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班有点晚,八点五十的时候还在地铁上。
我依靠着车厢连接处的扶手,盯着手机读小说。在我的旁边,转过扶手的一角,是车厢头用来安放残疾人轮椅的地方,有两个人靠着车厢壁板站立。在斜对面,车厢LED屏幕的旁边,站着一对情侣。女生的手臂搭在男生的脖子上,他们在亲昵地聊着什么。
已读到474页,距小说的最后一页478仅一步之遥。又过了两站地铁,我终于把《晚熟的人》读完了。
刚读完时,不太理解为什么莫言老师以“晚熟的人”来命名这部小说集?书中的12个故事, 只有蒋二那个跟晚熟的人有关。其他的故事,好像跟晚熟这个词儿关系也不大。
绕着小区外的马路遛弯回来后,我坐在电脑桌前,准备写一篇关于此书的日更。于是,又翻开了这本的纸质版目录,眼睛自上而下扫过题目重新回味了一遍。思索少顷,又感觉这些故事里的人物好像都有那么一点晚熟。
比如《贼指花》这篇小说。一帮作家、诗人,应邀参加松花江杂志的笔会。在篝火晚会上,富有的胡东年掏出他塞满人民币、美元、港币的钱包跟大家炫耀。第二天,他的钱包就被偷了。笔会不欢而散,人们还有些怀疑是莫言偷了钱包。三十年后,在一艘豪华游艇上,莫言不意间碰见已发迹的尤金。尤金在豪华包间里给他讲述了当年笔会之后,跑到东北追求在笔会上认识的大美女范兰妮的故事。再加上,莫言老师自己回想的,当初在宾馆中碰到戴口罩的熟悉身影。才推断出,当初偷钱包的贼,是最不像贼的吴英杰。
其实,我也是个晚熟的人。
刚大学毕业那会,呆头呆脑的。有一次,一个跟我联系还算频繁的高中女同学,以她的笔记本电脑坏了为由,让我去她姨家帮她修电脑。咱之前也没碰见过类似的情形,我就愣头愣脑地去了。去之前我一没收拾打扮,二没买东西带礼物,三进门后也没跟她姨热情地打招呼。
后来,我们就不怎么联系了。几年后,我回过味。那次去她姨家,应该是他们有意制造的机会,为的就是考验一下我,人见这小伙这么不会接人待物,自然就PASS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