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休息一天不安排面试也不回复招聘软件的信息。
昨晚没睡好,今天想想应该还是觉得自己太理智了没有臭骂那个男的出口气,果然在外面还是太要面子了。起来不知道忙些什么就到下午了,真的,就看了个更新,然后吃了饭,五点多决定运动一下。晚上看到处捡别人的视频看演唱会,大家都唱得很伤感,越听就越觉得,完了,这次应该是告别巡演吧。
果然弟弟们是要跟我们say goodbye 了。其实所有人都知道,哪有真的让他们种一辈子地这种事情呢?心情差是因为,作为一名观众,我感受到了内容提供方赤裸的轻蔑。从有失水准的剪辑,到密集的广告,内容提供方已经不在乎自己提供的内容是一部怎么样的作品了,像这样每五秒放一个广告的节目真的能获得电视节目代表奖项——白玉兰奖吗?当然,这不是内容提供方在乎的,早在麦田音乐节的时候,所有人都应该感受到了十勤和种地的IP价值差距,和其中“人”的不可控性,剥离是迟早的事。除了提供糟糕的内容之外,先官宣了会员推荐官,然后就说要招新人,也是把用户的智商按在地上摩擦。其实后面拍不拍都没关系,但是在制造了期待之后再背刺,完全体现了内容提供方的傲慢。
有人说,平台手握的资源就是“质子”,逼迫观众只能为了他们花钱。这样的想法恰恰纵容了平台的傲慢,它可以选择不同的清晰度设置不同的会员等级,可以在已经支付会员费的情况下设置超前点播,可以在已经付费购买片源的情况下,限定时间限定播放器进行播放。当然,我们都知道为内容付费是鼓励创作者创作的根本方式,但是,这些层层的付费真的到了创作者的手中吗?又或者说,付费之后我们的“质子”参演的作品是一个合格的作品吗?付费用户通过付费是否能够得到对等的价值,需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理论上,在自由市场竞争的环境下,产品的更新换代应当更有利于消费者——物美价廉。但我们在使用过程中却丝毫没有感受到竞争带来的便利之处,一方面是行业各巨头的合作形成了垄断集团,另一方面就是整个社会“快”文化的盛行。不同的内容提供方都学会了快速推出“养成”、“限定”团,养成限定产品的同时也养成了对应的粉丝,几乎都是在一两年之内进行快速的变现。期限结束后的限定团淹没在人海中,第二年又会有新的团诞生。这甚至规避了竞争的问题,大家错开成团,后浪正好收留前浪留下的伤心粉丝。至于在这个过程中被不断推出的团员们,无论是什么概念,后续如何,只能各凭本事,运气好的可以在综艺混个脸熟,运气不好的可能要摸摸坚持幕后,等待未知的机会。是的,这两年0713回来了,但是能有多少个0713呢?
说回到弟弟们,与别的团不同,他们成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并经过工商局登记了董事会成员、股东以及持股比例。虽然大家嘴上说着资本最大,但从公司法角度上看,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两个机构,股东大会是权利机关、董事会是执行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是很显然的制衡思路,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已成为一个法人的公司,它应有的权利。谁都不能随心所欲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活动属于董事会的决议范畴,其实很有意思的是,股东有权利变更董事,决定董事的报酬等等,董事们能够在限定范围内做出什么变数来。这大不了,就离职呗,不就是没工作嘛哈哈。
至于我,作为一个用户,一个消费者,坚持用脚投票。如果“质子”不变,内容质量差,我也不会花钱。自媒体时代,还怕没有好内容可以看吗?除了综艺、电视、电影、短视频,还有纸媒新闻、书籍。这说到书,把认识名字的好书看一遍估计就够看到死的了,有什么必要要被这几个平台挟持,小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