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乡镇组织作为落实各项政策的“最后一公里”,其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然而,形式主义的存在如同一堵“无形的墙”,阻碍着乡镇组织工作的高效开展,耗费着基层干部的精力。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健全长效机制,引导乡镇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积极担当作为,已成为当前乡镇组织工作亟待解决的关键课题。
一、乱象凸显:形式主义绊住乡镇工作“脚”
形式主义在乡镇组织工作中的表现五花八门,如同“绊脚石”,让乡镇干部步履维艰。一方面,“会海”围城挤压干事时间。部分乡镇一周内三四天被会议占据,内容多是层层传达、重复强调,缺乏实际指导意义,干部们疲于参会,深入田间地头、服务群众的时间被严重压缩,干事创业的热情逐渐被消磨。另一方面,“文山”压顶拖累工作效率。各类文件照搬上级内容、脱离乡镇实际,缺乏针对性与可操作性,乡镇干部陷入“收文 - 转文 - 应对”的循环,难以聚焦民生实事、乡村发展等核心工作,原本该服务群众的精力,大量耗费在 “纸面功夫” 上。
二、根源剖析:政绩偏差催生基层减负“难”
形式主义之所以在乡镇组织工作中顽固存在,核心症结在于政绩观扭曲与机制不合理,让减负工作陷入“治标难治本”的困境。从干部思想层面看,部分党员干部将“个人政绩”凌驾于“群众利益”之上,热衷于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为快速出成绩盲目上马不切实际的项目,既浪费人力物力,又损害群众权益,背离了乡镇工作的初心。从制度机制层面看,考核评价体系沦为 “痕迹至上”,过度关注资料完整性、表格规范性,忽视工作实际成效,导致 “工作未动、台账先行” 的怪象频发,干部为应付考核补资料、做台账,身心俱疲的同时,真正该推进的民生项目却被搁置。
三、破局路径:三措并举打通减负增效“路”
整治形式主义、为乡镇组织工作赋能,需从权责、考核、作风三方面发力,构建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一)明权责:划清边界解“负担”。上级部门需结合乡镇实际制定“职责清单”,杜绝随意摊派任务的 “甩锅” 行为;同时同步下放民生事务审批权,简化层级审批流程,实现 “权责统一”。例如在农村低保办理、小额产业补贴审批等工作中,适当下放权限,让乡镇干部 “有权办事、有资源干事”,避免因权责脱节导致的 “忙而无效”。
(二)优考核:聚焦实效树“导向”。重构考核评价体系,将“群众满意度”“工作实绩” 作为核心指标,减少 “痕迹管理” 占比;通过实地走访、村民评议等方式掌握真实工作情况,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 对真抓实干者在晋升、评优中倾斜,对搞形式主义者严肃问责,让 “干实事、求实效” 成为乡镇干部的行动自觉。
(三)转作风:求真务实暖“民心”。引导乡镇党员干部践行“一线工作法”,深入村组倾听群众需求,杜绝 “拍脑袋决策”。比如推动农村产业发展时,需先调研本地资源优势、市场需求,因地制宜选择项目,而非盲目跟风;在人居环境整治中,尊重村民意愿制定方案,让工作成果真正贴合群众期盼,以作风转变推动工作提质。
四、长远展望:久久为功筑牢乡村振兴“基”
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并非一蹴而就的短期任务,而是关乎乡村振兴全局的长期工程。唯有持续向形式主义“亮剑”,让乡镇组织工作回归 “服务群众、推动发展” 的本质,才能彻底激发干部干事热情 —— 当乡镇干部不再被 “文山会海” 束缚,不再为 “痕迹台账” 焦虑,便能将更多精力投入到产业增收、民生改善、治理提效中,为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让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夯实基层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