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才过三天,突然收到承办法官的电话,让我周六找她。
她打电话告诉我说是探讨案情,我对此始终是半信半疑。如果她是一个秉公执法的法官,就不该在庭审的时候多次打断我的发言。
规定的相见时间是上午十点,我在九点就到了法院的门口。
现在的法官真会享受,我还没有进屋,就被屋里的热浪所袭。一间屋子,一台空调,一盏节能灯,两台电脑。有个法官正坐在其中的一台电脑前,进门打了声招呼,进后我又随手把门带上。
进屋后先互相寒暄几句,接下来就假借探讨案情的名,来劝解我不要在网上发一些对法院还有法官有不好影响的言论。
在我和她探讨到有关赔偿金的时候,她向我问了一个让我不解而又不得不问的问题—— 你索要的赔偿金额,是怎么得来的?
案例一:
最近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则新闻 —— 过安检被要求试喝一口,乘客要求赔偿 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 48100元。
那么谁能告诉我这48100元是怎么得来的,其中(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又各占几许?
案例二
某知名明星,侵权官司6年544起,赔偿金额七百多万。
6年544起官司,是如何打的,赔偿金七百多万又是如何确定的?
案例三
男子到鱼塘偷鱼溺亡,家属索赔72万。
这72万是怎么得来的,难道是,溺亡之人向家人托梦的吗?
案例四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20197.38元,又是如何界定的呢?
世间许多事,并不是都能讲得清的。我们明明是站在电梯里,为什么要说是坐电梯呢?黄瓜为什么是绿色的?
我告一家公司,除了让它赔偿经济损失外,还想要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主审法官在审案子的时候,却告知我他们只负责审理赔偿的事,至于追究责任的事却在他们的职责之外,恕难从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