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深圳北站的一名保洁员被拍到在台阶上洒水驱赶正在休息的乘客。这种不道德的行为无论是由领导指使还是自发行为,都应该受到谴责。这种行为的发生,反映出了社会道德观念的丧失,以及某些人对于自己职责范围的错误认识,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首先,无论这种行为是由领导指使还是自发行为,都是不道德的。作为保洁员,其职责主要是保持车站的卫生和整洁。而不是驱赶正在乘车途中需要休息的乘客。尤其是在公共场所,大家都应该尊重彼此的权利和尊严。保洁员的行为不仅违反了职业道德,也侵犯了乘客的合法权益。
这种行为的发生是环节出了问题的表现。如果这种行为是由领导指使的,那么问题就更加严重了。领导应该是起到引领和表率作用的人,而不是教唆下属做出不道德的行为。如果是保洁员自发行为,那么问题就在于保洁员的职业素养和道德观念。保洁员应该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以及对于公共场所的义务和责任。这种行为的发生也暴露出了某些人对于职业的认识和态度存在着偏差。
这种行为的发生需要我们深入反思。社会的道德观念是人们共同遵守的规则和准则,也是人们相互尊重和信任的重要基础。如果这种道德观念出现了问题,那么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就会受到威胁。而保洁员这种职业,更应该具备高度的职业素养和道德观念,以充分体现其为公众服务的责任和担当。
总之,无论是谁指使还是自己行为,这种不道德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我们应该加强对于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的教育和引导,让大家牢固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共同构建一个和谐、稳定、文明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