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入尘寰 下

六、

        维夏留下一句“之后有空找你吃饭,你还欠我一顿酒呢我可记着呢。”之后身影便消失在宿溪大学宿舍楼的门口。告别了维夏,我骑上车驶出校园,校园里的自行车潮南北来往,我的摩托车身居其中显得十分不合群,不过学生们也没有过多注意我,都一门心思地奋力骑行着,驶向他们的目的地。出了校门,我直直地驶向城南。临近中午,雪势丝毫不减,路面已被打湿,我开得格外小心,心中盘算着能安心在路上开车不打滑的时日所剩无多了。

        宿溪城是一座依山而建的小城,往南开没多一会便驶到了城南郊区,路边的行人店家骤然变得十分稀少,取而代之的是逐渐茂密葱茏的树林,再往南望便是连绵的山峦,据说这片山峦中还有一大片进去了就会迷路的野林,不过我也只当都市传说听个乐呵,毕竟没有真正见识过。在路边我找了一家还出摊的盒饭,简单吃一口,便继续向南,没开多久,转过几道弯,便到了宿溪的城南公墓。墓园呈扇形辐射开去,分布在山区的北侧山麓上,并不陡峭的余脉上如梯田般安置着墓碑,鳞次栉比。整个扇形墓园,如切披萨一样从东到西被分为八个区域,我缓缓驶入第三区,留意张望着有没有驻足在墓前的人。薄薄的积雪堆附在墓碑和大理石护栏上,令灰白色调的墓园更添几分无暇雪白,几乎没有人会在这种时节、这样的天气在墓园祭奠或是闲逛,很容易我便找到了一个在墓碑前驻足的身影。

        那身影是一个中年男人,穿着修身的长款大衣在抽着烟,并没有戴帽子,围了一条围巾。我在墓园三区的狭窄行道便把车停下,把头盔随手挂在车上,便朝那个身影走去。他仿佛是听到了发动机熄火的声响,也转过来远远地看着我,不慌不忙地抽着烟等我走近,然后一把把烟蒂使劲地扔在地上踩灭。

        “你就是找高中老街旧照片的人?”我打量着站在墓碑旁的男人,大概三十岁不到,留着胡子,下巴的胡茬剃得十分干净,带着黑框眼镜,眼神凌厉,面目棱角坚毅,眉宇间透着几分英气,和围巾长大衣不太搭的是一双十分老旧的棕色皮鞋,仿佛一位皱纹纵横的耄耋老人。

        “你好,是我。”他对我打了招呼,简短的几个字里透露出他十足的中气。

        “真亏你能约我在这种地方碰面,我是芍,送药人。”

        “这,我已经知道了。”他操着一口明显不属于宿溪的南方口音,听起来有些僵硬。

        “那么你怎么称呼?”我例行公事地询问。

        “我的名字已经不重要了,非要有什么称呼的话。那就叫我已死之人吧。”

        “名字罢了,悉听尊便。”话虽如此,但以死人自称的人倒是不多见。我想了想,在周老爷子的杂志剪报中,这个委托确实只留了一个电话,没有称呼,我取得联系之后便约定今日今时在这公墓相见。

        “那么照片你带来了吗?”男子问道。

        我从背包中掏出周老爷子精心包好的报纸包递给他,他将报纸包拆开,逐张端详着照片,有的看一眼就匆匆略过,有的则端详良久,神色不无动容,我便默不作声地就这样看着他,偶尔也看看周围的墓园,看看雪,他将所有照片一一过目,再重新用报纸包好,揣在大衣兜里,对我说:“谢谢你啦,小伙子,不忙的话,陪我在墓园里走走?”

        我便陪着这位已死之人缓步走在这雪落墓园中,墓园中碑并不算多,还有很多墓位空空如也,他的这块看着很新,样式十分简朴,黑色薄薄一片,此外无他,上面写了一些什么,来不及仔细看。我跟随着已死之人的脚步,穿梭在墓园的行道中。

        “你也许会遗忘一个城市,但往往是这个城市先遗忘你。”他先开了口。

        我一时不知道该接什么,思考着他的话。“你说的是你的故乡,还是宿溪?”

        “没什么区别,它们都将把我遗忘,我的故乡如此,宿溪,马上也会是如此。”他自顾自地走在前面,头发上已经有些许积雪。“你是不是在想我为什么约你在这里见面。”

        “约在墓园交接委托的,确实你是第一个。”

        “大概就是为了一点虚无的仪式感吧,不过人活着是得揣着些执念的。我本来不抱什么希望了,我是指照片的事,但是你的出现,让我在离开宿溪之前,再无其他遗憾了。”

        我心想:“不用谢我,只是一个爱管闲事的大爷随手的托付罢了。”随即说:“那么照片你还满意?”

