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偏执的人。我偏执的相信,天真比野心重要,比如纯真。我偏执的相信,感知比认知重要,比如诚心。我偏执的不相信眼睛看到的东西,同时也偏执的认为心的揣度是一种逆向生长的光怪陆离。我身体里每一寸的肌肤都有疯狂的意念渗透到骨子里,像疯子一样拖着行将就木的躯壳追赶明天。
他说,我是魔,是邪恶的精灵。
夜色降临的时候,我开始坐在电脑前码上下面这些字。我承认,此时的心情左右了文字的温度,只当是遵守一个诺言,不去想一说即错的哲理思辨。
他说,我的指责像是胡言乱语,有种见缝插针的疼。我不知道话从嘴能里说出来让别人明白应该有多大的快感,我一直不习惯,或者说这是我的缺陷,我不知道怎么去表达一些从我嘴里说不出来的东西。我说我的感觉告诉我你变了,当我说出这话的时候,我也不知道你究竟哪儿变了。人总是固执的恪守“子非鱼,安知鱼之乐?”的信条,然后以非鱼的“我认为”开始一段说教式的欺压。世人很好笑,说那叫教养。有时候,感觉能将一段感情扼杀,更有的时候,人真的是会被憋死的。
我们之间,探讨人生和生命,探讨哲理和思辨,探讨眼睛和内心,探讨层次和高度,甚至探讨年岁与死亡。我很无知,尽管在别人的面前总是装出一副文质彬彬的模样。于是,我也相信,时间才是成长的刻刀,你思想的高度并不取决于你的涵养,而是取决于你究竟活了多少年。当你二十岁的时候千万不要去跟一个四十岁的人谈成长,因为只有当你四十岁的时候才会觉得二十岁时候的轻狂,而这一切无论被你掩饰的多么完美,都改变不了二十郎当岁的轻浮。我二十岁的时候听人跟我讲禅,二十二岁才有兴趣接触文化与宗教,可当我二十四岁的时候,仍然觉得自己一无所知。
我对好朋友说,我想把我的感觉说给你听,那种说话的氛围像是迷信般的惹人反感。我不知道除了文字怎么才能将感觉传递给我想要告诉的那个人。在我的内心里,文字永远是苍白的,不足以去表达一个人最触动心弦的想法。我奢求那种心有灵犀的冲动,并且相信默契可以创造幸福。
他说,我是非人类,思维里有太多的沟沟壑壑。他说,我总是把复杂的事情想得很简单,把简单的小事想得很复杂。我惊异于这种反常的思维,也并不认同以另类思维来凸显自己与众不同的说法。我不是大师,也不是天才,我只是渺小的沧海一粟,渺小到可以忽略不计,而你说的那个我,我从来没有在意过。谢谢你,让我开始了解另一个自己。
人,以人为单位存在,就具有了作为人的局限性。人是不完美的,也或者说瑕疵总是存在于一个人,只有有的人长在表面,有的人藏在内心。我笃信人的不完美,所以,才有了那么多的不可能。对于那些不能左右且不易改变的存在,不是否定就代表了原谅。可现实中的人总是假借否定来掩饰自己内心的不可置否,他承认了错误,而你却否定了现实,结果即舍不得的得过且过。人们冠之为伟大的爱情。
我说,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疯子。在你不了解的我的内心世界里,有各种邪恶渗透到骨子里,我鲜红的血液里流淌着某种天生的敏感源,而这些,就是你们唾弃的生活。我无意插科打诨,也无意唾弃这样的自己。身上背的壳太重真的会把人压死,我体会不到,更不想有那种欲死还仙的超脱感。在骨感的现实面前,我本善良。
人都说字如其人,在骨感且不露骨的字里找不到任何一丁点的认同感,我相信这是事实。因为,字不足以表达一个人的全部,何况生活还在继续。我不认为我的生活是你所表达的那个样子,但我并不反对你对我这个人的看法。至少在人格意义上,对我的人品的评估用当下流行的一句叫没有资格。倔强,固执,单纯,天真,幼稚甚至天生的某些神经质以及写字时候的矫情,我都不会掩饰。被人看不起甚至于被人鄙夷与不屑,我不想这样的词出现在自己曾今最掏心的朋友甚至于爱人身上。因为,我天生看不破那个情字,无论是亲情还是友情。所以,我接受我的懦弱。
当来则来,当去则去。不昧因果。可我一说即错,所以冒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