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史料:明弘治年间发生在乐陵的一件奇案

弘治十一年(1498年)八月,山东乐陵县僧洪海,以卖药为业,本县民吕通妻董氏病,海药之愈。通留于家,因以其子从海为徒,并学医。海遂与董及通侄厚妻张氏私通,又用迷药属张,诱其夫弟山妻,云:“服之即成佛”,张信然。遂揉置面中,举家食之,少顷药发,无男妇少长,率昏迷眩乱,各持杖相击,死者十一人。

——《明实录·孝宗实录》卷之一百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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