        男子点点头,说道:“几年前我来到宿溪工作,那时候的高中街上还是另一番面貌,而如今再想缅怀追索,却发现老街面貌焕然一新,老店铺换得是一家不剩了,对于我这种怀旧的人来说未免有些无所适从,所以才发了那个委托。你给我带来的这打照片里有几张刚好是我刚来宿溪时那条老街的样子。哦对了,你们这行干这个总归得收点报酬吧,临行前也没有什么能报答你的,就把这东西给你吧,反正我也不会回来了,这东西留在我这也没用了。”

        我从他手中接过一个凭条,凭条的背面写着“宋钥保险”四个大字,我正打量着这个寄存条,他开口了:这是我在宋钥保险那里寄存的东西,我是永远也用不上了,而且很多东西,该舍便舍了吧。你应该认识,也知道怎么用,口令是“回忆”。

        我微微颔首,这东西我再熟悉不过。他叹了口气,从兜里掏出了烟,给我递了一根,我看着他那皱瘪的烟盒里没剩几根,还是从他手里接过点上。

        他掏出了那本照片,先拿出一张用打火机点燃,那承载着他老街回忆的照片蹭地窜出火苗来,整张照片迅速变得焦黑,随火焰化为灰烬。紧接着他有这张燃烧的照片引燃了整摞照片,整摞照片燃烧速度缓慢了很多,但火焰也雄壮了些许,他从容地用这簇火焰点了烟,然后随手将那摞照片扔在地上,我们默默地注视着它在烧,最终只剩下一小块焦黑的残迹,和火焰在雪地上烧开的一小滩水渍。

        “虽然委托的东西交给了你便听凭你处置,”我说,“但我还是不得不问为什么要烧掉它呢。”

        已死之人仰天长叹:“那是我回忆过去自己的凭依,现在我要和过去的自己告别了,也让它随着过去的自己一同消失吧。”

        我们一时沉默无话,只共同驻足在这落雪墓园中观瞻着天地。

        烟抽了半根,我开口问道:“为什么离开宿溪?”

        “大概是我受够了日复一日的无聊生活。”他注视着我,“于是我选择辞去了工作,永远离开这里。”

        “工作太忙?还是嫌报酬太少?”

        “不不不不不,全然不是这种问题。你完全搞错了。”他连连摇头,“从根本上就不是这些细枝末节的问题。而是工作本身,生活本身令我厌倦。”

        “所以你辞了工作?”

        “没错,我辞了工作。”

        “那么下一步你要去哪里,做什么?”

        “去全国各地走走,看看,写写字,思索一下自己人生的意义究竟在何处。”

        “就这些打算?”

        “暂时就这些打算。”

        我无话可说,觉得这人有些不可理喻,不过对奇怪的委托人我向来都是保持敬意。

        他接着问我:“你是做什么的?”

        我说我是给人送货的。

        他说:“你不会在日复一日的重复中感觉到厌倦吗?你不会思考,你做这些东西,最终究竟有什么用?”

        “你思考的结果就是要从工作中解脱出来?那么何以维持生计呢?”

        “如果要我日复一日地工作来维持生计直到死亡,那我宁可现在就去死,所以我选择在我有限的生命结束之前,我真正地死去之前,在我的残躯在这个世界上化为乌有之前,做一些自己真正想做的事。”他渐渐语气慨然激烈起来,“在日复一日的轮回中的某个瞬间,我恍然间认识到,自己在很早的某个时刻早已死亡,此后便只剩下躯壳中回荡的空寂残响。如果我继续这样下去,不过是成为一具空壳直至肉身也陨灭。你知道我为什么要给自己立碑吗?我要埋葬过去与平庸的自己和解的自我,我要离开这平庸的生活,我要奋起追寻。这平庸的生活呵,这异化人的世界。这个世界,把推动人类发展的科研,与创造价值的劳动,都异化成了我等不上不下的庸才所认不出的样子。我没有站在巅峰去俯瞰改变世界的能力,又难以忍受成为一具空壳,一具行尸走肉,无意义地日复一日,或许我只能在不断求索中痛苦下去,直至生命的尽头。”

        我们已走出来有一段,我远远回望不远处这位已死之人给自己立的那方墓碑,我思索着已死之人的铿锵话语,竟一时语塞。

        男子问我:“你就没有想过逃离这日复一日的轮回吗,做些你自己真正想做的事吗?”

        “我这样就挺好,”我耸耸肩,“我给人送东西,拿报酬,养活自己,就这么简单。”

        “有时我也真羡慕你这样的人,如果可以,我也想简单地活着。”

        “我确实不太能理解你的境界,不过我相信人总是要对某些事情抱有执念的,之于你,大概便是不断地追寻吧。”我看向他,他也用坚毅的目光注视着我。

        “所以对你来说,能从无聊的日常中脱离出来,大概是一件快意的事吧。”我替他总结道,“就像开车从长长的黑暗隧道中驶出,得以脱身?”

        他自嘲地笑了笑道:“也许是孤身投入茫茫的夜幕,更恰当一些。”说完他便将烟头扔在地上离开了,始终没有再回头,在身影模糊之前,他举起右手挥了挥,便消失在了茫茫雪幕的尽头。我目送着他的背影,抽了最后一口烟,深深地呼出一口气,随后转身看向这苍然的山峦,细密雪幕将我笼罩。已死之人去后,仿佛只剩我茕然一身,孑立于世。仿佛他,已将一切的英气和不凡都裹挟而去,而留我,一名平凡的信使,仍寄身于这平凡的世界。


七、

        等我再次收到来信已是转过年关,寒冬将尽之时,宿溪最寒冷的几天已经过去,之后再无寒风如刀刮得脸上生疼的时日,之后再无穿着厚厚的棉绒鞋走在路上仍然冻脚的夜晚。无休无止的走亲访友固然令人厌倦疲惫,不过那已经成为了我,乃至整个宿溪城市民们的年俗定数,我也未尝不能从中品味出世俗的烟火喜乐,然而每当夜深人静时我便不免自省,有些我时常想要摆脱,却穷其一生也许都无法摆脱之物,是否成为了我生命中的,一根刺。

