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写于上世纪四十到五十年代,距今已经有七十多年,但这本书依旧使我对现在的社会有了更深入的思考,使我受益匪浅。这本书有浓浓的乡土意味,讲述了中国社会以及在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中,这种乡土风情的流失。本书共有十四个章节,我总体读了一遍,还没有全部深入的思考,只对第一章《乡土本色》进行了深入思考。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这段文字写在开篇,也恰恰揭示着这种乡土社会与现代文化的一种碰撞,简言之,它就是一种中西文化的碰撞,我们从最早的农耕文明演变进入工业文明,而在这种城市的快速建设中,越来越多的文化产生出了矛盾与碰撞,这是这本书以及这篇文章所要揭示的一个重大的议题。
作者在这篇文章中要表达一些什么?
可以从一些词句中来看,“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谈及乡土文化,我们不得不提及一个非常有象征意义的建筑物——祠堂。我探寻如此重视祠堂文化的原因,找到了以下几个:一是祠堂文化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具有及其深厚的历史积淀和久远的传统文化,二是祠堂标志着家族文化的传承,三是教训子孙各安生物——这是祠堂作为社会治安和民事纠纷调解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
其实很多时候,祠堂也代表着一种故乡。费老在书中写“以农为生的人,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常态”,这也凸显了我国安土重迁的文化,安土重迁最早就来源于东汉班固的汉书元帝纪,元帝认为,要让百姓在一方水土上安居乐业,就不能够轻易的让他们搬离祖祖辈辈所居住的地方。原文也说,“安土重迁,黎民之性;骨肉相附,人情所愿也”,可见人与土地的这种关系达到了最高峰。
在这篇文章的后半部分,费老还提到了一个人——埃米尔·杜尔凯姆,他说:“人类大多数的意向不是个人自己生成的,而是在外界的引导,熏陶和压迫下形成”,这也恰恰就证了中国这种乡土文化的绵延和传承。那么随着西方文明以及工业化进程的加速,我们的农业文明受到了工业化城市的巨大冲击。慢慢的以超级城市出现所对标的原来的这种农村的乡村的这种文化,在费老看来就形成两种文化的冲突。费老引用杜尔凯姆的一个观点,认为在中国的乡土的社会中,人际关系相对稳定,一个村落中,他们所形成的这种有机的团结而连接每个人之间的靠的是人情和关系;而在现在的这种社会,杜尔凯姆认为这是一种机械的团结,让人们连接起来的靠的是一种工作效率。
在《乡土本色》的最后,费老写到:“在我们社会的急速变迁中,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在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处处产生了流弊。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读到这里感觉到了一丝忧伤,随着中国现代化的加剧,一座座超级城市拔地而起。我们是一个个为了事业而打拼的游子,走向远方,那么曾经那个牢固的缔结着我们血脉情结的网,被无情的拆开。
读完《乡土本色》,我思考了一下我自己的生活的环境——小学一直生活在老家,那时那里的生活完全就是乡土社会,家家户户都是春耕秋收,无论天晴下雨,土地里都有人,很有人情味。初中之后就一直在县城读书,父母也一直在城市,只有祖父母依旧留在老家,家里的人都走出来了,只有逢年过节会回去,好些年过去了,但我知道我们身上依旧有“土气”——妈妈说,等他们退休了,就想回去种个小菜园——住的长沙的楼顶和花园里都有人种菜。“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至少至今仍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