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阿呆鳥.Lcanus
我人生中唯一一次参加作文比赛,是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一天课上,校长兼班主任王老师宣布,第二天,我和方燕同学一起去镇中心小学参加教育局举办的作文比赛。听到这个消息,我的小心脏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
被老师选中,按理是值得高兴的事,可我真的没参加过作文比赛。我们一个班总共就十几个孩子。三年级时,班主任建楼房。四年级时,班主任父亲得癌症。熬到五年级,校长一看,学生们的成绩大都不及格,只好他亲自上阵,教我们数学。不过很遗憾,我们新调来的语文老师患有抑郁症,经常看他吃药。这种状态下,我们作文水平可想而知。
平时不努力,临时也要抱佛脚。同学黄金辉给我弄来半本破败不堪的作文书,前后封皮早已不见踪影。冬季中午的太阳暖洋洋,我就坐树下翻看,略微缓解一下紧张的心情。至于都是些什么内容的文章,我一点也记不得。
第二天一早,我起来帮妈妈烧火。柴火很顺利的点着,一会灶台里冒出一股难闻的焦味。原来,昨天晚上妈妈把弟弟的棉鞋放在灶口烘烤。妈妈匆忙用火钳把鞋从火焰里夹了出来,还是晚了,鞋子已经烧坏了。妈妈劈头盖脸就骂我,说我是个不争气的东西。我犯了错,没理由反驳,小声说,“我一会就要去参加作文比赛呢。”妈妈才停止了骂我,赶紧把米粥做好。吃了米粥和腌剁椒,我夹着文具盒出门了。
路过方燕家的村子,我们汇合了。她拧着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十来个橘子。她的父母都是吃公粮的,家庭条件比较好。想起一早就挨骂,和同学一对比,人和人的差距多大啊!方燕拿一个橘子塞给我,我低着头接过来。我这人有一个优点,一无所有时,敢接受别人的馈赠。我在心里说,将来我会加倍还回去的。后来,我居河北,她在四川,一次同学聚会后,我骑电动车带送她回家,家里待哺的娃娃等着她。同学有开豪车的,她偏偏愿意坐我的电动车回家。我们儿时的感情,是无法替代的。
我们走进镇中心小学,第一感觉,这个学校真大。进门就是水泥路,有十多米宽,两侧植有青柏。走到教学楼前,我要晕了,居然有三层楼,平生第一次爬楼哦。晕晕乎乎,不知道怎么进入的教室,应该是方燕引着我,她应该来过,比我熟悉。环视四周,很多学生都在打闹,他们都是镇中心小学的学生。像我们村里来的,极少的几个吧。
我的记忆力惊人,有一个叫陈海波的,后来是我初中同学,只看这一次,我记住了他。他现在定居山东淄博,如今和我聚会也难,我带着媳妇和孩子们开车去过两次。我有挚友,真的兄弟,此情一生不变。每说起我的工作,他都担心我总在外面跑,也不是个事。怪只怪,高中我没好好读书,应届没能和他一起考入军校,第二年阴差阳错考入石油大学。
作文试卷发下来,没有限定题目,让写人生中最有意思的第一次,从里面悟出了哪些道理。我提笔就写,早晨刚刚发生,人生中第一次烧了一双弟弟的新鞋。我在作文里写道,怪自己粗心大意,以后做事要细心一点,慢功出细活嘛。至于妈妈骂我的话,我只字未提。反正,我会编,给妈妈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她鼓励我心情不要受影响,好好去参加作文比赛,争取拿头名。”
现在想来,这文章有投机取巧之嫌,我的这种感情渲染,感动了阅卷的教育局长,他真的点了我头名。父亲见到校长,校长高兴地告诉他这个好消息,并幽默地说道,“抑郁症的老师教出了全镇作文比赛第一名的学生。”我总说,码字这事,真不是谁教出来的。我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平常不写日记,农忙的一周,干活回家,晚上熬夜也要写下一天的见闻,经常把我爸熬睡着了。
一生只参加过这一次作文比赛,奖品是一本日记本,带钥匙的那种,很精美,现在不知道去哪里了,估计是找不到了。如今过去二十五年,我依然喜欢码字,虽然水平不见长,真情未曾消减一分。一人一事,点点滴滴,全烙印在我的心间。
多情似我,老年不会痴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