        正月十五过后,俗务喧嚣悉数偃旗息鼓,在一个落雪的夜晚我回到家,从信箱中拿出一封久违的信。我上楼冲完了澡,披着浴巾,从冰箱里拿出一听苏打水打开,随后拆开信件。

        芍,你好,之前有劳帮忙非常感谢,这次又有不情之请,我想唯有你可以相托,此事信中不便说明,容我卖个关子,希望你能来三亚一趟,我在三亚后海盘下了一家客名为“侠隐”,希望你能来三亚我们当面聊聊,你的差旅食宿由我来承担,要是想在这里住上几天也十分欢迎。请求你不远万里赴约我也明白十分唐突,但是我相信有些事必须如此办理,也只能如此办理方才妥当,报酬方面悉听尊便,唯盼早日前来。

        署名周乃安。

        我几口喝光冰凉的苏打汽水,没什么味道,只有淡淡的碱味和充实的二氧化碳。洗漱之后躺在床上,我划着手机浏览着去三亚的机票,虽然平时没怎么关注机票价格,但是看着各式各样的宣传和大力的折扣大概也明白,春节出游潮之后,三亚进入了青黄不接的淡季,如果不像我这么急着启程,也许还能再省下一笔。我心想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早些动身,一想到不用考虑往返费用,我的心情便又轻松几分。不经意间我瞟到了墙角的猫箱,它仍沉默地等待着一只不回家的猫,也许豆包早已不把这里当成她的家。我把出发时间定在了明天下午,四天后回程,随后一头倒在床上,意识渐渐远去。

        在一个深夜,我背着个包路过一座大厦,看到汤力和两个朋友在聊天,汤力明显喝多了,看到我就让朋友先上楼,他一个人在楼下陪我聊会。我说你在这干嘛,他说这楼上是我新开的发廊。他说你干嘛,我说没事干,你陪我走走吧。他说你疯了明天不是还要上班,我说明天十一放假不上班,他陪我边聊边走,冷风一吹他酒也醒了也变正常了,不知道为啥他突然给我身上披了一个毯子,好像是怕我冷。我们边说边走来到一片陡峭的山石附近,我们开始爬山,有的太陡峭我自己爬不上去他就拉我一把,最后爬到天亮了,我们走回他的大厦。我说剪个头吧,他就领我上去,他的一个胖胖的朋友给我剪了头,我们告了别。世界仿佛都在震动。我睁开朦胧的睡眼,原来是我的手机在振动。

        “喂,”我打了个哈欠,“哪位。”

        “是我,”对面传来了维夏的声音,顿时打消了我七分睡意,我看看表,八点二十五,“对不起这么早打来电话,方便出来坐坐吗?”

        “下午要飞三亚,上午得收拾收拾行李,中午一起吃个饭的时间,还是有的。”

        对面沉默良久,我都怀疑是不是她把电话扔下去做别的事了,还是信号不好,就这样我傻傻地端着电话迷茫了十几秒钟,也许甚至有几分钟,维夏突然开口道:“你定的哪班飞机,我要是让你带上我你会同意吗?”

        “你……你说啥?”我一时间回过神来,却难以理解她的话语。

        维夏接着说:“就这么定了,告诉我你的航班!我要跟你一起去三亚。”

        我有些手忙脚乱地端着手机把我的航班班次查到念给她:“你没在开玩笑吧。”

        “开玩笑,我什么时候开过玩笑?”随后便挂了电话,留下还有点愣神,没有完全清醒的我。

        我皱着眉头洗完漱,拉开窗帘,打开窗户,清晨的冷气扑面而来,我大口呼吸着鲜冷的空气,打了一个寒颤,总算是完全清醒了。我注视着窗外堆积的残雪的素白色街道,思索着昨夜的梦,思索着维夏,思索着即将到来的旅行,这一切给我带来了莫名的兴奋感。现在能够说,我有点对那位已死之人从工作中解脱出来感同身受了,不过如果是那位戴着围巾,留着胡子的男人,也许会摇摇头,中气十足地说道:“不不不不不,全然不是这种问题。你完全搞错了。”

        哪里搞错了呢,我想,大概只有汤力不会喝得那么高,哪怕是在梦里。

        关上窗我随即开始收拾行李,没过多久维夏的短信发了来:“还剩很多票,你就放心吧,这趟三亚我是去定了。”我摇了摇头,维夏还是老样子,有一种令人提心吊胆的安心。

        在换登机牌的窗口没等一会,维夏的身影便出现在忙碌的机场大厅中。她背着小书包,提着一只尺寸十分惊人的旅行箱,我过去帮她推着。她穿着亮白色的羽绒大衣,黑色的高跟筒靴,没有戴帽子,黑色长发自然垂下披在肩上。

        登机牌、托运都办理妥当之后我们过了安检,走过机场大厅中的一排排商铺来到登机口,距离登机还有不到二十分钟的富裕,等待的时候我向维夏问道:“所以今早你打来电话是要说什么?”

        一抹隐秘的阴沉在维夏脸上掠过,随即转换为晴朗,回道:“现在先不提那些了吧,既然决定来旅行,那就全身心地先好好玩,忘掉那些烦心事吧。无论什么时候,出去玩总是让人心潮澎湃呢!”我便也不再追问:“是工作不是玩好嘛?不过你竟然有空出来,不需要上学吗?”

