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每一个人都渴望拥有幸福的人生。
可什么样的人生才是幸福的人生?
那么,就让我们走进路遥先生的《人生》,看看先生是如何定义幸福的。
在高加林被举报失去公干再次回到农村,德顺老汉曾说过这么一段话:
我,快七十岁的孤老头子了,无儿无女,一辈子光棍一条。但我还天天心里热腾腾的,想多活它几年!别说你还是个嫩娃娃哩!我虽然没有妻室儿女,但觉得活着总还是有意思的。我爱过,也痛苦过;我用这两只手劳动过,种过五谷,栽过树,修过路……这些难道也不是活得有意思吗?——拿你们年轻人的词说叫幸福。幸福!你小子不知道,我把我树上的果子摘了分给村里的娃娃们,我心里可有多……幸福!不是么,你小时候也吃过我的多少果子啊!你小子还不知道,我栽下一颗树,心里就想,我死了,后世人在那树上摘着吃果子,他们就会说,这是以前村里的光棍老汉德顺栽下的……”
这是一个七十多岁的农村单身老汉说出的幸福。
他也曾爱过,那个无定河畔店主家俊俏的女子灵转,把日子计算得准准的等德顺老汉出现,用银铃般的嗓音唱信天游迎接他,让德顺老汉歇进那店就不想走了。灵转背转她爸,偷得给德顺老汉吃羊肉扁食,荞面饹饹……一到晚上,就偷偷从她的房子里溜出来,摸到德顺老汉的窑里来了……德顺老汉不得不离开时,灵转又哭把老汉送到无定河畔,唱着信天游送他离开。
那时候的德顺老汉无疑是幸福的,这种幸福和爱情有关。
然而有情人最终没有成眷属,灵转被父亲嫁到了天津,德顺老汉于是终身不娶。那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娶个不称心和老婆,就像喝凉水一样,寡淡无味。”,“我死不了,她就活着!她一辈子都揣在我心里……”
对德顺老汉而言,爱过就是幸福。自己活着,就是和那个自己爱的人,以及和爱人度过的幸福的时光一起活着,这本身就是幸福。
他说自己两只手劳动过,种过五谷,栽过树,修过路……这些都是活着的意义。当他把自己栽的树上结的果子分给村里的娃娃们时,他觉得幸福。他觉得后世人在那树上摘果子吃时还能想起他,那就是幸福。
高加林其实曾经也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人,那就是当他被顶了乡村教师,回到村里成为了一个农民,刘巧珍大胆地向他求爱,他也在心里接受了这个有着金子般的心的漂亮农村姑娘之后深切感受到的。这段幸福时光也和爱情有关。
文中这样写到:
巨大的感情的潮水在高加林的胸膛里嘭湃起来。
爱情啊,甜蜜的爱情!它像无声的春雨悄然地洒落在他焦躁的心田上。他以前只从小说里感到过它的魅力,现在这一切,他都全部真实地体验到了,而最宝贵的是,他的幸福正是在他不幸的时候到来的!
这种幸福对高加林是最大的安慰,因为这种幸福是在他不幸的时候到来的,所以他觉得特别宝贵。
然而,当他成了“公家人”,刘巧珍再来看他的时候,他的心里对这种爱情已经感觉不到幸福了,再加上黄亚萍的出现,他的幸福需要重新定义。
幸福是一种感觉,他随着时间的不同而变化,也随着空间的变化而不同。
这一刻的幸福,下一刻是否还会是?这一处的幸福,换了场景,是否还会是?
我们为什么追求幸福?我想大概是因为幸福不易得,幸福这种感觉太容易被替代。不同的人,对幸福的感觉完全不同,你的幸福对他人而言也许不值得一提,而他人的幸福,对你而言也又有多大的意义,如果能让你有了追逐幸福的勇气和力量,那自然是最好不过的了;如果徒增了一丝嫉妒与自怨自艾,那就太不值得了。
《人生》是一出悲剧,我们却在悲剧里探寻人生的意义,追求幸福真谛,这大概是路遥先生最终的用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