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马讲书是一个宝藏,讲述了很多经典图书,其中阿尔贝加缪的《局外人》,震惊到我,也从中找到了很多相似之处,产生了共鸣,尤其是其中有一些形象的例子,让我对他的观点认识更加清晰、更加深刻,经过好几个周末的学习,趁着还有会员反复收听,对其中的观点以及介绍进行了总结,这篇文章可能有些长,包括讲书人对于书中观点的总结,而且比较拖沓,这是我目前为止最长的一篇文章,慢慢看,我也会时常整理,再添加一些自己的认识,现在的理解是基于现有经历的基础上写出来的,也许生活经过几年,自己的理解就会产生变化,到时候再读这篇文章,可能感觉又会不一样:
有一年巴黎发生了恐怖袭击,一位女明星正好当天在社交网站上晒娃,分享自己的生活照,随后遭到了一群键盘侠的攻击与谩骂,说她“那么多人在袭击中死去了,你怎么还有心思晒娃!”之后很多人在网上吵了起来,这就是生活中典型的道德绑架,这些道德绑架者总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评判他人,好像你没做大家正在做的事,你没说大家正在说的话,你就是不道德,你就冷漠;在我们的生活中这种道德绑架也一直都有,只不过大部分时候不是这种大家一眼就能看得出来的方式,比如,开会的时候,尤其是开大会的时候,有人在台上说话,如果说的都是一些假大空,或者陈词滥调,或者一些官话套话,那么当你周围的人都鼓掌的时候,你会不会怀疑为什么你也要跟着鼓掌呢?如果你觉得他说的是废话,说得不够好,那么在那种情况下不鼓掌,可以吗?再比如说,面对一些灾难大家都哭泣的时候,你没有掉眼泪,因为你可能真的不觉得悲伤,或者觉得没有必要用流眼泪来表达悲伤,那么不流泪,可以吗?如果你遇到乞丐不必找理由说他们都是骗人的,我们不管这乞丐是真是假,遵循内心的想法说出“我只是不想给钱”,可以吗?当道德高地被占据的时候,被绑架的除了道德本身,还有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和对每个人的尊重,面对这些,我们有没有只忠于我们自己眼前生活的自由呢?如果你也有过类似这些细微的感受,那么也许你就能在《局外人》这本书的主角身上找到更多的共鸣。
一大段儿长长的引文,一下子吸引了我的注意,确实在生活中我也会有很多这样的感受,感同身受。
1957年诺贝尔文学奖颁给了加缪,颁奖词是这样说的,“由于他重要的著作,在这著作中,他以明察而热切的眼光照亮了我们这时代人类良心的种种问题。”这句话中有两处很值得我们关注,一个是我们这时代,另外一处呢,就是明察而热情,为什么颁奖词要强调我们这时代呢,指的是什么时代,就是在人们经历了二战之后,战火席卷了大半个地球之后,幸存下来的一代知识分子变得很迷茫,很痛苦,所以颁奖词强调我们这个时代,就是因为存在主义,无论是它的文学,还是哲学,适应了战后的精神需要,使精神苦闷又不甘心沉沦的人们获得了支撑;另外一处明察而热切是什么意思呢?就要从书中感受了。
《局外人》刚开始的时候,我们会感到一种冷漠,麻木主角摩尔所跟社会有一种很强烈的疏离感,总觉得他不是我们现实社会中可能有的人,并且这本书是用第一人称写的,反而表现出比第3人称更加的冷静和理性,加缪用非常简洁和超离的描述方式塑造出了一个对一切都无动于衷,置身事外对,一切都无所谓的局外人。
全书的第1段是这样写的,“今天妈妈走了,又或者是昨天,我也不清楚,我收到了养老院的电报,母默,明日下葬。”这句话对于莫尔索就完全看不出个所以然,也许是昨天过世的话,就这么一段开篇,面对母亲去世,莫尔索特有着超乎寻常的冷静和淡定,这种麻木和冷漠一下子就压在了读者心头,一直到这本书的结尾都挥之不去,不得不赞叹加缪的文字,太令人佩服了,相信任何有文学目标的人读了加缪的文字之后都会感到这一辈子可能都没希望了,就短短的开篇一小段故事,风格,人物性格都跃然纸上,牢牢的印在了读者心里,同样这种麻木和冷漠还发生在主角莫尔索生活的一切方方面面。
他的一位邻居,也是一个小混混,跟自己的情妇吵架了,这位邻居自己不会写字,就想让莫尔索帮忙写封信去羞辱他的情妇,写完之后呢,这位小混混邻居就跟他说:“现在,你是我货真价实的好哥们了”;可是莫尔索却没有说话,当不当哥们,其实对他来说无所谓,“什么哥们不哥们的,当也行,不当也行,但既然他这么有兴致,我就顺了他的意”。
在故事中,主角生活在阿尔及尔,就是现在阿尔及利亚的首都,在当时还是律师之名的莫尔索工作上的老板要把他调到巴黎去任职,可是莫尔索对职务调动,虽然表示同意,但去不去巴黎,对他来说其实也无所谓,因为他觉得生活在哪都一样,他对现状也没有什么不满,这种态度招到了他老板的批评,说他缺乏理想抱负,可是他觉得这些所谓的理想抱负真的不重要。
莫尔索的女朋友问他是否爱她,他说这个问题没什么意义,他说好像不爱;什么后来呢,女友又问他要不要结婚,他说无所谓,如果女友想结那就这么办,女友又问他说,“你既然不爱我,为什么要和我结婚呢?”莫尔索解释道说,“这真的不是重点,既然你喜欢结婚有何不可呢,无所谓呀!”