        “开学还早呢,再说我大四,很闲的啦,都没什么课了。所以你都去过哪里,喜欢旅行吗?我可是喜欢得不得了呢。大学之前,家里人管得严,一听说我要出门就不免说教,说我一个女孩子家一个人到处跑多不安全,上大学之后自由多啦。”

        “出门远行也都是工作需要,没什么喜欢不喜欢的。”我思考着说道,“至于去过哪里,我也记不大清了,不过好像哪里都差不多嘛。”不经意间,藏城的种种回忆蓦然涌入了我的脑海,那座城,那次旅程,和那个谜一样的女子。

        维夏说道:“你这个人怎么这样嘛,你这简直就只是出差,算不得旅行了。”

        “确实如此,这次说到底也是受人所托才去的嘛。”

        “你不觉得这样说走就走的旅行很浪漫嘛?”维夏眼中透着些期待和喜悦。

        “想想也确实挺神奇的。有一种脱离既定轨道,面对未知的兴奋。”我们两个一同看向机场巨大的玻璃窗外,宿溪城的冬日下午,阳光若有若无,不算晴朗也不算阴郁,地勤人员正在开着各式各样的小车在平旷的水泥路面上忙碌着,耳边不时传来航班起飞和召唤旅客的播报。如果没有工作需要我四处奔波的话,我也许会十分愿意宅在家里。不过无论有没有工作,我倒是从来不会拒绝旅行。

        乘务员的双语播报让蒙着眼罩昏睡的我难受地醒来,纬度的急剧变化让机舱内十分闷热,穿着冬衣的我衬衣已经汗湿,迷蒙中我吞咽着调整耳朵的压力,挣扎着脱了衣服,取下眼罩环视周围。上飞机时我随手拿的报纸还插在前座后面袋子里没动——上飞机我就随着飞机的颠簸呼呼大睡,已经停稳的飞机舱门还没有打开,乘客们都已经站在过道中准备下机,维夏已经把羽绒大衣围在座位周围,露出了浅灰色羊毛衫。我们搭乘的这架波音737不大,没一会舱内的人们便走了个七七八八,我把搭在座位上的冬衣收进背包里,和维夏一同走出来。

        她的羽绒大衣白得仿佛发着光,我小心地抱着怕把它弄脏。跟随维夏取到了行李,把衣服在她的旅行箱中叠放整理好,维夏还特地脱了袜子从箱子里翻出一双亮棕色绑带凉鞋换了妥当。

        从机场出口缓缓走出,经过了将近五个小时的飞行,我和维夏两人终于来到了这遥远的热带小城。

        我们打车从机场驶向后海,已近傍晚,天边晚霞正盛,残阳如血,近处几颗很高的热带树木耸然而立,齐整有序地分布在机场外,夜幕尚未降临,周遭绿意映入眼帘,微风拂面令人舒爽,只穿一件长袖单衣便不觉一丝寒冷。我注视着维夏,张望着窗外风景的她似乎感受到了我的目光,转过头来,我们四目相对,想着几个小时前还在宿溪寒冬的冰雪世界裹着羽绒大衣,现在却和维夏二人飞抵南国疾驰向后海,这种感觉确实有几分奇妙。

        从三亚的西边直开到东边,总算到了后海,街上人头攒动,车进去还不如人走得快,我们索性在街口下车,拖着维夏的旅行箱伫立在后海的步行街口。

        夜幕已完全落下,步行街上仍灯火通明,小砖块铺就的街有两排车道宽,乌泱泱挤满了行人和推车的小贩,街道两边的店铺大多还开着,各式各样的小饭馆里混杂着几间客栈和酒吧,几条向东的岔路里灯火幽暗,向里面望去已能看到砖路逐渐成沙,更远处已有海涛在黑暗中低吟。整条街成拱形,仿照海岸线的弧度临海而成,拱形之外便是近在咫尺的海湾。

        我们穿过了卖芒果卖椰子,卖烤鱿鱼的小贩,穿过了乱哄哄的人群,穿过了整条步行街,几近走到了尽头,方才找到一块悬在二楼发着白光的小牌子:侠隐。


八、

        那是一栋隐于步行街尽头夜幕中的二层小房子,暖黄色的灯光渲染着几盆高高的绿植,没有单独的招牌,只在一层的墙上凸着两个飘逸的大字:侠隐。中廊正中央矗立着通向二楼的楼梯,如同一个屏风,我们绕过楼梯方才算进了客栈。侠隐的一层是通透的,穿过中廊便可以直接看到沙滩,中廊里前台连着吧台,灯光仍延续了侠隐外的昏黄基调,俨然有一丝六角风琴的味道了。只不过南国的版本更加简易随性,酒柜上摆着各种酒,因为让给了前台一部分,窄了一点,然而同样五脏俱全。吧台外有两个人坐着喝啤酒,里面摆放着音响,正播放着老鹰乐队的《加州旅馆》,吧台尽头的前台坐着一位女生,正在摆弄着电脑忙着什么。我上前搭话说明来意,正好吧台的客人招了招手还在叫啤酒,前台女生笑了笑,说:“原来你找周老板,他在二楼仓房收拾东西呢,你上去直接叫他吧。”

