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我不愿做那无名之辈

一、司汤达与《红与黑》

司汤达这人非常自信。即便是在最低谷的时候,他也一再坚称:“我将在一八八零年为人理解。”“我所看重的仅仅是在一九零零被重新印刷。”“我所想的是另一场抽彩,在哪里最大的彩注是:做一个在一九三五年为人阅读的作家。”

他深知,时代是变迁的,思想是变化的,如果说他想表达的东西,思想为这个时代所不理解不接受,那么假以时日,只要作品得以保留下来,只要这作品确实有它具有的价值,总有一天会被人们所接收理解,从而发扬光大。



很显然,他做到了,甚至超额完成了任务,而《红与黑》更是让他早早赢得了法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理所应得的地位和荣耀。说回《红与黑》刚出版的日子,刚一面世就遭到了社会上各色人士的抨击,可司汤达依旧不为所动,他所求的可不是当时英明,而是流芳千古。也正应对了后面他的地位和荣耀。

司汤达的名字其实叫玛丽-亨利-贝尔。一看就是籍籍无名之辈。你说亨利别人以为踢球的,你说贝尔,别人还是会以为是踢球。但当两个踢球的名字玛丽苏化后,那就是司汤达了。要不是巴尔扎克为他的《帕尔马修道院》写过《亨利-贝尔》专论,那个时代的人,估计对他鲜有人知。

而《红与黑》的名字最早在手稿里是红与白,还出现过蓝与白。虽然后来确实又出了一本《红与白》他还特地用共和党人吕西安和保王党少女沙斯特来来暗示红与白的存在。当然,这题目有很多种理解。结合书,你可以有别的认识。红象征着反抗与不屈,黑象征着黑暗势力与贵族阶级。

这书本来用的是象征性的书名,自然可以隐喻世间百态。虽然和巴尔扎克同为现实主义作家,但司汤达更侧重于心理描写与背景相结合的手法。



如果说巴尔扎克喜欢把人的苦难遭遇通过境遇来表现如《欧也妮葛朗台》《高老头》《人间喜剧》,而司汤达则更喜欢用传说中的——灵魂辩证法来描写。虽然我也不是很懂,但看到灵魂两个字多少猜到一点,司汤达喜欢通过人物内心的挣扎来表现一个完整的人。

《红与黑》中的于连从最初就渴望打破社会的不平等。初入市长家便渴望得到和主人同等的待遇。其悲剧始因在于封建等级社会的门第森严,在于教会和政党种种地下交易;《高老头》中的拉斯蒂涅则是从最开始想着白手起家,步步升高来发家致富,可最后是因为金钱至上的社会而人性泯灭。

而社会就如同营盘,所谓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社会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不变的。无论是不平等不公正,还是金钱至上,永远都是时代的主题,爱情也同样如此。

二、爱情

司汤达通过对人物的内在的描写,让他如同拿着柳叶刀的手术医师,一点点剖析人物的思想,感情,心理,回忆。糅杂背景不可忽略的大环境,呈现一幕幕让主人公进退维谷却又容不得举棋不定的种种情景。就比如于连与德莱娜夫人的爱情线一样。



因为于连的贫穷,更越发衬托出他内心的骄傲。而两人家境的天差地别在最开始就埋下了悲剧的种子。只等着一天天发芽生根开花结果。因为于连的骄傲,“生来不是下跪之人”让德莱娜夫人越发的敬佩。这种敬佩夹杂着同情与怜悯,夹杂着为爱的不惜代价。

因为在德莱娜所处的阶层社会,周围的花花公子纨绔子弟的骄傲自满多来源于身价财富社会地位,而于连的才华与不羁,骄傲与责任让她眼前一亮,抓住便不愿意松手。像极了穷书生与大小姐的戏码。

德莱娜做足了在她看来应该做的东西,宽容,理解,包容,但这都基于钦佩和怜悯的地基。而因为于连的身世,更加凸显了他的自尊心和恃才傲物的天性。

司汤达钟爱拿破仑,所以,于连在文中也不可救药的以拿破仑为偶像,事事力求做到心中的要求,否则便回让自卑和懦弱充满内心。所以,在相处过程中德莱娜是痛苦的。她不仅仅需要兼顾爱人的自尊心,还要时时刻刻提防他的敏感与脆弱。因为在乎,所以谨慎,因为狂热,所以坦诚。而最后,他们都用各自的方式征服了彼此。



而于连与玛蒂尔德的爱恋则始于对拿破仑的崇拜。那种男人对于女人的征服欲望加上从最开始贵族门第的玛蒂尔德就没有用平等的眼光看待于连更是激起了他身为男人额征服欲望。

那种自信与骄傲,在没有被彻底摧毁前是不可一世的。可这段感情并没有像前一段一样。或者说,这段爱情的伊始起于兽欲。一种占有欲,征服欲望在作祟。男人对于女人有征服欲望,女人对于男人同样如此。而玛蒂尔德还需要于连来拯救她的生活,乏味的生活。

于连如同一管兴奋剂,给她的生活注入新的血液,这种感情更多的是需要新鲜感和激情,从而带来更多的快感。所以,这段爱情的悲剧就不单单是因为门第观念的差异,更多的还是心灵起点的跑偏。