就这样一个看似对一切都无所谓的人,一个与我们所处社会的人情世故,格格不入的形象,他消极冷漠的对待一切,怎么会有诺贝尔文学奖评语中的那种明察而热切呢?开篇我们就知道莫尔索的母亲去世了,在送母亲出殡的时候,当天天气很好,他们走在乡间,他突然觉得如果没有妈妈的死,这样的天气出去散步、踏青还有多么惬意;母亲下葬之后莫尔索回到市区,由于前一天守夜,他已经困倦不堪,所以他心想自己终于可以回到家,一下子就睡觉了;第2天,他就去游泳,遇到了一位之前的女同事,他们两个人曾经都相互爱慕,这一次遇到很自然的他们就开始约会看电影,然后两人一起回了家,我们说上面这些场景和描述算是冷漠还是热切呢?有人会觉得母亲去世了,他反而觉得天气适合踏青,他应当很悲痛才是啊,他应当痛哭流涕呀;他回到城里之后为什么首先想起的是睡觉,为什么第2天就能和新女友约会、看电影、滚床单,按照常理来说,对于母亲的死,他应当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呀,当我们这么想的时候,我们和自己吐槽的那些道德绑架者有什么不一样了吗?如果没有母亲的死,他这一系列行为都再普通不过了,并且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可是,就因为母亲去世一切都变得不同了吗?在给母亲送葬的时候,是不是只有痛哭流涕才是爱的表现呢?必须要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深陷悲痛才是正常的吗?在郊外看到好天气时候的发自内心的愉悦,熬了一整夜之后的困倦疲惫,与爱慕者情投意合,这些难道都不可以在母亲去世后的短时间内表达出来吗?必须要无时无刻都表现得很难过吗?所以我们说的这种热情是莫尔索对眼前事物,对当下生活本身的热爱,是加缪通过莫尔索这个人物表达出来的那种对人的温情和关怀,对于妈妈的去世,再痛哭流涕有什么用呢?他的第1句,“今天妈妈走了”,他用的是妈妈,而不是母亲,萨特评论说这是一种温情的带有孩子气的称呼,所以啊,并不是冷漠,无情也不是麻木,它只是真实而已,是一种我们都掩盖在约定俗成的社会生活之下的真实,真实地与社会格格不入。
莫尔所这个人物在20世纪文学历史上是一个非常经典的形象,他常说一句话“怎么样都行”,跟不跟那位混混邻居当哥们,对他来说怎么样都行,跟不跟女朋友结婚他也是怎么样都行,要不要听老板的去巴黎工作还是怎么样都行,因为他觉得生活在哪都一样,所有的生活都是一样。
故事发展到后半段,由于他的那位混混邻居的缘故,他失手杀了一个人:在一片沙滩上,对方拿着明晃晃的刀对着他,而杀人的原因呢,是因为太阳太过刺眼,太阳水滴入眼睛以及对方的刀反射来的阳光,就在这样被晒得,被热得昏昏沉沉的状态下,糊里糊涂的莫尔索扣动扳机,当法官问他说后不后悔的时候,他思考了一下回答说:“与其说后悔,不如说它对我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困扰”,他的律师一直尝试让他在法庭上表现出悔过的样子,以博取陪审团的同情;可是莫尔索真的发自内心的没有感到后悔,因为他认为他也不能装作后悔,这不是事实,他是这样说的:“我也想试着诚心的甚至友善的向我的律师解释自己从来没能对任何事物后悔过,一直以来我总是专注于眼前,像是今天或明天即将到来的一切,无暇顾及过往”,莫尔所表现出的这种我们难以理解的无所谓,使得他完全游离在我们的社会之外,像是一个局外人,这种疏离感是整部作品和莫尔索这个人物给我们呈现出的印象最深刻的感受。而这种真实自我与社会疏离的感觉就是加缪所要表达的荒诞,加缪的这种荒诞并不是那种无厘头,也不是通过夸张方式讽刺社会,对于莫尔索来说,他真的怎么样都无所谓,他觉得什么时候死都一样,世界本身就没有意义。