        前台女生放下手中的活,收了客人的钱给他们又开了两瓶啤酒,维夏坐在吧台上也要了一瓶。通向二楼的楼梯我一脚踩上去便有些震动,真担心一脚下去它就会塌掉,不如说它仅仅是一个简陋的铁架子,上面勉强固定好了木板作为台阶,要是抬着维夏的箱子我怕都没有站上来试试的勇气。二楼空间不大,客房也就六七间,有一间门开着,里面传来悉悉索索整理东西的声音,我循声过去敲了敲门,只见在一个堆满杂乱物什,尘土飞扬的房间里,两个人在费力地拖动着一个旧桌子发出尖利的摩擦声,女生有些瘦小,戴着眼镜,十分吃力,男生便是我飞越万里要找的人——周乃安。他拍了拍身上的灰,对边上的女生说:今天就收拾到这吧。

        尽管他不过是一个过客,或者说委托人罢了,然而哪怕是在多年以后,恐怕我也仍然不会忘记这个重逢的场面——夜晚、旅途劳顿、简陋脏乱的仓房、灰头土脸面面相觑的几个人,并在这个重逢的场面下,毫不犹豫地打上零分。

        我们三个一同下来,乃安去洗了把脸,向我们简单介绍:“这是我们侠隐的前台,叫她阳姐就行了,然后这位是小宁,春节那会人手不够,我招的义工来帮忙打打杂,月末可能就走了。”阳姐冲着我笑了笑说你好,而小宁则在一层的沙发上默默地脱下了她满是灰尘的工作服,正摘下眼镜仔细地清理着,她的身形有些纤细,向我们低垂着眉眼微微点头。“这位是芍,”他向阳姐和小宁介绍,“是我以前的朋友,帮我过一些忙。”

        “她是维夏,和我一起来的,算是我的搭档。”我补充道,维夏举起啤酒瓶笑着示意。

        寒暄过后我便想直入正题:“那么这次找我来具体是什么事呢?”

        “你们远道而来想必累了,这样,我先安排你们住下,明早我请你们吃早餐,到时候再说。”乃安说道。

        去往二楼的楼梯比我想象的要坚固很多,承受住了维夏旅行箱的考验,帮维夏把行李抬到房间后我回到了我的房间。房间里陈设简洁,但都干净舒适。我的房间朝北有阳台,我冲完澡来到阳台上,点了一根烟看着后海步行街,夜深了,街上几乎没有了行人,只有几家酒吧客栈仍然亮着灯。清爽的海风,味道陌生,让我意识到自己已身处遥远陌生的南国。

        早上起来拉开窗帘,外面淋漓的雨幕模糊了时间。我看了看表不到八点,简单洗漱,索性直接趿拉着拖鞋走下楼来,这回坐在前台的是周乃安了,我突然察觉到他比之前瘦了不少。虽然没过多久,之前的印象却已十分淡薄了。他借给我一把伞,让阳姐在前台先看着,我从维夏的门缝下送进去一张纸条“在斜对面慢咖啡吃早饭”,随后便和周乃安两个人出门了。

        穿着拖鞋在这个天气有些凉飕飕的,不过不用担心覆满雨水的行路也算是一种方便。虽说是出门,实际上也就两三分钟的路,甚至在阳台上都能看到远处那个叫“慢咖啡”的店,那是一个硕大的玻璃房,朝向街上的三整面用的全是落地的大玻璃,外面还摆了三桌但现在便被扔在那任由雨打风吹,其中一个桌子上还用马克笔夸张地书写着:City life sucks。

        咖啡厅蛮大,装潢是古朴的棕黄色调,点着明亮的暖光,周乃安向老板简单寒暄过后要了两份美早,问我喝什么,咖啡可以换成别的。

        “那就换成牛奶好了,我不太习惯和咖啡,最好是要那种烫得热热的牛奶,谢啦。”我答道。

        店老板笑着对我们解释旺季刚过,加上最近天气不好,所以基本没什么人。美早很快就上来了,分量简直让我惊叹,有两根黑椒肉肠,两片煎培根,一个粘着一片乳酪的煎蛋和一撮通心粉,还有一杯装在咖啡杯里的牛奶,是不是正宗的美式早餐我不知道,不过我相信无论哪国菜肴,经我们改良之后,一定成为了更好吃更丰盛的版本。我和乃安两个人边吃着热气腾腾的早餐边聊着闲天,屋里明亮温暖,赶路的寒冷也祛散了七分。我抬头看向窗外,大雨滂沱,仍旧势头不减。

        “我的……”两人把早餐都吃差不多了,乃安喝了一口咖啡,不知道如何开口,“我的爷爷,你还记得吗?”

        “当然记得,老爷子可还好。”我也喝了一口牛奶,温热得恰到好处。

        “他去世了,在那之后没多久。”

        我端着杯子的手猛然间僵住了,空气仿若凝固,耳畔唯有雨声簌簌作响。

        乃安继续说下去:“我来到这里开始新的生活,多多少少是因为我的爷爷的离世。”他的语气中带有一点点遗憾,但已没有了刚开口的迷惘。“在收拾遗物的时候,我找到了爷爷生前的手稿,包括他自己的文稿,他发明的一些工业产品的图纸,一些旧书,和一些杂志和剪报。”

