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 太冷 8.11 34/100
1. 电影一部,《速度与激情8》
2. #100天读完4本英文书#薄荷阅读Day2, 阅读+笔记+讲义,35m
3. 阅读《一本小小的红色写作书》第二部分风格,原则6-10,一个番茄钟。
输出:这本书是哈佛大学毕业生写的写作入门书,所以原作是英文的,然而好几点让作为英语老师的我很迷惑。比如“原则8:保持简洁”中提到不能用长难句,不能用高级词汇,能用tell就不能用apprise,能用improve就不能用ameliorate。从学生到老师,我一路都是秉持着“能用高级词汇就用高级词汇,能用复合句就不用简单句”理念,这才能让我的写作拿到高分。然而这本书告诉我这是错的,不可取的。又比如“原则10:删除不必要的词汇”中说到“极其优秀”、“最终结果”、“相当好”都是重复、冗余的表达,完全可以用“优秀”、“结果”、“好”来替代。我很困惑,这种表达程度的副词为何是冗余的。
我室友恰好是个语文老师,我就屁颠颠跑去请教她去了。关于第一点,我们俩语言类专业的人仔细探讨,我还翻了好几次序言,得出结论是这本书目标是写出“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容易理解”的“说明文”,所以跟我们平时在高考、四六级、专业四八级考试中所要写的“炫技文”不是一类。不同文章有不同的写作技巧。而“让人看得懂”是说明文很重要的一点要求,所以“保持简洁”也能够理解了。
而第二点,口语表达和严谨的说明文表达是不一样的,说明文要求是“如同穿西装打领带的精英男士”般严谨、确切,所以“过多的弱化、强化的限定词”很多情况下是非必要的,当然也是“大部分情况下”,也是有例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