这种荒诞是一种人与生活背离的感觉,就好像照镜子,看不到自己的那种感觉,那我们举一个例子,你想象一下你正在电影院里看电影,正当你沉浸其中被剧情感动的热泪盈眶的时候,突然有那么一瞬间镜头穿帮了,扛着摄像机的摄像师坐在小马车上的导演,还有其他工作人员和一堆堆道具都出现在了镜头里,但是啊,只有那么一瞬间被你看到了,这个时候电影中的演员没有发现这个情况,还是疯狂的投入在表演当中,你又转头看周围的观众,他们好像也没有发现,还看得津津有味,但是这个时候对你来说,这部电影你就完完全全再也找不到刚刚那种沉浸其中的感觉了,我们说,你出戏了,你的故事和人物梳理,你觉得这个时候所说的这种荒诞感就出现了;那么如果这部电影是勾线的那一瞬间,就是你发现了这个世界是无意义的,那一刻默然而死,这种无所谓,你也就能理解了。
在故事当中,刚刚说的这种荒诞感在法庭审判莫尔索的时候达到了巅峰,摩尔所看着周围的人,看着法官,看着他自己的律师,看着检察官,都好像我们看到穿帮的电影中演员仍在卖力表演一样,所以他觉得即使是坐在被告席上听别人在讨论自己也是挺有趣的,可是令他不解的是,明明这是一个法律问题,为什么人们都在讨论他的灵魂呢?人们谈论他的灵魂就是在进行道德审判,而不是法律审判,无论检察官还是律师,都没有人关注他杀人的事实,一切都围绕在他母亲葬礼那几天他的表现上,更具体一点说,是因为他在母亲的葬礼上表现得无动于衷,没有哭泣;是因为第2天他就和新女友一起去看电影,回家过夜;是因为莫尔索做不做哥们都无所谓的那个邻居是一个流氓混混,这一切好像都是他的罪证,好像证明他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罪犯,是有预谋的;检察官说,他怀着一颗罪犯的心埋葬了母亲,这个人没有一次为自己不可饶恕的重罪感到懊悔;最终法官宣读判决,以法兰西国民之名将他处以在广场上斩首示众,加缪在谈到他自己这本书的时候说过,在我们的社会里一个人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哭,他就会有被判死刑的威胁,这句话同时也印证了诺贝尔文学奖的那句颁奖词,“照亮了我们这时代人类良心的种种问题”。可是对莫尔索的审判还没有停止,法庭的审判结束了,但上帝的审判又来了:监狱通常都会安排死刑犯在行刑的前一天与牧师见面,因为在监狱的牧师看来,所有死刑犯在这样的时刻最终都会诉诸上帝的宽容和帮助,希望获得内心的宁静,而不是陷入无尽的绝望或者恐怖当中;可是摩尔所怎么不按套路出牌呢,牧师问他,“有没有想象过来世?你的来世是什么样?”在这里,在整篇故事中,莫尔索他唯一一次愤怒咆哮,他对着牧师喊道:“能让我记起这一世的,就是我想象的来世!”这句话说的太棒了,我非常喜欢这种对当下生活的真实能给予人无尽的力量,接下来呢,就是文学史上非常经典的一段话,“我表面上看起来也许是两手空空,但我对自己有把握,对一切都有把握,对自己的人生和即将来临的死亡有把握,比他有把握的,多没错,这是我手上仅存的筹码,可是至少我掌握了此一事实,因为他掌握了我,我是对的,现在我还是对的,我一直都是对的,这是我的生活方式,只要我愿意他有人跟那样做,我没去做某件事去做了另一件事,然后呢,就像我一直都在等待这一刻,这个我将被证明无罪的黎明,一切的一切都不重要,我很清楚,为什么他也很清楚,成为遥远的未来,一股暗潮穿越尚未到来的光阴,冲击着我流过至今我所度过的荒谬,人生洗清了过去,那些不真实的岁月里仍要被我呈现的假笑,他人致辞,母亲致辞,他的上帝,他人所选择的生活,他人所选择的命运与我何干,反正找上我的这种命运也会找上成千上万的像他一样自称为我兄弟的幸运儿,所以他明白吗?活着的人都是幸运儿,世上只有这一种人,大家一样迟早要死,连他也不例外,一个谋杀罪被告若只是因为没有在他母亲下葬时哭泣而被处决,那又如何?”在上帝的审判面前,莫尔所胜利了,他确定了自己生活方式的全部正当性,我们大部分人虽然没有,但我觉得人都遇到过这种审判,上学的时候检查或者我曾经就认为,如果你认为我做错了,那你就惩罚我好了,为什么要写检查、写检讨?更重要的是,为什么所写的检讨必须表现出十分愧疚呢?为什么要让我们对所谓的那些错误有深刻认识?为什么要让我们表现出发自内心的懊悔?可是我并不懊悔啊,我们的青春,我们过去的生活,他们认为我们所犯的错误和其他我们经历的那一切组成了现在的我们,为什么要懊悔呢?这本书的封面有这样一句话,“我知道这世界我无处容身,只是你凭什么审判我的灵魂”。