        听到这里,我已经明白了一切,明白这次的委托所托何事,以及为什么非我不可。

        “我爷爷走得很突然,他生前心心念念要整理的回忆录和手稿,然而等他离去后,我已经很难看懂上面的字句。”乃安说到这里红了眼眶,能感受到他在尽力抑制着自己的情绪,“有很多事,等我意识到的时候,已经太晚了。”在阴雨笼罩的咖啡厅里,周乃安像个孩子一样落下泪来。我也沉默着,不知何以启齿。我突然想到了《天下无贼》的结尾,刘若英在饭馆里一言不发猛吃春饼的情景。我放下手中的牛奶,沉默地注视着眼前这个男子,在我——一个即将取走他亲人遗物的送药人面前显露着他的情绪,也只有独自面对我的时候方才可能。对于我们两个来说,它是一桩委托,对于这个世界,它是一个秘密。

        我突然理解了我的工作的全部意义,并非徒有其表地将应许之物送至应许之地,而是代他人作别,是了结一段已然断裂的意义,是对他人无力的遗憾的一种尝试弥补。

        抬眼望向窗外的雨幕,我有些悲伤。


九、

        等到维夏拾掇好从楼上下来的时候,乃安正在前台把他收拾好的一旅行箱遗物交给我,而我开始庆幸我只背了一个背包。

        “天呐,这什么鬼天气,好不容易来了一趟三亚却下这么大的雨。”维夏担忧地看着通廊外面。

        阳姐搭话道:“我看了一下天气预报好像是台风,估计最近几天都会是这个天气了。”

        “这早春的台风确实稀奇,不过也挺好,天天都看人山人海也没意思,偶尔清净一下也好。”乃安倒是并不太在乎。

        “周老板你是不是有点脱线啊喂,哪有开客栈的希望来台风的。”阳姐笑着责怪周乃安。

        “我倒是也不希望,不过来了便也顺其自然咯。我刚刚翻出了雨衣放沙发上了,你们谁需要就拿,要是几步路,打伞不要紧,要是路远,还是披着雨衣吧。我得出门办点事,就不多招待你们了啊,晚上请你们吃椰子鸡。”周乃安笑着说道,“哦对了,这一下大雨,海也没什么好看的了,你们要是在客栈待烦了的话,就去林旺那边看看吧,我知道一家很好吃的糟粕醋,你们不妨去试试。”周乃安把林旺的种种详细告诉我们之后,便披上雨衣上街去了,我默默地目送他远去。自咖啡厅以后,乃安便再也没提过委托的事,又变回了那个刚转身离去,我便再难想起他的面貌的这么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人。

        本想三亚是一个旅游胜地,所到之处若是人山人海,游客如云,那倒是不奇怪,然而现在旺季已过,又遇到了台风,竟也看到了三亚的安静恬淡的一面。我和维夏两人在侠隐懒懒地待到了快中午,打车到林旺吃了糟粕醋——那是一碗加了许多虾、鱼、贝等等海货的粉,虽然没吃出来糟粕醋究竟有什么神妙,但是光那些海物便已经鲜得令人饱足了。

        吃完午饭的我们在林旺老街上闲逛,这里丝毫没有旅游区的浮华,反倒充满了城市老区疲惫的破败,阴雨势头在午后也丝毫不减,整个老街灰灰的,主路中间因施工围了起来,从里面发出巨大的噪音。行人几乎没有,偶有几辆电动车在雨中疾驰而过,骑手用雨衣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路边的小餐馆、金店、杂货铺、卖手机和配件的小店鳞次栉比,还有一个夜市广场,里面空空如也荒凉不堪,问了旁边小店的店主说是要等到晚上才会热闹起来。维夏兴致倒是不错,这走走,那看看,还尝了尝路边的白切鸡,和我吐槽着景点景区有什么好看的,看看这小镇上的烟火气很满足啦。

        晚上回到后海和周乃安吃完椰子鸡,我们便回到侠隐。椰子鸡味道寡淡,我并不是很中意,反倒有些怀念起了中午的糟粕醋。维夏吵着拉我一起喝酒:“你欠我的这顿酒也该还了吧!”

        我心想正好委托已经谈完,心中十分轻松,剩下的便是陪着维夏瞎逛几天,等到台风过去,航班恢复便可动身,再加上一直拖着好像亏欠了她什么一样,不如就陪她这么一次吧。

        时近傍晚,侠隐的通廊外风雨呼啸。整个小屋,乃至整个后海,整个三亚恐怕都已经置身于巨大的台风风暴中。呼啸的风声和不时潲进来的雨水将侠隐小屋于外界隔绝,通廊里一个客人都没有。阳姐守在吧台前。小宁在打扫着一层通廊,她把里面干爽的地面用扫帚扫完,再用拖布把廊边的积水清理干净。

        维夏和我坐在侠隐吧台上,阳姐翻找了半天递来了酒单,与其说是酒单,不如说是一个十分残破的牛皮本,上面用塑封的每一页都已经十分破旧,程度令人称奇。阳姐说:不好意思,我们这边不常有客人要鸡尾酒,酒单还是周老板来之前一直用着的,很久没用过了,我也比较业余,勉强会做几个比较简单的。

        我说没关系,我们也都是外行,就是随便喝点。

        阳姐把橱柜中的雪克壶和其他调酒用具拿出来在水槽中清洗好,我点了一杯金汤力,维夏点了一杯边车。阳姐从冰箱里拿出冰块,鼓捣了半天终于切成了大小合适的方冰放到了杯中,然后把酒和汤力水按一定比例兑了进去,然后用吧勺搅了搅,旁边打杂的小宁停下了手中的活计,默然地注视着阳姐。阳姐把一杯金汤力递到我面前,然后便皱着眉头准备下一杯。

        我尝了一口,还算不错。我极少喝酒,在某些非喝酒不行的场合,拜六角风琴的老板汤力所赐,他教了我几样安全清淡,不那么烈的鸡尾酒,此时我不免在心中暗暗地感激汤力。

        此时小宁走了过来,说:阳姐,我来吧。

        阳姐脸上不无惊诧地说:你?你会吗?

