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29岁,感受到第一颗子弹正中眉心。几个月前看到网上热议关于史铁生书评的顶级文笔时,还不知道哪颗子弹,是冲着我来的。
一个人十三四岁的夏天,在路上捡到一只真枪。因为年少无知,天不怕地不怕,他扣下扳机。没有人死,也没有人受伤。他认为自己开了空枪。后来他三十岁或者更老,走在路上听到背后有隐隐约约的风声,他停下来转过身去,子弹正中眉心。
在这里,枪不是枪,是年少时错误的决定,是你觉得无所谓,任其发展不断恶化的坏习。多年后你所承受的,其实早就在当初做选择的瞬间,就全都注定了。年少的无知,亲手杀死了未来的自己,等你真正明白的时候,子弹已经正中眉心。
我们40岁时死于一颗我们在20岁那年射进自己心里的子弹,二十岁时偷的懒也终会成为困住四十岁的城墙。
满天的杨花垂垂挂挂,随风摇荡,果然,在那明媚的阳光中传来了那一声枪响。那枪声沉闷至极。
29岁,我正徐徐驶离青春的海港,料想看清的第一颗子弹,是现实生活的子弹。在很多个黑夜,自我剖析和自我怀疑达到了峰值,我觉得我活的并不认真,偶尔及时行乐,虽绝对热爱我的生命,爱我生而为人的种种,但有时候也会虚头巴脑的浪费时间。读书工作都没有很用力,反倒是感情上一根筋,栽了跟头,也耗费了我的精神气血。在这副身体最健壮的时候我选择了安逸,几年之后,一无所有的自己和满目疮痍的现状,皆是无可争议的客观事实。是的,要说彻彻底底拥有过快乐和对青春的感受,这也无可厚非。这具肉身,无论我怎么使用,都会按时衰老,恐怕在我接下来的人生课题中,无可避免要承载更多的生老病死,喜怒哀乐。它们又何尝不在“我生而为人的种种”范畴之内呢?我自以为爱着的,只是我经历过的青春而已,它的属性本就鲜活可爱,远不及每一个活过又死去的人类一生那样,拥有阴晴圆缺的动荡和造化弄人的厚重。我不太擅长劝人珍惜,或许活着本身就是一种挥霍,对生命的挥霍。肉体是一尊带刻度的容器,容器的每一次损耗,必定是因为装进了新东西,我希望那是我日益饱满的灵魂和智慧。再有子弹飞来,只会穿过眉心那个弹孔,我却不再应声倒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