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执行力就是指一个人是否清楚地知道怎么一步一步做下去。
如果你会做,直接做就是了。如果不会做,当然是要去学了!学会了就开始做,如果学不会,那原本就应该接着学。可是绝大多数人在这里就选择了“不了了之”。最气人的情况是:也不是没做,做过,很早就做过,但是没有持续做,反正也不知道为啥。
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有执行力,并且都有很强的执行力,只不过,比较奇怪的是,也比较让我们自己生气的是:我们都格外擅长把没必要的事儿做到底,而总是在必要的事儿上,执行力好像失灵了一样。那是因为在执行力被培养出来之前,我们还不会问一个问题:什么更重要?
很多时候,我们尽量不要把注意力花费在一些琐事上,并不是因为这些琐事没有意义,而是因为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这也许是个公开的秘密:我们的身体里有不止一个自我。
两千多年前,苏格拉底和斐德罗就讨论过这事,柏拉图做了记录。他们当时认为:人的灵魂有三重本质,一个骑手,驾驭着一辆由一黑一白两匹带着翅膀的马拉着的战车。黑色的马代表欲望灵魂,白色的马代表意志灵魂,而那个骑手,代表理性灵魂,他要驾驭着这两匹神驹勇往直前。弗洛伊德把它们成为:本我、自我和超我。
我们人类的大脑分为三层,最里面的那一层,在爬行动物时代就发展好了,我们不妨把它称为“鳄鱼大脑”,它用来指导我们的身体完成各种应激反应,就好像鳄鱼那样。而我们人类的第二层大脑,在哺乳动物时代就发展出来了,我们不妨把它称为“猴子大脑”,这一层大脑用来生成各种情绪,包括最基本的恐惧、兴奋等等。人类最终发展出了几乎独一无二的第三层大脑,学称为前脑额叶。
这样看来,苏格拉底、斐德罗、柏拉图那帮人的直觉很惊人地准确的。那个黑马,对应着“鳄鱼大脑”(直觉),那个白马多少有点不那么准确地对应着那个“猴子大脑”(情绪),而那个骑手(理智),则好像很清楚地对应着那个人类大脑(理智/元认知)。
首先,要纠正一个普遍的错误认知。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人们常常把理智与情绪、直觉错误地对立起来。这其实非常荒谬的,就好像骑手、白马、黑马本来是一个整体的,现在非要互相矛盾的对立。合理地目标是,他们三个之间和睦相处。
还有,不应该用先入为主的道德判断衡量他们。人们常常为黑马的想法和行为感到羞辱,但这其实是不对的,是违背事实的。再进一步,要明白,黑马有黑马的用处、白马有白马的用处,情绪是理智的快捷方式,直觉是情绪的快捷方式,本质上就是把学到的东西内化的过程。最后,要知道黑马、白马、骑手,最终也都不是完美的。
最后,要深刻理解“快捷方式”建立的过程,即,新习得的知识的内化,需要很长时间,需要很多很多重复,需要很多次的应用,直至能够“不假思索”地完成。肤浅的理解,其实是忽略了两个重大的环节:内化与生产。重复就是内化的过程,而生产,就是反复“应用”那些通过重复而完成了内化的新技能,通过产出反过来进一步强化那些新的技能。
想明白的人都有很强的执行力,执行力这个东西不是独立存在的,它只是“想明白”这个动作的自然结果。而一切“半途而废”,最合理的科学解释也是最朴素的解释:重复与应用的次数不够,内化过程没有完成,大脑皮层沟回构建失败,应该建立的神经元间的联结不够强乃至于断掉,回到了原本没有联结的状态。
今日得到:
1,执行力差是因为没有想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