫鞅在国都的南门立了一块三丈的木头,悬赏十金招募民众将它运到北门,民众对此事感到奇怪,对这种巨额的赏金不敢相信,没有人应募,于是卫鞅将赏金提到了五十,终于有一个人将这块木头搬到了北门,卫鞅立即给予了五十赏金,卫鞅通过这种方式向秦人明确宣布他的赏罚制度是不会打折扣的,然后开始下达变法的命令。
新法实行一年,国都中有千余人议论新法不便利,于是秦国太子以身试法,向卫鞅挑战。卫鞅说:“法之不行,自上犯之。”为了将变法彻底推行下去,卫鞅将太子傅公子虔施以刑罚,并且“黥其师公孙贾”,结果在第二天,秦民再也没有敢故意违备法令的了。
商鞅变法的效果是极为显著的,如《史记》所载:“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在秦孝公十年,卫鞅终于成为秦国的最高行政长官——大良造。在这一年,卫鞅发动了一场战争,围困了魏国的安邑并且使之投降。这样,卫鞅不仅在政治上取得了秦国守旧势力不能取得的成绩,在军事上,也取得了孝公初期十年数得着的好成绩,于是更大的政治改革开始了。
在秦孝公十二年,卫鞅终于营造好了新都咸阳,秦国从雍迁都,卫鞅实行普遍的县制,将小乡合集,成为一县,设置县的长官令、丞,直属中央政府,共有四十一个县(此数据乃《史记·秦本纪》的数据,而同样的在《史记·商君列传》中数据为三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封疆”,卫鞅在这一年的改革措施也是影响深远的,他平赋税,平斗桶,将税率和收税的度量器具斗桶进行了统一(大约在秦孝公十四年卫鞅制定了新的赋税之法),并且“权衡丈尺”,秦国的度量衡得到统一。这样,过了五年(秦孝公十九年),秦人富甲天下,周天子“致胙于孝公”(封秦孝公为霸),二十年,“诸侯毕贺”,卫鞅通过富国的手段,和平的使诸侯承认秦国的大国地位。
卫鞅接下来的成绩表现在军事上,毫无疑问,卫鞅作为法家代表,其谋略也是超人的。当强大的魏国经过马陵之败后,卫鞅抓住时机,提出了使秦国得以兵向中原的策略。在马陵之战的第二年,经过对魏国力的侦察,卫鞅劝说孝公道:魏国与秦国的关系,都是对方的腹心大患,如果秦不吞并魏国,魏国就会吞并秦国,而现在的形势对魏国有利,这是由于魏国“居领厄之西,都安邑,与秦界河而独擅山东之利。利则西侵秦,病则东收地。”而秦国仅仅依赖于您的贤能,才得以强盛,这是不能持久的,去年魏国被齐国大败,军事家庞涓战死,魏国失去了诸侯的支持,这是秦国向东进兵的好机会,不可失去,如果魏国在这一场战争中不能抵挡秦国,那么就必定会放弃现在的都城向东迁徙,这样的话,秦国就据有了原属魏国的河山险要,就占有向东进攻诸侯的地利,这是成就帝王的大业所必需的。
结果卫鞅用阴谋击破魏军,魏惠王在军事上连续失利,国内空虚,而卫鞅这次取得第三次大胜,魏王深恐卫鞅继续用兵,于是割让了河西之地,并且放弃安邑,迁都大梁。
卫鞅虽然在秦国实行了影响秦国百年,也影响中国两千余年的变法,但其功劳在当时并不明显,而这次伐魏大胜,得到了河西之地,则是明显的功劳,于是在卫鞅还师的时候,秦孝公封之于於、商(在今弘农)十五邑,号为商君。
首先,商鞅是一个全才人物,学识渊博,这从他游说秦孝公时先以帝道,次以王道,后以霸道的政见中可以看出来;其次,商鞅在历史上划下的印迹则为一个政治思想家,法家的代表人物,商鞅进行的变革,是中国历史上影响最深远的一次变革。因为商鞅变革的秦国一直持续着商鞅的法制,并且统一中国,而且这种法制不断完善和修改并继续下去直到清朝灭亡,所以李悝的变法,吴起的变法,虽然都是中国政权向着中央集权的政治体系进行革命的改革,但因为最终被当国者放弃而没有造成像商鞅变法这样深刻而长远的影响。
第三,在军事上,商鞅也是有所建树的。其一生统兵四次征伐,这是孝公时期所有的成规模的战争,最后一次,是孝公二十四年与三晋发生的雁门(史家以为是岸门之误,战争对象是韩魏)之战,俘虏了敌方的将领魏错。而从战争表现看,商鞅当属于兵家流派中的谋略一派,因为他战场上的得意之战是用阴谋制胜的,后两次战争都是俘虏了敌军主帅,《史记》中没有杀敌数量的记载,估计因为用谋略的缘故,流血不多。这样的话,商鞅可算是上兵伐谋了。
