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你能不能,为自己活一次?

《许三观卖血记》是当代作家余华的一部优秀小说。全文短短十几万字,写尽了许三观长长的一生。从热血方刚的青年,到年逾花甲的老人。漫长的岁月中,他受尽了生活的磨难。

像许三观这样卑微的底层小人物,在惊涛骇浪面前是没有选择权的。他能想到的唯一能和命运抗争的方法,就是去卖血。生活的巨浪一个一个被击退,而他卖血的次数也越来越多。细细算来,他的一生中共卖了十一次血,这个显赫的数字,令人细思极恐。

1、

第一次卖血,是跟着同村的根龙和阿方。既是出于好奇,又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结实。卖一次血,换来三十五块钱。思虑再三,他用这些钱当做聘礼娶了媳妇——许玉兰。

第二次卖血,是因为自己的大儿子一乐砸破了邻居方铁匠儿子的头。许三观家里因赔不出钱做医药费,被方铁匠强行拉走了家里的桌椅等生活用品。万般无奈之下,他又去卖了一次血。

第三次卖血,是因为他暗暗喜欢的林芬芳。得知自己妻子许玉兰和何晓勇发生过一次关系后,他一直耿耿于怀,难以放下心中芥蒂。或许是出于报复,他把目光投向了同厂的女工林芬芳。一次,林芬芳因踩上西瓜皮摔断了右腿,他趁虚而入,最终得偿所愿。或许是出于内疚,或许是为了报答林芬芳。他想给她买肉骨头炖黄豆,好让她的腿早日痊愈。怎奈两手空空,于是瞒着妻子,又一次走进了医院。

第四次卖血,是在“大跃进”之后的全民饥荒时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纵使许玉兰使出浑身解数也不能填饱一家人的肚子。他们一天只喝两次玉米稀粥,连喝了57天。看着儿子们逐渐消瘦的身体,许三观实在不忍心。于是,又一次找到了李血头。

第五次卖血,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儿子一乐病了。许三观在送一乐回乡下的路上,又去卖了一次血,并将卖血的钱,悉数给了一乐。

第六次卖血,是为了他的二儿子二乐。距离他上一次卖血还没一个月,二乐所在生产队的队长又来了。为了二乐能早日调回城里,为了能好好招待二乐的队长,他又一次走进了医院。

剩下的五次卖血,是为了儿子一乐。一乐得了严重的肝炎,只有去上海的大医院才能救治。东拼西借后,医药费还是差一大截。于是,他只好从林浦、百里……到七里堡、长宁,一路卖着血到上海去。

2、

许三观一生都在奔走在卖血的路上,跌跌撞撞地与命运抗争。然而,可悲的是,在他多达十一次的卖血经历中,却从来没有一次是为了他自己。

全书的最后一章中,许三观已变成了一个头发花白,牙齿突突的老人。他的三个儿子已经分别娶妻生子,工作稳定。家里不再缺钱,也无需他再去卖血了。此时的他却突发奇想,想像从前一样,再卖一次血,再去吃一次炒猪肝,喝二两黄酒。

不同的是,这次卖血不为其它,只是为了他自己。以前吃炒猪肝喝黄酒,是因为他卖了血。这次是为了吃炒猪肝喝黄酒,他才去卖血。

他一生中都在为别人卖血,而这次,他想为自己卖一次,就想为自己活一次。可是,小小的愿望却也无法被满足。

以前接待他的李血头早已不在了,新的年轻血头对着他连连嘲讽:“你都老成这样了,身上的死血比活血还多。没人要你的血,只有油漆匠要,你的猪血只配放家具上刷……”

他一直以为自己还年轻,还有大把的时光,原来也逃不过半截入土的事实。一想起,大半生已过,却从没为自己卖一次血,从没为自己真正活过一次,他就遗憾地蹲在地上大哭起来……

多么讽刺的画面,读着还有些辛酸……

3、

作家王安忆曾评价《许三观卖血记》,说许三观是余华塑造出的一个英雄。

其实,我更觉得他不过是一个被生活逼到绝境的可怜父亲。所谓英雄,多少带着点甘愿献身的牺牲精神,而他不过是别无选择。

亦如书中他自己所说:事情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了,才会有办法,没上绝路以前,不是没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

他也是凡人,他也怕死。得知阿方因为卖血败掉了身体,接着又亲眼目睹根龙因为卖血过多而死在他面前,他也会觉得自己离死亡很近,也会紧张得心里发虚、腿脚哆嗦。

但他更是一个父亲。明知道一个月之内卖血五次,无疑是向死亡宣战,他还是要剑走偏锋。即使重病的一乐,并非他的亲生儿子,他还是要去救,只因那声“爹”。

他卖得哪里是血,分明就是命。要有多大的勇气,才能如此?我想在这个世界上,也只有父母才会为了自己孩子,不惜一切代价。

可怜天下父母心,世界上有多少个爱自己孩子的父亲,就有多少个“许三观”。许三观是千千万万中国父母的缩影。

他们为孩子的成长殚精力竭,为孩子的教育、工作、婚姻、车房费尽心思,甚至将来还要被孩子的孩子拖累。他们一辈子都在为子女而活,却从未自己真正活一次。

4、

自始至终,读这本书时,我的心情一直是沉重的。

我曾一度以为许三观会活不下去,会去步阿方和根龙的后尘。还好余华手下留情,相较他的《活着》,许三观也算得到了善终。

唯一的遗憾是,当他真正想为自己卖一次血时,却没有了机会。原来,没有什么东西,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如果一切可以重来,你愿不愿,真正的为自己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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