        “以前做过,会一点。”小宁说话很轻,但语气中透了不容置疑,她像一只轻盈的猫一般转进了吧台。阳姐则如释重负一般,坐回了前台,安娴地翻开账本,打开电脑不知去忙什么了。

        小宁摘下眼镜放在吧台上,转身从酒柜中翻找一番,拿出了两瓶酒和一只冰好的杯子,又拿出了一些似乎是装着果汁的颜色各异的玻璃瓶,她用盎司杯熟练地称好各式各样的液体倒进雪克壶中,用夹子夹来三块冰放到雪克壶中,用吧勺调匀,滴一滴在自己的手上品尝思索了一下,随后盖好,压实,然后摇动。冰块在雪克壶中激烈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声,小宁的身形仍稳如泰山,而雪克壶杯壁上已凝上了一层水雾。她将壶中的鸡尾酒摇毕,打开雪克壶,用滤酒的漏斗仔细滤过,用鲜柠檬皮在杯上拧出香氛,又擦拭了一下杯沿和杯把,随后推给维夏,她低声报着酒名:边车。

        虽然我对鸡尾酒所知寥寥,不过从小宁的干净利落的调酒动作中也能领教她的功夫,这个在店里默默做着打杂工作的义工,曾也是名震一方的酒保也说不定。

        维夏并没有太多说话的兴致,闷闷的,能感受到这两天虽然她一次也没有提起,不过确乎有什么心事,如同阴云一般时时笼罩在她的心头。她只是一杯接着一杯喝着酒,不时呆望着灰暗混沌的廊外若有所思。除了维夏要的一杯叫做贝里尼的酒以外,小宁都一杯一杯地迅速调好递给维夏,甚至还趁着空当把水槽里的调酒用具也清洗好了。我则十分缓慢地啜饮着杯中冰凉的酒液。

        “为什么那杯酒没法做?”等小宁把酒具都清洗差不多,拿着毛巾擦着吧台的时候,我问道。

        “没有新鲜的桃汁。”小宁只低头干活,没有看我。

        “你近视吗?”

        “不近视。”

        “那为什么戴眼镜?”

        “曾有人喜欢,我就戴着。”她抬头看了我一眼,语气仍旧是冰冷无波。

        酒廊内播放着《台风之夜》,具岛直子的温柔嗓音轻抚着酒廊里的每一个人。我四顾着,阳姐正守着前台整理着账本,小宁正一心一意地清理着吧台,而维夏则怔怔地望向外面,不时喝一口酒。一股冷漠与疏离袭上我的心头,我这是在哪?好像我本就不属于这里。为什么我现在坐在这里?为什么我莫名其妙地喝着一杯我本来就不想喝的酒呢?我无法回答,也无从思索。也许都是因为这风暴吧,随着这风暴散去,我也就该踏上归程。

        不知维夏究竟喝了几杯,然而她的眼神明显已经有些发直,我喝光了杯中残酒,凑过去劝她说:“别再喝了吧,你可能有些醉了。”

        维夏缓慢地转过头来定定看着我,对我说道:“芍。”

        “我在。”

        “你带手机了吗?”

        “带了。”

        “掏出来放桌上。”

        我摸不到头脑地遵从着她的命令,刚把手机摆在桌上,维夏便一把抓着我的手,拽着我冲向了外面肆虐的风暴中。

        她用力地牵住我的手,我们两个跑过通廊濡湿的地面,奔入沙滩,投入了茫茫黑暗。我穿着拖鞋踩在湿润的细沙上踉踉跄跄,耳畔呼啸着猎猎风声,强劲的暴风把近海的海水掀起,扑面而来的雨水尝起来咸涩得与海水无二。维夏大声地对我诉说着什么,有些我尽力捕捉到了,有些一出口便消散在了风中,她好像在诉说着什么,又好像只是无意义地大喊。我想回应些什么,但一张嘴却被强风灌得说不话来。

        一开始风雨打在身上还能感受到几分寒冷,全身湿透以后,肌肤亦如雨水一般冰冷时,反而舒适了起来,感觉不到冷了。我们终于跑累了,慢了下来,她仍握着我的手,转而向海水中走去,我只能看到她依稀的背影,周围几米以外的水面都成了一片混沌。海水浸湿我的拖鞋,随后没过小腿,最终已然齐腰深,海浪十分激烈再往深处走,我们即将被巨浪吞噬,我拉住了她,示意不要再往更深处走了,她顺势被我拉了回来,抱住了我,我轻轻一托,乘着海水的浮力她便被托了起来,我们在齐腰深的海水中拥抱亲吻在一起,感官传来的波涛比大自然更加猛烈,四下里唯有海浪奔腾翻涌,唯有暴风疾走呼啸。


十、

        会不会在某一个不知名的时刻,我会突然意识到当下的自己,和之前的自己完完全全地不一样了?也许是在熬完某一个长夜之后看着镜中颓靡的自己;也许是在一个遥远的剧场里注视着某一次完美的谢幕;也许是在一次神情拥抱后的依依惜别。当我在城南公墓三区的周南山墓前点燃一根烟,深深地呼出了一口气的时候,这样的念头便涌现在我的脑海,在我的不经意间,旧日的一部分自我悄然撤离,等我意识到的时候,无可奈何,只有拖着自己剩余的残躯继续生存于世。

