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抄
【原文】
17.21 宰我问①:“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②,期可已矣③。”子曰:“食夫稻④,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
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题解】
本章是孔子和他的弟子宰我围绕丧礼应服几年的问题而展开的争论。孔子重视人内心的真诚情感,认为没有自觉的孝心,即使守三年之丧也不过是徒具形式。而三年之丧的规定,也正是体现和培养子女对父母的孝的感情。人在丧礼中,能受到潜移默化的熏陶和教育,这是孔子重视丧祭的道理所在。
【注释】
①宰我:孔子学生,名予,字子我,鲁国人。
②钻燧(su)改火:古代钻木取火,所用木头四季不同。春用榆柳,夏用枣杏和桑柘,秋用柞,冬用槐檀,一年轮一遍,叫改火。
③期:一周年。
④夫:那。
【译文】
宰我问:“父母死了,服丧三年,为期太久长了。君子三年不习礼,礼一定会败坏;三年不演奏音乐,音乐一定会荒废。旧谷已经吃完,新谷已经登场,取火用的燧木已经轮换了一遍,服丧一年就可以了。”孔子说:“丧期不到三年就吃稻米,穿锦缎,对你来说心安吗?”宰我说:“心安。”孔子说:“你心安,就那样做吧!君子服丧,吃美味不觉得香甜,听音乐不感到快乐,住在家里不觉得舒适安宁,所以不那样做。现在你心安,就那样去做吧!”
宰我出去了,孔子说:“宰我不仁啊!孩子生下来三年后,才能完全脱离父母的怀抱。三年丧期,是天下通行的丧礼。宰予难道没有从他父母那里得到过三年怀抱之爱吗?”
//我的感想//
三年之丧“久长吗?一定“礼崩乐坏”吗?
丧期不到三年即回复常态“女安”吗?
感恩父母将我们带到世界上走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