第四,与我们论述的第一点评价相通,商鞅绝不是单纯的法家代表所能概括的,他引以为荣的不仅仅是在秦国推行了法治,更是在秦国推行了礼治。如他对赵良所说的:“秦国本来是夷狄之国,父和子没有尊卑,同室而居,男女混乱,我设立教化,让他们知道男女有别,大筑冀阙,营如鲁卫,你看我跟五羖大夫相比,哪一个更加贤能?”由此可见,以帝道王道放在霸道之先的商鞅,虽然只是其霸道受秦孝公喜欢,他还是在一定程度上顺便在秦国推行了周朝的王道的。
善于谋国,不善于谋身:最后,商君的不足,一言以蔽之,商君善于谋国,不善于谋身。这主要表现在两次对待太子的言行上。变法之初,商鞅就冒犯了太子,惩罚了太子最信任的人。而到了孝公十九年,公子虔再次违法,商鞅“劓之”(可能是对这位公子施以了肉体上的惩处)。而商鞅的变法,引起了宗室贵族的怨恨,这种怨恨是无法消除的,因为商鞅剥夺了他们固有的政治权利。而太子一度成为这些人的利益代言人。
如司马迁所评述的“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综观商鞅一生的表现,确实是用法严刻,如赵良所说:“公子虔杜门不出已八年矣,君又杀祝懽而黥公孙贾(此公孙贾在《史记·秦本纪》中受罚在商君初行法时,与此有冲突)。”逼得公子虔在家中闭门八年,而且还杀害他的亲近祝懽,这样,商鞅招致的怨恨太多,难得不亡。另外,赵良批评商鞅生活奢侈:“君之出也,后车十数,从车载甲,多力而骈胁者为骖乘,持矛而操闟戟者旁车而趋。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批评他排场摆得很大,这也反映了商鞅在秦国树敌之多,当然这也是变法者必须承受的代价。
就在秦孝公死后,惠文君立,反对派诬告商鞅谋反,惠文君下令抓捕,商鞅逃至关下,想要投宿,结果店主说:“商君的法令,没有身份证明就收留的要受到连坐。”商鞅于是叹道:“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于是逃到魏国,但是魏人怨恨他欺骗魏公子卬而破魏师,不肯容纳,商鞅想去其他国家,魏国人不许,他们计议:“商君是秦国的叛贼,秦国强大,它的叛贼不回去不行。”于是商鞅不得已重新逃回秦国,在商邑发动邑兵向北攻打郑地,秦国发兵攻伐,在郑的黾池杀死了商鞅,惠文君对其尸首施行了车裂的酷刑,并且灭了商鞅全家。
惠文君虽说杀害了商鞅,但是这个具有政治眼光的秦国君主却并没有如他的支持者所愿,恢复秦国旧有的制度,再度给贵族们以特权,相反的,他虽然杀死了商鞅却保留了他的法制,并且坚决地推行了下去。秦国在商鞅变法的基础上继续走法治化的道路,这是秦国逐渐强过其他国家的根本原因。
总结:商鞅变法不止是商鞅一个人的功劳,而是秦孝公与商鞅精诚合作的结果。如果没有秦孝公这样励精图治的君主,商鞅的变法就不可能在守旧势力强烈的反对下得以实行。综观《史记》中所载的商君变法,我们可以看到它与王安石变法的不同,王安石的变法受到保守派自始至终的抵制,而商鞅的反对派只能在秦孝公死后才敢于向商鞅和他的新法发难,王安石不能像商鞅那样雷厉风行地惩罚违法和反对新法的人,所以王安石不能成功。秦孝公在变法过程中要承担着比商鞅更重的压力,在他完全压制住几乎是整个国家的反对派之后,变法才能得到最终的成功。毫无疑问,秦孝公和商鞅是杰出的组织者和执行者。商鞅有序的、按部就班的逐次变革,在十年内就取得所有秦国民众的认同,包括过去的反对派。而秦孝公最值得称道的地方在于,他不急于求成,不贪军功,致力于国内的变法,他在位数十年,只在魏国有可乘之机时,出兵伐魏,终其一生,两人都将主要精力用于变法。可以说,正是有了这种踏实做事,心无旁骛的专注精神,变法才得以完全适应秦国本土的情况,并且取得了全民的认同。可以说,秦孝公一生的政治重心都集中在了变法这件事上,这也是保证变法成功的最重要原因。
另外值得一提的就是惠文君,这个有为的国君虽与商鞅有私仇,但却尊重他的法,他顺应时势,不因人废法,不听从那些与自己同受难共甘苦的人的废法主张,坚持了秦国的富强之道,从而使秦的国力蒸蒸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