        周老的墓十分显眼,一座石制巨鳌托着一块雕花石碑,上面庄重地刻着“周南山先生之墓”。这是宿溪暮冬的晴朗的一天,周老墓前我在一个破旧的空油漆桶里一点点焚烧着他的遗物。三亚之行的一幕幕如走马灯一般在我脑中闪过,方才过去了不到两周,在我的意识里它仿佛已经成为了不可追的渺远。雨水节气已过,苦寒的北国尚无真正雨水落下,山上的残雪还未化净,但与我离去时宿溪的天寒地冻,大雪无痕相比,已宛若两个世界。那晚维夏究竟有没有喝醉,在风暴中她对我说了些什么,她究竟是如何看待我的呢,这一切的一切都仿佛石落古井,寂然无波。甚至连之后发生了什么,风暴何时散去,我们又是何时归来,我都记得不是那么清楚了,而唯有在我面前跃动的火焰,和逐渐消融在火中的旧忆告诉我这一切的真实,告诉我我尚在人间。

        我半跪在周乃安的手提箱前,把这些稿纸、笔记本捡起来看看,然后投入火中。上面笔迹杂乱,如果不是尚存方块字的形态,我甚至会以为这是外语或者是什么古老的文字——确实除了书写者本人以外再无人可以辨认。把箱中的大半烧掉以后,不经意间一张古旧泛黄的图纸吸引了我的注意,折叠起来的图纸只露出了一小部分,上面画着一个涡轮式叶片,我鬼使神差般地把它展开摊在地上,这是一个二开纸大小的图纸,上面绘着一个十分精致的涡轮叶片连着一个类似电动机的装置,三叶涡轮叶片组成了一个螺旋桨式结构,叶片和电动机的周围都密密麻麻地标着注脚和尺寸。在这张图纸正上方有一行手写的大字,和其他的字迹都不一样,那字迹好像正是为了在几十年后看到它的人仍然能够认出它一样那般工整,这行字是:第二代异型叶片钢制涡轮机设计图——周老爷子向我一个字眼一个字眼地吐出这个冗长拗口词汇时的样子跃然眼前。我把所剩无几的手稿投入火中,转身到墓园外寻了几块巴掌大小的石头回来,把这份图纸折叠好,放在周老墓前巨鳌的侧面,用这几块石头压好,转身离去。

        周乃安的委托尘埃落定,心中的一块石头落了地,我长舒一口气,沉吟着从墓园三区缓缓往外走,远望着从墓园中出去的路,这熟悉的景象,仿佛已死之人的背影仍在这条路上残留,我路过那方熟悉的简朴墓碑,不禁停下了脚步。“这两人毗邻而葬,还都和我有一面之缘,也算是奇谈一桩了吧。”我站在已死之人的墓前,想着之前和他在墓园中同行,还没空仔细端详这尊墓碑,仔细看去,这方薄薄的大理石墓碑上赫然写着一段话:我并非不能感受尘世的快乐,也并非不能承受平庸的痛苦。只是死亡或者一种别的什么,告诉我不能再耽搁,催促着我孤独奔向我的黑暗命运。——已死之人林在野之墓。

        林在野,这个名字在我脑中一闪而过,仿佛炸开了一束辉光,我的大脑飞速旋转,甚至都无暇顾及思索这段墓志铭的涵义,我催促自己迈开了脚步,转而开始奔跑起来,我骑上摩托车飞速驶回了家,经过了一阵忙乱的翻找终于找出了那个凭条,那个凭条上写着一个数字:681。我拿着凭条转身下楼,手机突然响起,熟悉的清亮女声从耳畔传来。

        “那个……你有没有空,你什么时候方便我们一起吃个饭。”维夏的声音传来。

        “你等等,现在我正好有急事,对了你之前在宋钥小卖部寄存的东西你还记得的吗,是多少号来着?快想想。”

        “啊?我当然记得,是189号嘛,但是拿到的却……”

        “对对,没错,那口令是什么来着?”我急忙打断了她的话。

        “诶,你怎么突然问这个啊?”

        “你别管了,先告诉我。”

        “口令是……青春。”维夏吞吞吐吐地说着。

        “好,我稍后联系你,很快,喝酒的事也一会再说,一会打给你,啊。”我跑到楼下骑上了摩托车,一骑绝尘朝宋钥小卖部驶去。

        “我要取189号物品,口令是青春。”我气喘吁吁地赶到,把凭条递给小卖部前台伙计,伙计有些诧异地看着我,接过凭条端详了一番,又翻开记录簿查了一会,点点头从我这取了凭条回身进了库房。

        没多一会,伙计便提着一个粗布打好的包袱回来了,包袱很有些分量,伙计一把将包袱放在小卖部前台的玻璃柜桌上发出一记闷响,说:给,189号物品。

        我解开打包袱用的灰蓝色粗布,里面一摞尘封旧物终于重见天日,最下面是厚厚的一摞日记本,中间是一个蓝色的文件盒,最上面还放着一个小小的密码本,岁月的侵蚀让它几乎已经褪成了黄白相间的颜色,但仍不难辨认出它以前的颜色——粉色。

        我用激动的双手颤抖着按下了三个密码按键——1,2,9,咔哒,本子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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