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案件始末:
2023年12月18日,福建高院分享了一起民事案件的调解案例。男子考编失败,向女友求复合被拒,后在前女友住处跳楼身亡。男子父母将其前女友诉上法庭,索赔35万元。后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
2021年,男子李某与同事徐某确认了恋爱关系。2022年7月,因双方家庭、工作等各种因素,两人约定暂时分开。徐某称如果李某能通过编制考试并被单位录取成为正式员工后,再考虑复合。
遗憾的是,李某并未被招录单位录取。李某对徐某一往情深,多次找过徐某,徐某起初态度有些犹豫,但最终拒绝了李某的复合请求。
2023年2月,李某在同事处得知徐某屏蔽了他并宣称有了新男友,随即深夜前往徐某住处。在致电徐某寻求见面被拒后,李某最终选择在徐某住处的消防应急通道跳楼自杀,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2023年7月,李某父母以侵害生命权为由将徐某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徐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5万元。
经调解,徐某表示:“最多愿意补偿5万元。”
而且说到李某走后,自己和对方父母一样痛苦,“我想去看你们,但是我害怕,我今后永远也迈不过心里这个坎了”。
双方都释放了压抑已久的情绪后,放下怨结。历时两月之久的调解工作,在经历了4个小时的“拉锯战”后,划上圆满的句号。
02网友评论区炸锅:
“跟女方关系不大吧?人家自己提出嫁人条件,难道没有自己选择的权利?”
“建议取消编制,太害人,简直就是当代范进中举。”
“这种人进入体制内贻害无穷,太极端了!”
“这就是女孩为什么不选他的原因之一吧,偏执型人格。”
“遭遇事业感情的双重打击,一时难以接受这样的结果而选择结束生命。他没有埋怨谁也没有伤害谁,只是自己选择离开这个世界,我觉得很同情他。”
“天下又不是只有她一个女的,时间长了就没有这么难受了。”
“非要在一棵树上吊死?”
“我们这有个女孩自杀了,因为男的提出分手,女方家人也没告人家呀。”
大家从编制,自杀,选择爱人的权利,应不应该索赔等各方面,纷纷发表了看法。
这就是我们身在其中的生活啊,工作,家庭,活着……
03生命与生存,生存与爱情
看完这起案件不禁令人唏嘘,为了一个人舍弃自己的生命真不值的!
诗人裴多菲早就告诉过我们:“生命曾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自由才是最高价值呀,人活着首先是一个自由的人,然后才去谈生存,谈爱情,谈其他。
这个顺序不能反了。
04编制与爱情,爱情与婚姻
是对于编制太过执着?对于爱情过于理性?还是一份对将来的考虑?
若蜗牛妈年轻10岁,也可能会觉得人生得到一份轰轰烈烈的爱情,真的很可以了。
想来李某也真的是爱极了徐某,才会在求复合被拒绝,尤其是得知她有新男友之后,万念俱灰,看不到一丝希望了,选择结束生命。
也可能徐某是李某短暂生命中最温暖的那束光,他想紧紧的抓住。
生活中,可能有很多女孩会义无反顾的嫁给李某这样的爱人,但是做了妈妈的蜗牛妈,却支持徐某的选择。
虽然从案件中,我们知道的细节不是很多,但是常理推断,李某的工作问题应该是还没有很好的解决,要是家里有事业等着继承,也不是非得考编,要是有其他的一技之长亦或收入不错的营生,也不是非得考编。
徐某希望他能有一个稳定的工作,给彼此未来的生活一份保障,无可厚非。
其实,婚姻只是开始,生养孩子才是高潮,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生活没有很好的物质保障,曾经再山盟海誓的爱情也会在未来十几年的生活中慢慢消散。
写在最后:
就像有人说:“你若是在家中操持家务,照顾孩子,却心中不快,常常暴躁不安,泪如雨下,对谁都心生厌恶,那必定是因为金钱或者爱情缺乏,虽然俗气,却是铁一般的事实。”
而“贫贱夫妻百事哀”,当爹妈后,没有金钱,哪还有爱情?
其实这个问题,鲁迅先生早就给我们讲透了,在小说《伤逝》和演讲《娜拉走后怎样》中,说的明明白白了,建议男孩女孩,都好好读一读,在此节选两句:
“人第一,便是生活。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
“所以为娜拉计,钱,——高雅的说罢,就是经济,是最要紧的了。自由固不是钱所能买到的,但能够为钱而卖掉。人类有一个大缺点,就是常常要饥饿。为补救这缺点起见,为准备不做傀儡起见,在目下的社会里,经济权就见得最要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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