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8号接触法学,9月18日,我不清楚这样不幸的日子是不是暗示着我以后的职业生涯也会如此相似的痛苦。
2017年11月21号知道司考成绩,高兴了一阵之后,我却直接在律师这个职业里被彻底冷却了。
接触法律知识,接触了律师事务所,就像是接触了一个放大的社会矛盾,真实的亲情可以彻底打碎,温暖的爱情在各种存在可能性里被逐渐抹杀,友情根本就是不堪一击的社会关系……每一天,都在这个社会痛苦和弊病被无限放大的旋涡里,获得自己存在的价值,觉得自己如复一日地变得沉默而阴暗。
2018年10月17日,拿到实习律师证的第二天,接待了我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当事人,这是真正意义上让我觉得痛苦而绝望的当事人,林一(化名),一个由内到外,从学识到长相气质都让我羡慕的姑娘,她是所里财务姐姐介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起初,她并不信任我,似乎每一句话都有所保留。诚然,我现在的水平和能力确实没有办法让她完全把自己的痛苦放在我的手上,可是财务姐姐很厉害,几句话就让她放心向我咨询了(准确的说,是非常社会地开导了她,这是我目前没有的“社会气”)。她用自己近乎颤抖的声音,诉说的她这几个月来的痛苦,尽管无关法律,但是我选择倾听。林一的生活似乎并没有像她的样貌一样值得旁人羡慕——她发现了自己的父亲,出轨了。她选择自认为保护母亲的方式,没有告诉母亲,但也不确定母亲是否知情,也不敢和父亲撕破脸,她掌握着仅有的一些小证据,问我,她该怎么做?是和父亲摊牌努力挽回?还是告诉母亲,让母亲解决?她的问题,更像是倾诉,无关法律,当然我也无从回答。我小心翼翼地安慰她,试探性地告诉她:如果这种情况下离婚,以她手头的这些证据,她的母亲应该可以获得更多的财产……然而,这句话出口以后,林一原本微微低着的头,突然抬起来,她的眼睛定定地看着我,说:可是,我并不希望他们离婚啊。
林一站起来就走了,没有和其他咨询法律问题的人一样和我说谢谢然后离开,她的脸色由起初的些许微红的难为情一点点褪色成离开时的微微泛白。
后来,林一没有再出现在律师事务所。
今天,2018年10月26日,林一从事务所回家的第九天。财务姐姐早上神神秘秘地走到我旁边,问我和林一讲过什么,我有一些尴尬和不安,怕自己那句“应该可以获得更多财产”是不是有什么问题,又和姐姐扯了一些无关痛痒的话。结果,姐姐突然说,林一是她邻居,昨天半夜闹自杀,送去抢救了,并没有救回来。多好的一个女孩子啊,好大学好文凭好工作就差一个好老公了,结果因为父母的感情问题自杀了。
就这样,我从财务姐姐的角度了解了林一25岁的短短一生,从小聪明漂亮,顺风顺水,一路重点小学、重点中学到浙大,学了画画,现在在画室当老师,收入颇丰……唯一的不幸,大概是林一父母的感情,看似和睦平静,实则却早已因为她父亲的出轨,出现裂痕,只是林一近半年才知道这件事,上次在律所咨询(其实她没问什么法律问题,更倾向于找了一个陌生人倾诉)之后,回家独自和父亲摊牌,然而他父亲似乎并没有后悔和了断的意思——因为财务姐姐听到林家的争吵声从那天之后就没有断过。母亲的哭泣和哀怨,父亲突然之间的陌生和愤怒,让林一崩溃了。财务姐姐说,她是一个有些内向脆弱的人,就是这样一个应该有些胆小的人,这次壮着胆子没有和生活妥协,她做了十足的准备:先吞了一瓶安眠药,再接了一盆热水放在床边,割开手腕,让水没过了伤口……
我不知道林一的生命终点是失血过多还是药片成分中毒,我只知道,我以实习律师的身份接触这个社会的第一天,就让我碰见了生活没有放过的可怜人。又或者说,生活其实对每一个人都残酷,只是,我们都还像半年前的林一一样让人羡慕。
法律,并不能全面制裁人们生活中的痛苦,也没能保护所有被痛苦拖向泥沼的人。只能微乎其微地抹平这个社会显而易见的不安,对于人心,对于感情,这是法律的无能为力和全部力量。法律不能让一个变了心的人依然忠贞,不能让一个凉了心的人恢复信任,更不能让一个死了心的人重新振奋,至少对于林一一家,法律是这样地无从下手。
我,一个新的法律人,虽然不会因此对法律失去我应有的坚持,但是我知道,有些信念感终究是没有了。希望痛苦的人可以少一点再少一点,希望给别人带去痛苦的人少一点再少一点,这是无关法律,只讲感情的一点希望。
林一啊,那天我说的话太过冷漠,对不起,有时候,法律没有办法保护你,对不起,也希望你的父亲有过这样的心情,也希望他会和你说过:对不起,本来应该成为一个温暖的父亲,爱你和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