两段感情的结局都是悲剧。于连一来在精神层面告诉自己是强大的一方,一来又因为现实的不可妥协而觉得自己逐渐被改变破坏。

他一方面希望自己不要改变,一方面又被责任所牵挂。他始终变不成他所痛恨的野心家。爱情上同样如此。他在最后还是选择了莱德娜夫人,更是与之前枪杀未遂形成了鲜明对比。他的矛盾夹杂着始于自己的迷茫。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又害怕失去,又害怕混乱。



三、对立

《红与黑》从书名到线索,从人物到故事,无处不充满着各种对立。贫穷与富有,低贱与高贵。讳莫如深的段落中司汤达凝练出一条条血的真理。这个世界上很多机会就不是给你的,很多尊重就不是给你的,但你可以选择抗争,你可以去争取。而结果,因人而异。

正如前文所说,最重要的对立无外乎题目中红与黑扑克色一样的明示——红色军旅和黑色教会。而对教会的一切描写都是基于一个认识:宗教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为阶级斗争服务的。这也是于连所反抗,抗争的全部悲剧所在。

好的,你选择了抗争,而就在建功立业飞黄腾达指日可待时,拿破仑遭遇滑铁卢,波帮王朝复辟,你的一切努力随之灰飞烟灭。大环境的社会变革引起强烈的反应。于连选择从红到了黑,从军旅踏足教会成为了一位传教士。

他渴望成功,渴望财富与地位,他有着雄心壮志即便生活想要撕碎他,他依旧奋不顾身的扑过去。但因为他的自尊,他拒绝了别人的施舍与帮助。



说来真是巧,司汤达在于连的爱情历程上围绕自尊与骄傲,在他为梦想而战荆棘的时候同样设置了他最高的心坎——自尊。怀揣梦想的于连不亚于每一个北漂上漂。嶙峋瘦骨对抗虎豹豺狼。将生命中的一切光辉用他“低贱”的自尊点燃,哪怕流血,哪怕牺牲,与其苟且而碌碌无为,他更愿意为理想死得其所。而这一切在各种对立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除了环境中阶级的对立,这还是一个人与整个社会的对立。是一种默默无闻却又掷地有声的呐喊。对地位不公的不满,对追求财富过程中不公的不满,对努力有所为却因为身世而受轻视鄙夷的不满。

受拿破仑影响的小资青年于连,就这么茕茕孑立形影相吊。这是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这是世人皆醉我独醒,世人皆醒我独醉。他坚信自己的理想,并不为外界诱惑所改变初衷,以平民阶层对抗封建势力,以低位出身对抗高贵的权胄。这是他强烈的自尊心以及想要飞黄腾达的野心所紧密联系的。

可能荣誉不仅仅存在于战场之上,也存在在他的心间。即便到最后,临死前,他依旧拒绝赦免,从而完成自己生命的绝唱。他所处的圈子和他的野心格格不入。促使最后于连的死亡并不是他的功利主义,而是他的功利主义不够纯粹。正印证了李宗吾的《厚黑学》,皮不厚,心不黑,不足成功。



历史是个车轮,总在重复一样的故事。那种与世界为敌的思想不断的被升华,指引,夹杂着血泪,遗憾,懊恼,迷茫。一个个为理想奋斗的青年俊彦,一个个奋不顾身投身社会熔炉的年轻身影,都是书中想要表达刻画的形象。

虽然很多背景已不适用于当下,不宜生搬硬套背景,但于连精神永存。虽然他没有宗教信仰,但他为了打破对立,为自己的梦努力;虽然他也有混迹江湖所影响的狡诈与虚伪,但这是不得不傍身的手段和武器。人人生而有面具,问题是,面具戴久了就和皮肤融为一体。形成新的对立。

很多时候矛盾就在于此。我们知道于连最后没有成为他梦寐以求的人物。可倘若他成了,他会变成他曾经对抗过的那些人吗?无从知晓。所以司汤达觉得他不得不死。

现在的社会充斥着各种对立,嘲讽与鄙夷。鄙视链更是环环相扣,逻辑严密。由财富和权势筑框架,由虚伪和贪婪填血肉。当一些人痛骂所对立的人群时,他们可能只是没有机会成为那拨人罢了。

正如书中的瓦勒诺,曾几何时和于连一样的出身,而结果的不同更是说明于连是有机会成为他野心里迫切成为的人。有人说瓦勒诺杀于连是出于嫉妒,出于自己的面子,不否认,但更多的是他在于连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要把他掐死在蜕变的边缘。

正如前面所说的那部分人群,当他们有机会成为他们痛骂的那拨人,他们会毫不犹豫,义无反顾的舍弃原本拥有的一切,当完成阶级换血后,又会回头痛骂曾经和他一样的人。

如果时间线可以展开,你会发现,现在的他,用尽一切办法不让过去的自己过来;而过去的自己用尽一切的能量痛骂改变以成为现在的他。

无限的色彩给予了无限的可能。它是一面镜子,反射出一切的可能。而红与黑,仅仅两种颜色,可能便囊括世间一切浮华与虚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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