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我写过一篇小丑,是写的《蝙蝠侠:黑暗骑士》里的希斯·莱杰,那个小丑邪恶而纯粹,把犯罪做到了极致,散发出了无穷的魅力。
那个小丑不是小丑,是他自己。
我还随手写过一些东西,那是很久以前了,也是写的小丑。这个小丑带着沉重的面具,用浓重的油彩在面具上画着笑脸。无论见到谁都是一张讨好似的笑容,但因为面具带的久了,腰被压弯,终日哈着腰,一副谦卑的样子。
小丑自记事来就是一人,尝尽了欺凌与奚落,有股自卑仿佛刻到了骨头里,他会害怕所有人,直到进了马戏团带上了面具。
在马戏团里谁见到小丑都觉得他好像很开心,不然也不会做着那些搞笑的动作逗着人们发笑,像是从高跷上跌落,摔得四脚朝天;像双手甩着玻璃瓶,一不小心瓶子却砸在了头上;还有训狗时被狗追着咬;踩独轮时摔得人仰马翻。多笨拙的小丑啊,他靠着努力获得了无尽的笑声,他想,他们也许是喜欢我的。
小丑卖力的演出,用“出丑”来博得人们的开心,结果,自然是他更加辛苦,身上的伤口也越添越多,但他似乎并不介意。
有位姑娘每天都来看他的演出,每次都笑的很开心,他觉得自己爱上了那个女孩,只要她笑的开心,苦点,痛点好像也不算什么。
有一天,小丑在演出之后找到了那位姑娘,摘下了面具,面具的背后是一张涨红了,年轻的脸庞,平凡而真实。他紧张的从背后拿出一束玫瑰,递在姑娘的面前,瞥过头不敢望姑娘的眼睛,好像是太紧张,他甚至没发现玫瑰近到花瓣都碰到了姑娘的鼻尖。他焦灼的等待。
一滴露水沿着花瓣滴落在姑娘的唇瓣上,透过水珠,更显得她唇的丰满与娇艳。
焦灼,等到的是姑娘的冷笑及其奚落,她的语言像一根根针,从小丑的额头扎到脚下,密密麻麻,针上似乎还刻着倒刺,小丑尝试着拔出一根针时,却带出了一块肉,淋着血。
当无数的唾沫星子顺着姑娘微启的唇间飞溅而出时,小丑愣愣出神。
他在第二天迎来一顿莫名的毒打,打折了腿。
在那以后小丑再也没有见到过那姑娘。从小丑变为瘸小丑后,他一蹶不振,不论马戏团的团长怎么安慰或者逼迫,小丑都不愿再登上舞台。很快,他被扫地出团。
小丑远离了那个地方,重新带上了面具,孤独的走在余晖中,依旧是偻着身躯,在余晖的照耀下,面具上的笑脸仿佛愈加鲜艳。
小丑把头发染成了绿色,从夕阳中走进一座城市的黑夜中,这座城市叫哥谭市。
不不不,上面是开玩笑的,故事并没有迎来反转。小丑从一座城市走到另一座城市,带着面具,瘸着腿,为了生计表演着可笑的把戏,或许,会直到死亡。
我看不到小丑的结局,也无意关心,也许,生活会给他一个反转的机会。
这个小丑是小丑,小丑创造出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