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今天去民政局离婚,很突然,我昨晚才知道。
没有转圜的余地,所以伤心了两天,她今天如约前往。
孩子高一,住校了,她老公说也不想忍了,分房了一年多,她老公说准备找个女人了……
离婚就那么简单,两人一年多没有夫妻生活了。平时朋友聚会看着恩恩爱爱,其实关起门来大家都没有一句话可说。
所以这个事,局外人也不好劝和。四十多岁的人了,应该可以为自己的选择买单,也应该有选择幸福的权利。
闺蜜说这一年多她也适应了没老公帮衬的生活,自己有车有房有工作有存款,也不想为了取悦男人不顾自己的身体。
好聚好散各自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