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想做井底蛙,只想看看天,吃吃饭,读读书。但就喜欢叽叽歪歪。如果真是井底蛙,也会在井壁上记点什么,或者画个蝴蝶,苍蝇之类的。就算永远不会有人知道,也会吧。活着嘛,总会做点什么,自娱自乐,消磨时间。还有,表达。
这是读的格雷厄姆·格林的第二本书。读完《恋情的终结》,感慨怎么会有这样的作家,太会写了。故事好,写法让这个故事更丰富,人物内心的矛盾,怀疑,让这份爱情更深,那份恋情根本不可能终结。那是个爱情故事,写得象悬疑犯罪。
以前不理解怎么叫大导演的小电影,看了这本书,想说这本是大作家的小作品。《第三人》这本书有两个故事,《第三人》和《堕落的偶像》,都算感情与良知的故事,不同在于,一个是成年的人良知,一个是小朋友的天真和本能。
《第三人》,背景复杂,制造未知和戏剧性,增加了故事的曲折和惊险,以及悬疑度。发现老友的真面目,他已走的太远无可救药。开心地赚着钱,开心地布个局,杀个人,以及为了赚更多钱不介意伤害无辜者的生命。如果改一下设定,只赚钱未伤无辜呢。只杀了一个人,不是什么好人,让自己假死脱身,那么会怎么对待他?当然啦,杀一个人也是杀,但是不一样。犯罪和犯罪也不一样。法律会去制裁,朋友会怎么看待他呢?讲故事的方式仍是最厉害的,顺着时间线讲的,错落,复杂,又清晰。故事本身有点单薄,背景布置得象发生了什么不得了的事。一边精彩,一边失落。
有生以来第一次,罗洛·马丁斯不再带着崇拜的眼光回首往事,他心里想的是:他一直都没有长大,马洛笔下的魔鬼都在尾巴上拴着爆竹:邪恶的化身往往像彼得·潘,它相携而来的是那既令人感到可怕又令人极度讨厌的天赋——永远长不大。
彼得潘不会卖假药。长不大的人挺多的,长不大不等于不知道自己犯罪,就象图财没有什么错,图财不一定要害命。用这个来解释朋友的行为,说明他还爱着这个老友。是朋友的罪恶摧毁了他们之间的感情。邪恶而不自知,不是幼稚,是邪恶。
《堕落的偶像》是用一个小朋友的眼睛看大人的世界。没什么特别,如果不是杀了人,就是一次出轨。可即使不杀人,成年人的世界,在小朋友眼里也太复杂,充满恐惧,他活在大人的夹缝里。一个小故事,大作家也写还是不一样的,读完后想说:一种不愧是他,最好的作家。
她是一阵风吹灭了通宵蜡烛后的黑暗;她是他有一年冬天在墓地见到过的冻得硬邦邦的土地,当时有人说“这得用电钻才行”;她是彭斯坦利那间小壁橱里变质发臭的花。没什么好取笑的。她在的时候你得忍受她,她不在的时候你得尽快忘记她,竭力不想起她,拼命将其往下摁。
被杀的人在一个小朋友心里即是这个样子。或者说对她的感受。形象,准确。讨厌的人也不应该被杀害,偶像可以亲切,可以吹牛,可以有自己的感情需求,找个更合适的女朋友,但不能杀人。小朋友就是小朋友,不由自主说真话。他理解一部分,不理解另外一部分。
有好多地方想画线。故事虽小,写的精彩。有些作家和作品,比如格雷厄姆·格林和他的书,永远不会过时。
两篇小说都拍成电影,评分都挺高。老电影,20世纪40年代拍的。《第三人》更有名,因为国际范儿嘛,据说结局改动了,比小说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