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综合实践活动:含义、价值及其误区
所谓“综合实践活动”,一言以蔽之,就是超越了传统的课程教学制度——学科、课堂、评分——的束缚,使学生置身于活生生的现实的(乃至虚拟的)学习环境之中,综合地习得现实社会及未来世界所需要的种种知识、能力、态度的一种课程编制(生成)模式。
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不同于传统的分科主义课程,两者是基于两种不同的课程编制原理产生的。第一种课程编制(生成)模式——“阶梯型”,它是一种以为“目标—成就—评价”为单元组织课程的模式;第二种课程编制(生成)模式——“登山型”,它是以“主题—探究(经验)—表达”为单元组织的课程。然这两种课程编制(生成)模式是基于两种不同的学习观。阶梯型课程编制是以个人主义、个人竞争的学习心理学为前提的。把学习单纯的视为反应的习得或是知识的习得,视为一种线性式的个人知识的积累,轻视了相互学习的社会互协过程;而登山型课程的学习观是以经验说、活动概念为基础的建构主义学习观。强调学习乃是学习者同客观事物的对话;同教师和同学的对话;同自身的对话。学习者就是借助这三种对话性实践——建构世界(认知性实践)、建构人际关系(社会性实践)、建构自身(伦理性实践)——加以实现的。提供了三种课题即活动型学习、合作型学习和反思型学习。
可在目前环境影响下,我认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陷入一个困窘的状态。首先,观念存在误区。部分教师觉得只要教好语文、数学、英语等主要科目,应付期末考试就可以了。而像综合实践活动这些课程既没有期末考,家长又不重视,学校平时也没有组织教学检查,任课老师得不到重视。老师放松,学生自然放肆。结果就出现实践活动半途而废,或者在综合实践课中上语文等其他学科。其次,教师难教,学生难学。教材的缺乏,使得部分老师不是不想上好这门课,而是觉得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不好上”、“难教”。没有教材,没有教参,不知道教什么,怎么教,于是很多老师怕教这门课。最后,闲时不抓紧,忙时抱佛脚。现在有些学校、教师为应付教育局等部门抽查或比赛时,就临时准备,组织学生搞几个小研究,勉强参赛。试想,这种只重视结果,不重视过程的研究性学习,能使学生的能力得到提高吗?
所以,综合实践活动的实践应该从如下方面改进:
第一,端正学习观念。对教师和家长进行观念矫正,树立起正确的课程价值观念。
第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必须配备专职教师作为统帅核心,规划、协调活动的开展工作。
第三,强化学校课程领导。改变管理机制,保证顺利实施。
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学生,故在教育工作中应该自觉担负起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教学的责任,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从而真正实现我们所期望的素质教育课程的理想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