故事和人物我们都看过了,最后我们再聊一下存在主义哲学,为什么说这是一部存在主义代表作呢?提到存在主义就不得不说萨特,它是存在主义的极大成就,以往的哲学家们几乎都在思考一个问题,就是~我是谁?就是说人的本质或者本性是什么?过去大多数哲学家呢都一直在探索人的本性,寻找人的本质,比如就说过求知欲,所有人的本性或者我们也都是对于人的本性的探寻,但是到了近代尤其是到了以萨特为代表的存在主义这里,他们都是很明确的反对这种尝试,寻找人的本性的方式,他们认为人并没有一种先天的不变的本性或者本质,人的本质都是后天自己创造的,并且比本质更重要的是存在,他才认为人的存在比其他任何事情都重要,“我存在”这个事实比“我是谁”更加重要,所以说存在主义最重要的三个原则,第一存在先于本质,第二自由选择,第三世界荒谬,人生痛苦。我们先说前两个原则,其实这两个原则对于我们接受唯物主义教育的人来说,一听就懂你是谁,就是说你的本质是什么,不是你在出生之前就已经决定了的,你要先存在在这个世界上,先出生然后成长,然后生活之类都是你的存在,你先有了自己的存在,然后呢,我们每个人再通过自己的生活去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本质,或者说萨特认为人之初是空白的,是一张白纸,每个人自己去创造自己的。第2个原则,自由选择来创造属于自己的本质,这里的自由选择并不是那种脱离了环境的,没有限度的绝对自由,而是一种通过自己的判断做决定,并且呢对自己的选择负责的自由。所以说在存在主义思想中没有什么特质是一类人天生,应当有或者应当没有的,也没有什么人是天生一定要做什么,或者天生不能做什么的。第3个原则,世界荒谬,人生痛苦,这怎么理解呢?希腊神话中有一个关于西西弗斯的故事,他触犯了众神,众神为了惩罚他,要求他把一块巨石推上山顶,可是因为那块巨石太大,太重,每一次推上去,那个石头又滚了下来,于是他就不断的重复永无止境的做这一件事,他的生命也就是那么耗尽,这样看西西弗斯的生命变得毫无意义。大家没有看来我们的生活其实都一样,都是推石头的西西弗斯,每天起床、上班、吃午饭、下午继续上班,然后下班、吃饭、睡觉,周一二三四五把石头推到山顶,可是莫尔索没有,虽然意识到了这种无意义,但他并没有因此陷入虚无,他并不消极,反而认为人生越没有意义就越值得去过,那这又怎么理解呢?因为当我们看到生活的荒诞,发现了一切都没有意义之后,这只是一个开始,更重要的是怎么样去面对和反抗这种荒诞,所以到这里啊我们就能看得出加缪和萨特的不同,萨特呢是通过自由选择去对抗荒诞,而加缪则是反抗荒诞,就意味着世界没有意义,并且你还能很清醒地意识到这种没意义,而反抗是指生活在这个荒谬世界中的人只有在反抗中才能获得作为一个人的尊严,这样的人说我反抗,我在就像莫尔索那样寻找到自己生活方式的全部正当性,就是对这个画面世界最好的反抗,所以把其他没有的这种反抗放到西西弗斯神话当中看,再一次是没有希望的,痛苦中西西弗斯再一次又举起了双臂,明知后果却又继续前行,推动石头,因此成为他行动的见证者,他每向前一步都是对画面的反抗。这都已经不再是的工具而世界上的指的,只不过因为当你意识到荒谬之后,意识之下的生活本身就在证明着你的存在,幸福便来自其中,这就是家明所说的反抗,最终写下了这样一句话:攀登山顶的拼搏本身足以充实一颗人心,应当想象西西弗斯是幸福的。
最后这一段说的太玄妙,目前为止,我还没有读懂其中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